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我们通论的语法部分的第二节“实词”。
教材是从下册的427页开始讲这个问题,“实词”呢,是我们这个课程的语法部分的学习的重点之一,实词它是跟虚词相对的。我们前面已经学习过了虚词的有关知识,古代汉语的所有的词,就是由虚词和实词一起构成的。
学习古代汉语的实词,它包括两个方面重要的内容。
一个是它的词汇的意义,包括它的本意引申义,在具体的语言环境当中的确定的意义,甚至还有一些假借的这种用法,当然这是跟文字有关的。
第二个是它的语法意义,也就是它的语法作用。它能够充当什么句子成分,能够跟什么词结合,这样的一些作用。
我们这一节课要讲的内容,是语法里面的实词的内容,我们讲的是第二个方面的内容,这就是它的语法意义。
这个呢,古今实词语法,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当中的区别,是我们要重点了解的。这里面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词类活用。关于什么是词类活用,我们下面会给大家讲。
按照传统的习惯,古代汉语的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它不包括代词和副词,代词副词,在我们语法体系是放在虚词里面。我们刚才提到的词类活用,就是在四个名动形数,这四个类别的词当中来活用。
也就是说,我们要关注实词的它的类别这样的一个问题。实词词类的研究,在语法的学习当中,它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因为每一个词的它的词类的特征,就反映了这个词在语言里面的语法功能。
也反映了这个词,跟其他的词的相互的制约的关系。所以,学习语法,我们对于实词来说,就是要掌握类实词它的特征。所以,我们学习古代汉语的语法的实词的时候,就是要注意他的词类问题。
古代汉语文言当中的每个词类的语法功能,语法特点,跟现代汉语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古今有区别。这些区别包括比如说,古代汉语的名词,可以直接作状语,古代汉语的动词,常常有使动意动用法,这都是我们要学习的重点。
比如说,《孟子•梁惠王》上有一句话叫,“欲辟土地,朝秦处,立中国而抚四夷也”,“朝”就是朝拜,去见,“朝秦处”是去见秦国楚国呢,还是让秦国楚国来见自己?如果不了解“朝”这个词,在语言环境当中,是一种使动用法,是让秦国楚国这样大国,来朝拜自己。这个理解就可能相反,意思就把它弄错。
包括《史记•陈涉世家》中,“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狐鸣”,是狐狸在叫,还是人像狐狸那样叫,理解就可能产生分歧。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这些词的特殊的,这些语法的用法。
关于词类活用,我们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这个词,它本来是什么词类;第二,他是如何活用的;第三,它活用成了一种什么方式方法。语法的方法,语法的作用。
好,这是我们说的我们这个课程的内容的,主要要解决的问题。
下面我们分两个大的问题来讲。
第一个,我们来讲各类实词的语法作用。
首先,我们来看名词,这个教材在427页开始讲,名词是什么呢?
名词就是表示人事物的名称的词。它的语法功能,主要是作主语、宾语、定语。
比如说,《郑伯克段于鄢》中“郑伯”,这是个名词,在这作主语。“克段”,这个“段”名词作为“克”的宾语,“于鄢”,“鄢”是个名词,作“于”介词的宾语。“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风刀霜剑”,什么样的刀,什么样的剑,它是在修饰这个刀和剑,风、霜是名词,在这就做定语。
这些用法,古代汉语的名词,跟现代汉语的名词是一致的,古汉语的名词跟现代汉语名词在语法功能也有一些区别,这是我们要重点讲授的。
我们来看它的区别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名词作谓语。
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用法,第一个是名词作判断句的谓语。
所谓判断句,就是谓语是来表示主语所代表的人事物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的,这样的一种句式。如果表示的是主语是什么,他就是肯定判断。如果表示的是主语不是什么,它就是否定判断。
