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些军事方面小说,很多出现了战场抗命这个情节,于是我查阅了一些刑法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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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军人战场抗命,会受到什么处罚?
说到处罚,必须有法可依。不得不提到依据的法律文件,以下内容摘自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是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1982年1月1日起施行。共26条。条例贯彻军法从严、战时从严、干部从严的原则,把危害国防能力和军事利益的重大犯罪行为作为惩治的重点,对没有列入刑法分则的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定罪量刑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自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10月1日施行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予以废止。
法律法规的发展改革,将军人犯罪从单独的法条纳入了《刑法》中。更提现了对犯罪打击和军人应当一视同仁。
以下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关于战场抗命的法条,刑法条令中并没有准确的定义。因为战场抗命,广义上来说,所有逃避战斗义务的,都属于抗命,刑法对临阵脱逃,遗弃伤员,自伤身体逃避战斗等行为都有具体的情节描述及量刑。
狭义上来说,战场抗命我的理解是作战指挥你通过A路线去B地点,你不照做导致了损失。称之为战场抗命。法条有一条可以参照。
第十七条 在战斗中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法条描述,【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这是一个按抗命行为结果进行量刑判定的结果犯。即不是出现抗命行为就算犯罪,产生了相应危害后果才会被追究责任。
我对于此法条的看法是,此法条量刑起点下限很高,一旦被追究产生的后果就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达死刑,法条而言,震慑力十足,对于军人而言,【军令如山】,军令的重量,这一点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同时,这条法条也有仁慈的一面。追究结果而不是行为,如果一个军人出于好的出发点,违抗了命令但是带来的是积极的后果,即没有造成危害或者使原本的危害降低,那么按照法条的思想,是可以不予追究的。
细细思考,这条法条充分体现了军事法条的威严,军令的不可违逆,同时,也体现了法律仁慈的一面。
军人有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信赖,更需要严格的自我约束,更高的道德水准。然而脱下军服,他们也是普通人,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不安分守己的时候。很多时候我们忠义难两全,人不可能一直保持理性,军人也一样,法治的出发点是以法律秩序作为基础严格实施法条,法治的最终落脚点还是人。
法律的威严与慈爱应该囊括所有人,对普通人一样,对军人也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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