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狗總成為聊天中的主角。這不,今天又一篇——《狗把驴咬了,驴受惊踢坏百万奥迪 怪谁呢?》(來源《鳳凰網資訊》)。按照文章的說法,事情大概是路邊汽修店主的鬥牛犬衝出馬路,騷擾正在路上拉貨的毛驢,甚至將毛驢咬傷。毛驢受了驚,不慎將奧迪車給踢壞了。問題是標題最後一問:“怪誰呢?”
如果上述經過是事件真實的全部,則責任應由汽修店店主付全責。事件中的毛驢是因為鬥牛犬的攻擊行為纔導致踢壞奧迪車的最後結果,如果沒有鬥牛犬的騷擾,這種結果不會發生。因此,事件主因在於鬥牛犬衝出馬路,騷擾毛驢所致。因此,毛驢主人可以因此主張對事件免責。汽修店店主是事件中的鬥牛犬的主人,應對其所養的鬥牛犬的行為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因此,汽修店店主在此次事件中應付全責。
當然,上述觀點祇適用於文章所講已經是事情真實的全部這一前提下。因為,文中同時提供了另一種說法:
“一位电动三轮车车主又提供了另外一种说法,‘奥迪车先按喇叭鸣笛了,狗才跑到马路上的。狗可能也受惊吓了。’”
如果是這樣,奧迪的喇叭又成了事件的起因。是奧迪車車主按響喇叭纔導致鬥牛犬受驚衝出馬路。這就要分情況了。因為現在許多城市都有車輛禁鳴規定,如果事發地段在禁鳴範圍,那奧迪車主將不得不要承擔部分責任,至少應該是一半的責任。但如果這一路段並非禁鳴路段,那還是汽修店店主全責。
不過,還有一種情況會讓汽修店店主責任全免,就是事發路段禁止動物為行駛動力的車輛進入。如果是這樣的路段,則事件主因會變成驢主人違反規定牽驢進入禁入路段。這類似於車輛逆線行駛,就算對方把你給撞了,你還是全責一樣道理。
當然,上述都不過是我的個人觀點,且還不一定考慮事件真實之全部。所以,祇能給大家在茶餘飯後間過一下癮而已。
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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