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国学经典中国传统文化
陈北溪《小学诗礼》(其一、其二、其三、其四、其五、其六)

陈北溪《小学诗礼》(其一、其二、其三、其四、其五、其六)

作者: nmamtf222 | 来源:发表于2024-02-21 08:48 被阅读0次

    抄书打卡第一百三十九天2024年二月二十一日晴

    目的:不为明、不为利、惟愿世间留正气!

        陈北溪《小学诗礼》

    男女(其一、其二、其三、其四、其五、其六)

    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无相渎,天地之大义。男十岁出外,就傅学书记。学乐学射御,学礼学孝弟。女十年不出,姆教婉娩从。执麻治丝茧,观祭纳酒浆。女子不出门,出门必拥蔽。夜行必以烛,无烛则必止。男女不杂坐,嫂叔不通问,内言不出阃,外言不人阃。男不言内事,女不言外事。非祭不交爵,非丧不受器。

    译文

    男主位于外,女主位于内。男女不相轻慢,是天地的大义。男孩十岁后外出求学,从师学习书写,学习音乐射礼和骑马,学习礼节和孝悌之道。

    女孩孩十岁后不出外,在家从女师学习柔顺,学习用麻做成丝,学习祭祀和酿酒。

    女子不轻易出门,出门一定要遮蔽面容。夜里走路一定要有蜡烛,没有的话就不走动。

    男女不夹杂而坐,叔嫂间不互相问候。闺房里的话不要出闺房,男人的公务之事也不要进入闺房。

    男人不谈家内的事,女子不谈家庭以外的事。不是祭祀时男女不互相敬酒,不是办丧事时不吃一个盛器里的饭。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陈北溪《小学诗礼》(其一、其二、其三、其四、其五、其六)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yruia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