现代汉语的判断句,在主语和用来表示的它的“是什么”的这一个部分之间,它有一个“是”,这样的一个词,我们叫它系动词,或者叫判断词。比如说,“我们是北师大的学生”。北师大的学生,这是一个名词,“我们”是个名词,我们是主语。这个表示后面北师大的学生是判断这个主语“我们”的性质的。这中间要用一个“是”来连接。
但是,古汉语的判断句,它不用这个判断,不用“是”,名词包括名词性的词组,它直接放在主语的后面,来充当句子的谓语,它有五种形式,这五种形式在教材的428页,中间这一段有介绍。
如果我们把主语用甲来表示,谓语用乙来表示,也就是用乙来判断,就是说甲有乙这样的一种性质是什么?或者是乙,甲就是乙这样的一个性质的话。
第一种形式是,“甲,乙也”。
第二种形式是,“甲者,乙也”。
第三种形式是,“甲者,乙”。
第四种形式是,“甲,乙者也”。
第五种形式是,“甲,乙”。
这样的五种形式。这五种形式呢,教材上都有例子,比如说,教材上的。
A、董狐,古之良史也。(《晋灵公不君》),古之良史就是判断董狐的。
B、管仲夷吾者,颍上人也。(《管妟列传》),这就是什么者,什么也。
C、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史记•项羽本纪》),这是什么者,“甲者,乙”这样的一种形式。
D、张良曰:“沛公之骖乘樊哙者也。”(《史记•项羽本纪》),这就是说那个人是,是什么,是这样的一个者也,“甲者,乙”,这样的一种格式。
E、贾生,洛阳之少年。(《贾谊论》),就是“甲,乙”这样的格式。
这五种形式,我们看到它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是都不用判断词“是”,来表示这种判断关系。这个是在先秦的时代,古汉语的判断句的基本情况。
有的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例子,句子当中会出现这个“是”这样的一个词,它处的位置,也就在用来表示判断的和被判断的对象之间。
比如说,《烛之武退秦师》我们学过的例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寡人之过”,就是“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这个内容,寡人之过是最前面的一个判断。但是,这个地方的这个“是”,它复指前面的,“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这样的一个原因,这个“是”一个代词,它指代前面的复指前面的这样一个内容,然后作“寡人之过也”它的主语。
也就是说,这个“是”跟“寡人之过也”构成一个主谓关系,它是代词作主语,它起到了一个强调肯定主语的作用。所以,虽然这个格式很像位置上很像今天的现代汉语的“是”,但是,跟今天现代汉语的是有区别。
不过这种处在这样的一个位置的“是”,也就是在先秦时代,主语后面往往要用一个代词“是”来复指,就是为了表示强调,然后再加上一个判断词,判断语就是谓语,就是那个名词谓语,主语和谓语之间的“是”,就逐渐地产生出,系动词判断词的性质来,逐渐的形成了后代的判断,就现代汉语的判断词,实际上就是从刚才我们说的这个“是寡人之过也”,这个“是”演变过来。
到了东汉,特别是南北朝之后,这个“是”作为一种系动词,用法就比较普遍。所以,我们要注意判断句,它实际上有过一个发展的过程,“是”是从这样一个形式来演化过来。这是作名词作判断句的谓语。
第二个名词可以作说明,描写句的谓语。
也就是一个句子,只有两部分,一个主语,一个谓语,主语是名词,谓语也是名词,但,作为谓语的名词,它不是在表示主语,它的跟主语不是同一个事物或者同一个类别的判断,而是对主语进行描写或者加以解释。
比如说,“夫战,勇气也”。(《烛之武退秦师》),“战”是主语,“勇气”是谓语,这都是名词,但是,战争不等于勇气。所以,它在说明战争这样的一个行为,它需要依靠的是勇气,凭借的是勇气。
所以,这种句子在翻译的时候,就不能翻译成战争是勇气,这就不对了,它不是个判断,之约这个说明描写,要翻译成战争,依靠的是勇气。
这是我们说的名词作谓语的第二类用法。就是作说明描写句的谓语。
关于名词作谓语,我们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的,这就是上古汉语的判断句,它的主谓之间不用系动词“是”,就是一个判断词“是”。但是,经常会见到一些副词处在这个位置。比如说:
A、“臣乃市井鼓刀屠者”(《信陵君列传》),“乃”。
B、梁文即楚将项燕。(《史记•项羽本纪》),“即”。
C、且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素”。
D、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定法》),“皆”。
