1
余二告诉我:他又失恋了。
但事实上据我所知他根本连恋都没有,想必是单方面被拒绝了。
说出来很难让人理解,余二认识的那个女孩仅仅是在微信上聊了一个多月的“陌生人”。女孩的确很漂亮,用余二的话说,他从未见过如此特别的女孩。不过他们没有看过一场电影,没有牵过一次手,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一次。说来也怪,一个连真实姓名拱趴都不得而知的人却已让他喝得烂醉如泥。
我只能佯装安慰,实则不解地说道:“兄弟,不至于。”
余二是个文艺青年,他写过诗,即使听起来令人费解,逻辑不通,却总能被生掰硬扯成一句句他所谓的金句。他为女孩写过诗,为女孩唱过歌,为女孩写了长长的文字,将自己感动得无法入睡。就像和许多追求者一样,为追求的对象做了自己擅长的,不擅长的,却感动了自己的事。可能也正是因为只感动了自己。才变得最后的样子。
“我和她说过,我不会变,除非是她变了。我给她写了那么长长的一段话,收到的回复却是:你还不是对方的好友!我还能说什么?我竟然还要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的样子,its OK,fine,没事... 凭什么我还要装一个好人,装一个连自己都厌恶到不行的好人,徐,你说我怎么就这么不堪?”
余二不堪么?
是的,不堪极了,手机轻微的震动都能逼得他一次次地解锁,好像震的不是裤兜里的手机,震的是仅一肾之隔的心脏。
2
我高中的时候谈过一场恋爱。
女孩长得不算特别漂亮,属于非常耐看的那一种。那时的我们流行拿着厚厚的一本言情小说,佯装很好学的样子,实则是为了让女孩可以问我借书看。幸运的是一本《夏至未至》换来了女孩怯懦的请求。我们开始天南地北的畅聊。事实上,日久生情用于那个年纪的爱情再合适不过了。
我还记得那个晚自修的夜晚,坐在后排的我竭力地写好每一笔画,在被揉捏地薄软的纸条上,认认真真地写下:做我女朋友好嘛?
纸条和平时一样经过6个人的手,不同的是我从始至终都注视着纸条的去向,这不仅仅是一张纸,更多的是一份胆子。毕竟要是被别人拆开看了,那就尴尬了。好在,纸条安全降落了。我的不安和些许的兴奋却开始躁动了。
女孩的脸成肉眼可观的速度涨红,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自信:和异性相处时,如果在没有明白对方心意之前,千万不要表露你的内心。我变的忐忑不安,万幸的是纸条上的话语肯定了我的猜想。那时的水笔笔芯是水果香味的,以至于我到现在都无法忘记那沁入心脾的柠檬香味。如果那时的我来一张自拍,应该能记录下自己最幸福的样子。
下课了,我们没有亲吻(毕竟太快了),晚秋的夜微凉,我将冰凉的双手贴在女孩涨红的双颊上,打趣她脸红的像个苹果。同学们的哄笑声成为了那个年纪的爱情最好的见证。
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
几千公里的距离将一次次的嘘寒问暖压缩成片语寒暄。其实键盘并不冰冷,屏幕并不冰冷,除非你买到发热不那么严重的电脑;冷的是心。我们的距离不再是6个同学之间的手递手,我们的距离变成了一串串数据,被塞到右边口袋的手机里。离心还隔着好长的距离。
那时的我突然觉得,柠檬香味还掺杂着生涩。
3
年代爱情,
我无法理解余二因为陌生人陷入爱河无法自拔;
就像他也无法理解我为何面对陌生人一言不发。
大概是从前的爱情像柠檬香一样悠长持久,像女孩的容颜,耐看;
而现在的爱情虽然美艳,却也是来得快,走的更快。
但至少,快得漂亮!
就好像魅蓝note3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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