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警察与赞美诗》里说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饥寒交迫的流浪汉苏比想去监狱里过冬,那里可以有喝的、有吃的、有住的,至少可以躲避一下寒冷。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开始不断地做些违法的事,吃饭不给钱,扰乱社会治安,当着警察的面调戏妇女等,可是却都以失败而告终,每一次违法被警察逮到后又都被放了。当他失魂落魄地走到一座古朴的教堂前,风琴师弹奏着礼拜天的赞美诗,这种动人的音乐吸引住了苏比,听着听着,他的灵魂突然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一种强烈的、突起的冲动推动着他与厄运抗争。他想着,时间还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坚定不移地把它实现。这时一个警察按住了他的胳膊,把他送进了监狱。
这个故事看似与自由没有多大的关系,其实本质上就是一个与命运不断地抗争想获得自由的故事。对于一个饥寒交迫的人来说,吃、喝、住就是一种自由,这种自由是一种物质的自由。所以苏比不断地做些违法的事,想去监狱里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虽然对于很多有钱人来说,有吃的、喝的、住的,不是一种什么自由,但是对于一个流浪汉来说,这就是一种物质的自由。当一首赞美诗的美好音乐触动了他的灵魂,他发现自己在内心里的自由并不是物质上的自由,而是精神上的自由,一种自我实现的自由,所以他突然不想进监狱了,想去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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