E、夺独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记•项羽本纪》),“必”。
F、晋楚唯天所授。(《左传•成公十六年》),“唯”。
这些句子都是判断句,后面一部分是说明前面的,表示判断的,里面出现了“乃、即、素、皆、必、唯”,这些副词,这都是表示肯定的。但是,这些副词,我们说它都是在修饰后面的谓语部分,而不是起到系动词的作用,这是我们大家需要注意的。
也就说,我们要搞清楚,不要把它当作动词来分析,而是要把它分析成副词,要指出它是副词在修饰后面的谓语部分。
表示否定的就是“非”。“非”跟“不”,这两个词都是表示否定的副词,“不”否定的是形容词谓语和动词谓语的否定。对于名词谓语的否定,是用“非”这个副词,“不”和“非”在不同的谓语当中,起到了相同的作用,因此,它们都是副词。
也就是说,“非”什么,并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不是”,翻译的时候你发现不是,但是,那个“是”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是”判断句本身所具有的,而不是像现代汉语的判断句中间必须要加的这样的。因此,这个“非”也是一个副词,而不是判断词。
比如说,《战国策•魏策》这样的一句话,“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否定判断用了一个“非”,肯定判断没有用“是”,就是说,他没有说,“此是此庸夫之怒”,可见在那个位置上是不用“是”的。也可见后面这个“非”,并不是一个判断词,它只是修饰“士之怒”这样的一个谓语。
这些副词,都是对他们后面的谓语起修饰作用。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因为我们在翻译的时候,是要把它翻译成“不是的”,但是,要知道它就相当于“不”,“是”是判断句本身具有的,是在古今对照的时候,我们添加上去的。
这是名词它的语法作用,区别于现代汉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第二个方面是名词作状语。
名词作状语,这是古代汉语的名词,区别于现代汉语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名词,它词性我们认为并没有改变,它仍然是名词,只是起了一个修饰动词的这样一个作用。为什么提这一点呢?
因为我们大家去看一些其他的语法书的时候,可能会看到,有的语法书把这种名词作状语的用法的看成名词用如副词,把它看成词类活用,我们认为这是不合适的。为什么?
因为我们所说的词类活用,是实词内部的词类活用。副词我们已经把它放到实词之外了,放到虚词上去了。词类活用并不在实词虚词之间发生。所以,我们不认为它是这个词类活用,而是把这种用法,看作古代汉语名词的本身的一种语法作用、语法功能。
古代汉语的名词作状语它有五种情况,教材都有分析,我们分别看一下。
1)第一种教材的430页讲,它是表示动作进行的状态。
这种情况呢,是用一个名词所表示的某一个事物的动作状态的特征,来修饰它后面的动词。它对这个名词作状语,常常有一个比喻的意义,有像什么那样的、跟什么似的,这样的意思。
比如说,《过秦论》的“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影ying)从”,“云集”,像云那样的汇集,“响应”的“响”是回音、回声的意思。响应,就是像回音一样的呼应,“景从”,像人的影子,跟随的人那样的紧紧的相随。这就是用“云”,“响”,“景”这些事物的特征来修饰他后面的“集”、“应”、“从”这个动作。
所以,它有一种比喻的意思,这种用法现代汉语,成语里面还有保留不少。
“星罗棋布”。就是这样。像星星、棋子那样的罗列排布。
2)第二类,是表示对待动作对象的态度。
这种情况,就是一个动词的动作,是用如同对待他前边的名词,也就是作状语的名词,所代表的事物那样,来处置对待他后面的宾语的所代表的事物,人等等。
所以,它的意思是,当作什么那样来对待,用对待什么的态度来对待,像对待什么似的来对待,这样的含义。
因此,它也含有比喻的修辞的意味。比如说,教材在430页最下面有一个例子,是我们大家都熟的《鸿门宴》里面的例子。
A、“吾得兄事之”,(《史记•项羽本纪》),“兄事之”的意思是,像对待哥哥那样的来对待他。
B、比如说,“楚田仲以侠闻,喜剑,父事朱家”,《史记•游侠列传》,“朱家”是一个人,“父事”是像对待父亲那样的来对待朱家。
第二类的这种用法,请大家务必注意它的翻译,跟第一类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类是像什么那样的,第二类是像对待什么那样,这个区别很大。
