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曾遗失一个自由·欢愉的“孩子”。不再心无旁骛地专注,不再毫无保留的爱,只带着成人世界的浮躁与疏离,在时间中或步履匆匆,或止步不前。
Ps:引号中的文字多来自原文
读完此书,已经是深夜了,夜很寂静,可是思绪却愈加的繁杂。大脑在叫嚣着需要睡眠,而我却不想就这么把所看到的东西都抛下就去睡觉,总觉得要记录下一些瞬间,一些让人珍惜的感动瞬间。
童年是什么?书中说到,
“童年这个概念是人为创造出来的,是社会建构的结果,随着社会的日益复杂,资源日益增多而出现。最重要的是,童年是种特权。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必须记住是作为社会化身的父母牺牲了自己,给予了他的这种特权。”
都市·迷失其实无数的人在奔波之后所渴望的是回归最简单的生活,回归最纯真的自我,因为小事而感动,因为生活而幸福。书中所说,
“最伟大的作家全都拥有儿童般的视角,他们通过最简单纯粹的方式进行写作,虽然常被说的很复杂,实际成年人里的天才也都是孩童。与之相对,最伟大的所谓童书即面对儿童,也面对成年人,即面对儿童内心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也面对成年人内心那个遁入遗忘之乡的儿童。”
这本书最感人的是以一位父亲的视角讲述了在丢失了自己五岁女儿后的生活所发生的变化,和妻子之间感情的破裂,生活逐渐黑暗无趣,有达克一家人的帮助以及偶然间写下自己的经历成为一位童书作家而大火。
看简介时,我曾以为这本书讲的是两个故事,正如简介所言:“遗失女儿的童书作家执着地在别的孩子身上寻找女儿的幻影,任意一个五岁的孩子都能让她的存在变得有血有肉,只有这样,才能维系他的生活。
前途一片大好的议员放弃事业,回归童趣。他建造树屋,收集玩具,模仿孩子的语气,最终却跌进儿童与成人世界的鸿沟。”
在最开始,斯蒂芬作为父亲开始拼命的寻找,其实已经清楚,却还是抱着侥幸的心态不断的去尝试,幻想在下一个角落遇见
“如果白昼更长,如果他能够抵御于每天早上把脑袋埋于毯子里的诱惑,如果他能走得更快,能够更集中注意力,记得时不时的回头瞅瞅,减少吃三明治浪费的时间,信任自己的直觉,去巷子里看看,行动的更快,搜寻更多的地方,甚至跑起来,跑起来.....”
好像只有如此才能表达出自己的思念与爱。
走丢·孩子“不管到哪儿去,他都是孤身一人,每个深冬的早晨,天刚蒙蒙亮,他就上路了。”
其实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也许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般亲密,或者说在我们记忆中的父母其实只是他们的一部分,就如文中有一段话:
“只有等到长大了,也许只有等到自己有孩子了,才会真切的理解到,在你出生之前,父母也有过完整而复杂的生活。他只在故事中听说过父母生活中的一些概况和细节......即便他们的故事已经发展到与他相关的部分,他仍几乎毫不了解父母究竟如何相遇.....也很难意识到,对孩子而言,不论父母有多熟悉,他们仍是陌生人。”
而孩子的失踪也导致了这个家庭的破裂,斯蒂芬与妻子之间逐渐笼罩着一种阴沉的氛围,让人窒息想要逃离,他们需要给彼此一段时间,来抚平心中的伤痛,因为“孩子的失踪已让他们踏上殊途,他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可分享的东西......如果还有爱,那爱也已深深埋葬,埋葬在他们无法触及的地方。”
在妻子走后,斯蒂芬也一度陷入迷茫悲伤,他意识到曾经温暖美好的家变的不同了,
“他曾经相信,或自以为相信,男女除了非常明显的生理差异之外,就没什么不同了,可如今却意识到,对待变化的不同态度正是他们之间众多差异之一。男人一旦到了一定年纪,就会安于现状,相信就算遇到困厄,也是命运的安排。他们就是他们自以为的样子。虽然不愿承认,但他们就是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有极大的信任感,且不愿改变。这既是弱点,也是优势。 对女人而言,这种想法恰恰是基础。不管她们在自己或是他人眼里如何成功,这种想法都是持久的折磨或安慰。同样,这既是弱点,也是优势。专心育儿的母亲无法追求职业生涯的完满。像男人那样的职业生涯又让女人无法好好生儿育女。两者兼顾就有可能在疲惫不堪中崩溃。.....男人渴望渗透进女人的空间,她们便把这一空间封闭起来。于是,男人就产生了敌意。”
回忆与现实交织,过去与未来缠绕,斯蒂芬浑浑噩噩的过了很久,
