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帝“退功臣而进文吏”,礼遇功臣列侯,予以优厚爵禄,但不任以政事。
对宗室外戚的权势,也都加以限制。
大力提倡儒学,表彰名节,重建太学,完善察举制度,擢用普通士人为官。标榜“以柔道治天下”,不尚严刑峻法。
在中央,加重内朝官尚书台协助皇帝决策的作用,重大或机密事务多由皇帝与尚书台讨论决定,再交付外朝官僚机构之长——三公监督执行。时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指尚书台)”。
加强监察机构:将御史大夫属下御史中丞改任御史台长官,专掌监察,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重,并专席而坐,号曰“三独座”。又置司隶校尉,内察京师百官。地方上刺史权力扩大,
确定州郡县地方行政机构给刺史固定治所,成为比郡高一级的行政长官,可直接上奏皇上,形成州、郡、县三级管理制度。
集军权于中央。刘秀一再削弱地方的军权,加强中央的军权。废除内地郡国都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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