比如说,刚才我们说的例子,“吾得兄事之”,第二类用法,“兄事之”,像对待哥哥那样的来对待他,也就是把自己放在弟弟这样一个位置。如果简单地像第一类的那样来翻译他,像哥哥那样的对待他,那就是把对方当作弟弟。“父事朱家”,像父亲那样来对待他,那就把朱家当个孩子。实际上就像对待父亲那样的来对待他,就是把朱家当父亲来对待,这个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以,务必请大家注意,遇到这种情况,然后分析,同时也会翻译。
3)第三类情况是表示动作,发生或者进行的处所,相当于“在什么地方”这样的意思。
比如说,“且北方之人,不习水战”,(《赤壁之战》)。
“水战”就是在水上作战,表示动作发生或者进行的处所。古代汉语常常是用一个介宾词组,我们前面学过的介词组成的“于”,介宾词组来表示的在什么地方,但是,也有不用介词和介宾词组组成介宾词组,直接用一个名词本身来表示行为的处所。
这时候这个名词就放在动词的前面作它的状语,像教材(P442)说的,“舜勤于民而野死”,(《国语•鲁语》),就是在野地死去,这样的一种名词状语在翻译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名词上与前面加一个介词,按照介宾词组或者动宾词组来翻译。
但是,我们虽然可以加上介词,比如说,“野死”,我们就说死于野,在野地死去,在野外死去。这样一个介词“在”。但是,我们不能够认为这是古汉语里面省略了介词的,不是,它本来就不必要,他就是用这个名词来作状语来表示它的地点。并且这样的一种表达,实际上有着一种简练的修辞的作用。
4)第四类是表示动作进行的工具,凭借或者依据。它的意思就是用什么东西,依据什么东西,根据什么来做,这样的意思。
比如说:
A、惠王车裂之。(《战国策•秦策》),车裂就是用车把他处死,拉开拉裂。
B、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依法当斩,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斩首。
这种翻译,跟我们刚刚提到的第三类一样,也是要加上一个介词的,但是,也不能认为这就是介词的一个省略。
第五种情况表示动作。进行的方式。
比如说,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段太尉逸事状》),“手注”,是新手给他敷上药,这就是一种方式。
这样的五种类别我们要能够掌握。这五种类别实际上是两大类。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是一类,这两种情况都是用作状语的名词,所代表的这种事物的性质,来进行比喻。后面的这三类,都是实际的,用这个名词的实际所指,来修饰后面的动词,它的地点,它的方式和它的凭借工具。
这是实词。所以,这有两大类,一类是比喻的,一类是实际的。
名词,还有时间名词、方位处所名词,这两个小的附类,它的语法功能是相同的。但是,时间词在作状语的时候,跟普通名词作状语有不同,就是说,它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表示的意义,有特殊的用意。
比如说,“日”、“月”、“岁”,这些词,它放在有动作性的动词前面,它就是表示动作的经常性,每日每月每年,就是日日月月年年,这样的一个含义。
比如说:
A、良疱岁更刀,割也;族疱月更刀,折也。(《庖丁解牛》),“岁更”就是一年、每年、年年,“月更”就是每月,每月换一次刀,每年换一次刀。
B、今哀痛未尽,日与近臣饮食作乐。(《龚遂传》),“日”就是天天。
这是第一种。
第二个,“日”放在变化性的动词,或者形容词的谓语前面,来表示情态的发展,相当于“逐渐的”,“一天天的”,这样的一个含义。
比如说:
A、乡邻之生日蹙。(《捕蛇者说》),就是一天比一天的生活得更困难。
B、于是与亮情好日密。(《王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日密”,就是一天天的更加紧密。
第三种情况,“日”用在整个句子的前头,作句首的状语,表示“往日”、“从前”这样的意思。
比如,教材433页写的第二个例子:
日臣之使于楚也,子重问晋国之勇。(《左传•成公十六年》),这个“日”,就是从前,现在打仗了,现在回顾一下以前的事,从前我就是栾珍了,出使到楚国的时候,子重曾经问我,晋国君队的勇敢精神表现在什么地方。
这是名词作状语的基本情况。名词作状语,一般都是用的极普通的名词,特别是第一类,第二类,第一种,第二种用法,为什么?
它是用名词的性质来比喻,如果这个名词不是一个普通大家都了解的东西,他就没有办法打比方,打比方都是要把一个比较深奥的东西,用一个浅显的大家熟悉的东西表达出来。所以,它往往是比较普通的名词。在古代汉语里面,为什么要用名词来作状语呢?