在看了一个月的有奖问答节目,喝了一个月的威士忌后......现在总算有一个目的地,有一个期待着你的地方,还有一点身份的认同感,让人如释重负。
他在女儿生日那天去玩具店买了很多很多的礼物,斯蒂芬太了解女儿了,所以他幻想着女儿用买的玩具玩耍,后来他擦爱突然意识到,只有软弱的人无法将真实的世界和期望中的世界区别开来。
查尔斯小屋其实在失去女儿后,他变得很喜欢发呆,现实极度枯燥的时候,他便会或回忆或幻想,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斯蒂芬写下了一本有关自己童年的书《柠檬汁》也因此结识了好友查尔斯。
查尔斯其实是这本书内涵里所想要表达的故事,最开始斯蒂芬和他相识的时候,他显然拥有一名成功人士所配备的一切,身着深色西装和手工定制衬衫,在豪宅区有一所自己的房子,有专人为他泊车,出席晚宴。深谙世俗而又自信非凡,可是在后来他放弃了这一切,和妻子搬进了一个小屋,扮演的是孩子的角。在查尔斯放弃一切后,斯蒂芬再见他时,他好像一个10岁的孩童,起先根本没有认出来,这个“脸色苍白,头发是沙土色,留着刘海儿,神情过于自信。有种熟悉的趾高气扬的感觉.....带着一股甘草味儿”的男孩是查尔斯,查尔斯带他去爬树,告诉他自己在这里建造的树屋,用孩子化的语言来表达他的感受。
斯蒂芬过于震惊于成熟的查尔斯如此的蜕变,甚至一度以为他疯了,斯蒂芬逃离了这个地方。斯蒂芬试图把自己的生活填满,学语言打网球。可是在下一次斯蒂芬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见到的是查尔斯冰冷的尸体查尔斯妻子告诉斯蒂芬:“以前他总认为自己的生活就是一场无拘无束的冒险,有东西就送,喜欢意料之外的事情,他的人生曾充满机缘巧合。这一切究竟在什么时候戛然而止?比如,他什么时候开始认为,自己拥有的那些东西都真正为自己所有,与他不可分离?他已经不记得了。”
妻子断断续续地告诉斯蒂芬:“总是这样。热情的一面,精力充沛的,成功的一面朝向公众,却把剩下的那一面,他疯狂的低潮期全都留给了我。本以为.......没错,那天,他还在等你。但你没打声招呼就走了,毫无预兆,他很不开心。他没指望得到你的支持,虽然那样会更好。他只希望你别太介意。其实他很早就这样了,或许是因为查尔斯被剥夺了童年,所以情感方面的因素更重要,而他自己没法理解或谈论这种情感。他渴望得到童年的那种安全感,那种无力感,顺从感,以及随之何来的自由感,哪是一种不受金钱,决策,计划和需求限制的自由......童年对他来说就是不受时间约束,他对此心心念念.........可同时他也会出去赚钱,变成名人,在成年世界给自己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义务,让自己逃离内心的想法。”
打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泪眼朦胧,查尔斯死了,那个成熟又幼稚的人就这样结束了他的一生,孤独的靠在他为自己建造的秘密花园里,被积雪掩盖的身体,他的追求与苦恼似乎在这一刻才结束。可是我很伤心,比斯蒂芬丢失女儿时还要让人觉得心痛,或许是心疼吧,一个事业有成,前途大好的议员放弃了一切去追寻回归,抛弃所有的一切束缚,还记得斯蒂芬的描述,四十九岁的他如今像个十岁的孩子一样,曾经的达克成熟富有魅力,在斯蒂芬低落时陪伴,查尔斯把它当做唯一可以说真心话的人,带他去自己的树上小屋,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美好,可是那么美好的一个人原来一直都那么孤独与悲伤,他一个人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呢?快乐吗?或许吧。
查尔斯,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全部留给了那些半生不熟的人,小心翼翼的将一部分的心事与亲密的朋友分享,却又因为少有人能够理解而愈加的彷徨,然后赌气般以自杀结束了他这华丽却又孤寂的一生。
斯蒂芬感到无比的懊悔和自责,因为自己的偏见错过了了解他的机会。查尔斯在当初斯蒂芬十分悲痛时,特意把他接到自己家里来照顾,那份情感也许是查尔斯最真挚付出的了。
最后,在接受了查尔斯的死讯后,斯蒂芬得知妻子已经怀有身孕,于是他连夜赶路去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未来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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