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说的艺术(二)》笔记2
既然大多数小说都是站在全知视角下写出的,我们只能据此认为,一定是小说家们发现,这种视角总体而言是他们应对困难时感到的最满意的方法;可是用第一人称讲故事也有一定的优点。
如同亨利·詹姆斯所采用的方法一样,第一人称可以令叙事具有真实感,也会使作者不得不始终遵循自己的观点;因为他只能告诉你,他自己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所为。
如果更多地使用这种方法,可以让十九世纪英国伟大的小说家们受益不浅,因为在当时,部分上由于出版方式,部分上由于民族癖好,他们的作品常常有些杂乱无章、散漫离题。使用第一人称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让你对叙事人产生同情。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你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他身上,因此不由得产生同情。
然而这种方法的一个缺点就是,假如叙事人(如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叙事人同时也是主人公)告诉你,他长相英俊、魅力不凡的话,肯定有些不妥;假如他讲述自己的勇敢事迹,似有自夸之嫌;假如读者人人都清楚女主角爱上了他,只有他自己没能看出来,又有愚笨之嫌。
不过还有一个更大的弊端,凡是写这类小说的作者,从未有人能够全将其克服,那就是主人公兼叙事人,作为中心人物,却在跟周围人物的比较下,容易显得苍白无力。
由于作者在主人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是从内部来观察主人公的,所以很主观,并且在讲述所观察的事情时,把自己的疑惑、软弱、优柔寡断全都赋予了这个人物;而他看其他人物是从外部进行观察的,所以经由自己的想象和直觉,非常客观;如果这个作家又具有像狄更斯那样卓越的才华,他观察人物时还会带有一种戏剧色彩、一种盎然的趣味,对他们的古怪性情感到妙趣横生,于是令他们的形象显得突出而鲜活,也就使得自画像反倒相形见绌了。
按这种套路写出来的有一类小说,曾经风行一时,那就是书信体小说。毫无疑问,每封信都是用第一人称写成的,但是这些信出自不同人之手。
此种方法的长处便是极富真实感。读者很容易就会以为,这都是些真的信件,由信中声称的人所写,由于误信了小说家才落入其手。
真实性是小说家最力求达到的效果;他想让你相信,他讲的故事真的发生过,即使故事本身像敏豪生男爵[插图]的经历一样难以置信,或者像卡夫卡的《城堡》一样惊悚可怖。不过这种体裁也有重大缺陷。
它讲起故事来拐弯抹角、复杂繁琐,而且节奏拖沓得让人无法忍受。书信往往冗长啰嗦,包含很多无关的内容。读者逐渐感到厌烦,于是它也就绝迹了。
这种方法产生了三部可以称之为杰作的小说:《克拉丽莎》、《新爱洛伊丝》、《危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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