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CCTV-9的纪录片《文学的故乡》-莫言篇。对莫言个人成长经历与写作历程有了清晰的了解。对莫言的敬佩五体投地,作为莫言老乡的我感到由衷的自豪。莫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励志,更为重要的是在作品中对人性深刻的解读与对那个时代尖锐的批判。肆意张扬的文字发出的精神魅力将恒久的闪耀在世界文学的殿堂中。
小学五年级辍学的莫言一个人牵着牛在荒无人烟、草莽浓密的田野中,恐惧、孤独、迷茫、可怜。一个孩子这种环境下,除了漫无目的、天马行空的幻想,实在是没有第二种力量能帮助他抗拒眼前的困境。簌簌风声撕扯着齐人高的野草,幻想着不知名野兽的侵袭,与之搏斗,成为英雄;打累了就躺在草丛中,望着洁白、仓促的多多白云,幻想着神明降临,带他离开这无用出头之地;看累了就盯着翩翩的蝴蝶、蜜蜂,幻想着他们是来拯救他的小精灵,也带着他过这种单纯而又忙碌的日子;躺累了就在旷寂无人的自然里加速奔跑,发泄着不甘与恐惧,幻想着变成夸父,踏遍山川、饮尽河水,死亡也是一种荣耀。无可奈何的恐惧与肆意挥洒的想象在莫言的作品中体现的淋漓尽致,自然而神奇。此刻,莫言文学天赋的种子在这里默默种下,在当兵、考上解放军艺术学院的过程中发芽、长大直至茂密如参天大树。
在纪录片中,莫言说,在当兵离开之前,他对自己的家乡厌恶至极。甚至在去当兵时仅仅坐个三个小时的车程就达到军营驻地时,心里有说不出的失落感,感觉离家还是太近,没有彻底摆脱那个让他恐惧、无望、贫困的家乡。
莫言在叙说的时候,虽然有调侃的意味,但话语里透露出的心酸与无奈非亲历者是无法真正体会的。这与后来他对家乡的一切如数家珍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时的他太年轻,太不成熟,甚至尚未成年。随着阅历的增长及精神境界的提升,终究对家乡产生了一种崇拜式的眷恋,最终化为一种信仰,顶礼膜拜。因为这里有母亲生他时流出的血、这里有世代生活着他的父母、乡亲,这里埋葬着他的祖先,这里是他的血地。他怎么会忘记呢?任谁也不能。
莫言说,一个作家应该有一块故土,要在那里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学王国。在写尽家乡的角角落落后,他又为家乡添加了大河、山脉、森林与更多的故事。用文字给家乡添加了更多的骨肉,血脉更多,流通更畅,丰富、深刻更接近世界,对人性的本质进行了更深入的挖掘,从而让世界文学感同身受,为后来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了基础。
阅读,从来都是一个作家成功的不二法门。莫言的阅读是从墙头开始的。由于脚生冻疮,无法下炕。只能百无聊赖的躺在炕上熬日子。年节将至,家里都要用旧报纸把墙面全部糊一遍,这就成了莫言的启蒙读物。报纸糊的顺序不一、高矮不一、正反不一,小莫言站着、躺着、倒着把这些报纸读来读去,在心里深深的种下了读书的种子。莫言说,刚贴完报纸时,灯一开,家里蓬荜生辉,喜气洋洋的。其实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内心此刻是蓬勃敞亮的,文学世界的大门已经悄然为他打开了一条不大却足够他进入的缝隙了,他是幸运的。
莫言的作品中的人物命运都充满着坎坷、不幸与苦难。这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人民的基本生活状态,尤其是在那个年代。人性中善恶种种只有在生存都无法保障的状态下才会体现的深刻而又残酷,字字珠玑,镂心刻骨,把读者带入对人性终极思考却无所得的虚无状态,从而成就经典。
莫言说: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的地方,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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