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王之吻  06

作者: 芬恩的食指 | 来源:发表于2019-04-02 16:50 被阅读4次

    06  我的名字叫暴乍

    我来马孔大是因为有人告诉我,我父亲住在这儿,他叫暴分恩。这是家母告诉我的。我勉强答应了她,要不是她重病在床,我说什么也不会来看望他。她老人家紧紧地握着我的双手,让我发誓保证一定会回去看望他。此时她已不能下床走路,我打算满足她的全部要求。

    “你一定要回去看看他呀,”她叮嘱我说,“如果我能下地走路,我就自己去了。我的预感向来很准,他一定是出什么事儿了,可能比死亡还要严重。我认为见到你他一定会高兴的。也许也只有你能帮帮他了。”

    我当时只能一个劲儿地对她说,我一定照她说的去办。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说着这同样的一句话,一直说到她答应我肯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为止。等她情绪稳定下来进入梦乡时,我这才费劲地抽回我的两只手。

    早先她也对我说过:

    “你千万不要再恨他。他爱我,永远比你想象的更爱我。他也爱你……孩子,是我背叛了他、离开了他。为此,你可得替我好好补偿他啊。”

    “我一定照办,妈妈。”

    然而,我一直没有打算兑现我的诺言。我认为母亲肯定是老糊涂了,当年暴分恩的所作所为我永远都忘不了。他抛弃了母亲和我,拱手让给别人。我恨他恨到骨头里。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郜卜卜,妄图借此亲近她、让她重新回到我身边。在这个世界上她是最了解我的人了。从郜卜卜的话里我并没有发现她有任何回心转意的迹象,她只是劝我最好去实现母亲的嘱托。

    近日,不知怎的我的幻想多了起来,这些幻想与儿时的斑驳记忆搅和在一起,像龙卷风一样把我卷来卷去,一会把我抛向失重的虚空,一会又把我拖至冷暗的海底。这时忽然出现了一个念头,就像只狐狸从我面前一闪而过,我紧紧抓住了它、认清了它:我期望那位名叫暴分恩的先生果真如我母亲口中描述的那样,一直深爱着她;同时我也一直深深眷恋着家乡那片无边无际的茂密丛林,我想再次拥抱大自然的神秘力量。正因为这样,我才上马孔大来。

    农历七月末,这里正值酷暑。刚进入马孔大的边界就感到燠热难挨。炽烈的风来到这里也慢下脚步,空气里到处弥漫着金鱼草的腐臭味。

    崎岖的小路向前延伸,没入一片绿色。纠结缠绕的杂草、野禾和蓟科植物在午后的火焰中熊熊燃烧、噼噼啪啪地爆裂着。午睡中的大片花丛中回响着蝇群的嗡鸣声。野稻谷遍布的金色田野在阳光中如褐色的蝗群般大声疾呼,蟋蟀在从天空中倾泻而下的火雨里惊声尖叫,豆科植物荚果里的种子宁静地爆裂,声如蚱蜢的弹跳。

    “马孔大还是这么生机勃勃啊,二十年了,一点也没有变。”

    “从来都没有变过,瞧!还用着这老古董哩。”

    说着,老人从兜里掏出一个手机,冲着我抖了抖,好像那是一文不值的破烂儿。他揣回手机,停顿了几秒又问我:

    “听说,你们生活在大城市里的,都把手机缝到身体里了?”

    “大爷,那叫植入芯片,不光能打电话。”

    “还能干啥?”

    “还能控制人的感官。”

    显然他一头雾水,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我也懒得继续解释。

    “你的,能不能给我看看?”

    老人眯着眼睛打量我,一只手不停刮着额头和眉毛上的汗珠。

    “大爷,我身上没有,我也膈应那个。”

    “啊!”他说。

    老人悻悻地收回目光。我们又陷入了沉默。

    往昔我是根据母亲对往事的回忆来延续自己儿时的记忆的。她时常念叨这里,终日长吁短叹。她总忘不了父亲,老是想回来看看,现在卧病在床,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与他相见了。现在我替她了却心愿,来到这里,却发现我早就把这里淡忘了。我也忘记了父亲的长相,只模糊记得他的轮廓。

    “能问问不,这是去马孔大干啥呢?”

    “去见我父亲。”

    “啊!”他说。

    于是,我们又沉默了。

    我是在岔道口遇到他的,那是几条道路交会的地方。我远远地看到他徒步走过来,我等了他一会儿。

    “您上哪儿去啊?”我问他。

    “我到山谷里去,孩子。”

    “去马孔大的路怎么走,您知道吗?”

    “顺路,跟我走吧。”

    我就跟着他走了。起先走了十多里路我们都没再说任何话,可能因为天气实在是太热了,道路崎岖又漫长,任谁也不愿多说一句话。炎热的天气使人昏昏欲睡,我困倦得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

    “这里真热啊!”

    “到了马孔大的‘铁蒺藜森林’就不热了,你是要到那里去吗?”

    “是,我本来不知道那里叫铁蒺藜,我虽然在那里出生,但只待了短短几年就搬走了。是母亲告诉我他就住在铁蒺藜森林里。”

    快到山谷最底部的时候,我耳中响起了潺潺的流水声,空气也凉爽了许多。

    “走!洗把脸去吧。”老人邀请我,“年年这时候,马孔大都跟他娘x的蒸笼一样,非得把人蒸熟了不行。”

    他说着,沿着漫坡走下去,我便随着他来到一条小溪边。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如同流动的破碎玻璃。

    他站着把那件泛着白碱花的蓝色背心脱下来,扔在身边石头上,蹲下去,撩着水洗脸洗脖子洗胳膊,随后用手捧着狠狠地喝了好几口。最后,他把背心拽过来开始在小溪里搓洗。这时我才蹲下去开始洗我的脸,因为我在他的上游,这是应有的礼貌。

    冰凉的溪水扑在脸上顿感神清气爽,眼睛视物也变得清晰明澈起来。我站起来看看老头,他已经洗好在等我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糟老头,令尊长什么模样?据我所知,这些年来铁蒺藜森林里只住着两个人。”

    “我都快忘记他的长相了,我六岁那年就搬去了魁都。我只知道他叫暴分恩。”

    “啊,果然是他!”

    “您认识他?”

    “认识?这里的人都知道他,谁不知道他啊!都知道。他还给我治过腿伤哩,我那时候差点死掉……”

    他突然停住话头,双手拧着已经拧不出水的背心。趁着短暂的空隙,我说:“我母亲想让我来看望他。她说我父亲可能出事了。”

    老人寂静无声,好像思衬着什么重要的事情。

    “我本来不想来这里。”

    依旧寂静。

    “我母亲得了重病,不能亲自过来了。”我又补充了一句。

    老人扭过头,神色疑惑地瞪视着我。半晌,他才开口说话。

    “哎呀!天呐!没人告诉你吗?”老人关切地问。

    “告诉我什么?”

    老人告诉了我,原原本本,详详细细。我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等老人讲完后,我说:“谢谢您。”

    然后我也从裤兜掏出老古董,打给远在魁都的母亲。

    “怎么样?”母亲问道,“见到他了吗?”

    “还没有,”我说,然后接着又说,“我可能见不到他本人了。”我语气平静,不带任何感情,就好像在说“我可能赶不上这趟地铁了”。

    “什么意思?”

    “他变了。”

    “什么变了?你在说什么呢?”

    “我老爹。他死了。后来,变成了一只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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