这是因为古汉语当中,它的形容词没有名词发达,没有名词完善。因此,借用了一些名词的性质,来作状语的,修饰动词表达动作行为的某些特征。所以,它实际上可以看成一种修辞的需要。
名词作状语跟名词作主语,也就是这种状谓的关系和主谓的关系,在形式上看,都是个名词加上后面谓语,加上动词,形式是相同的。
因此,我们必须要从整个句子的结构和句子的文意来着眼,来分辨名词作状语,还是名词作主语。
这个依据就是,凡是动词或者形容词,它前面的名词,在意面上,意思上,不能够认为是动词形容词的主语,并且在这个名词的前面,还可以找到另外的主语。这个时候,这个名词就是作状语,这是名词的基本的语法功能。
现在我们看动词,教材是434页在讲这个问题。
动词,就是表示人或者事物的动作、行为、存在、变化、心理活动等等这样的词。
动词的语法功能主要是作谓语,这个跟现代汉语基本相同,跟现代汉语不完全相同的就是动词,它在古汉语里面也作状语,它还有使动用法,包括很少的意动用法,还有很重要的就是它的被动式。我们应该明白,因为它的被动式有一些标志。
1、动词作状语,它是表示行为的方式方法。
作状语的动词可以直接放在被修饰的动词的前边。比如说:
1)遍国中无语立谈者,(《齐人一妻一妾》),“立谈”就是站着跟人谈话,这个“立”是修饰谈的,不是说他本来是这个坐着,现在让它立起来,然后再谈,这就是一个连动的,不是连动的意思,而是说他的谈话的一种方式形式,是立着站着的方式。因此,这个“立”和“站”之间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联动关系,而是一个修饰关系。
它的中心意思在“谈”上面,前面这个动词,这个“立”,只是来说明后一个动作的,谈的状态、方式。
2)笑谈渴饮匈奴血。(岳飞《满江红》)。“笑”是修饰“谈”的。
作状语的动词也可以通过“而”,或者“以”等等来连接,修饰谓语,比如说我们学过的《烛之武退秦师》的“夜缒而出”,是用从墙上用绳子把自己吊下去的这种方法出了城。
当然,动词作状语,更多的情况还是动宾词组来作状语,不是单独的动词作状语,常常用“而”跟动词相联接。比如说,项王按剑而跽。“按剑”,这是一个动词的结构用“而”连接。
这是动词作状语。
2、下面我们来说动词作谓语。
动词作谓语,这是古今汉语的动词,都是它做的。但是,古汉语跟现代汉语有一些区别的地方,这就是,有的动宾之间的关系,它是一种特殊的关系。比如说: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涉世家》),现在逃亡也是死,我们要起来造反,举行我们大事,我们也就是不过是个死,“等死”就是同样是死,“等”是等同的意思,同样是死,“死国可乎”,我们为了建立一个新的国家而死怎么样?
死国,“国”是死的一个宾语,它们之间死和国之间是一个动宾关系,但是,“国”不是死的对象,而是为了这个国而死。动词是为了他后面的宾语,或者给他后面的宾语,来实行自己所表示的动作。
换句话说,后面宾语,这个“国”是动作行为的目的,或者是发出动作的原因。也就是说,结构形式上它是动宾,表达的内容上,是为了宾语来发出动作,或者是对宾语发出动作,比如说:
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郑伯克段于鄢》),“誓之”,就是对他发誓,也就是为了宾语发出动作。所以,这种用法也有的书“为动用法”。
这就是特殊的动宾关系,跟现代汉语也有区别。
3)再有跟现代汉语没有区别,就是使动关系。
使动,就是一个动词谓语所表示的动作,不是由主语发出的,而是在主语的影响下,使宾语发出的。比如说:
1)以无忧客使。(《子产坏晋馆垣》,)不要让宾客使死者担忧,使他担忧。
2)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段太尉逸事状》),我让您受苦了。
这就是“受苦”这个动作,是汝发出的,他受苦了。但是,是在主语的影响下,让它发出的动作,这叫作使动。
动词的使动用法一般都带着宾语,但是,也有一些宾语是不出现的。这个时候也表示使用。这个可以看作是宾语的省略,比如说:
1)可烧而走也(《赤壁之战》),“烧而走”,用火烧的办法,使他们走,走是逃跑。这个走就是个使动。
动词的使动用法,可以用使宾动,这样的一种格式来理解。来翻译,而使什么动,这样的一种格式,这是一个兼语式,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动词的使动用法,是用一个动宾词组表达了一个兼语式的内容。
这当然是很简练的。可是它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前面举过的例子,“朝秦楚”,我们是去朝拜秦国楚国,还是使秦国楚国来朝拜我们,这个不容易判断,必须结合上下文。
所以,使动用法看上去有简炼的优点,实际上它容易产生误解的毛病,超过了它的简炼的优点。所以,逐渐就淘汰了,被后来的兼语式替代者。
好,关于动词的被动用法,这个很重要的内容,我们下一节课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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