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案情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2015年6月、9月和12月,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先后延期三个月。2016年2月,山东高院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6月15日。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抓获河北省公安机关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除交待在广平县实施多起强奸杀人案件外,还供称曾在石家庄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内强奸、杀害一名青年女性。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王书金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证据不符,不能认定王书金作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已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法院再审认定聂树斌案原判认定的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庭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7年3月,聂树斌家属获得268.13991万元国家赔偿。
二、裁判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主要依据是聂树斌的有罪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印证一致,但是,纵观全案,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原审被告人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聂树斌作案时间不能确认,作案工具来源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不能确认,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5天询问笔录缺失,案发之后前50天内多名重要证人询问笔录缺失,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缺失,聂树斌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有罪供述与在卷其他证据供证一致的真实性,可靠性存疑,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三、关键概念
1,再审程序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
2,疑罪从无
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6年9月12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积极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古罗马法中采用“罪案有疑,利归被告”的原则,从有利于被告的角度出发,做出从宽或从免的判决。疑罪从无原则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被作为一项思想原则提出来。1764年7月,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提出了无罪推定的理论构想:“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后该原则被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宪法性文件,或国际条约所采用。德国刑事诉讼中采用罪疑唯轻的原则。英美法系等国没有疑罪从无的说法,但有疑罪的提法。
3,国家赔偿
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2018年5月16日,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四,案件的现实意义
聂树斌案历时22年,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无罪。
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最直接的意义,是还了聂树斌及其家人一个公道,最终实现了个案的正义,体现了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
该案的再审及其判决,已经远远超出了个案纠错本身,对于如何处理历史上的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该案再审判决表明了人民法院坚持有错必纠,有冤必申的态度,践行了我们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一贯方针,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落实、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该案还显示了人民法院坚定实践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彰显程序公正理念的决心,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是健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的重要成果,向社会传递了信仰法治,信赖司法的正能量,正如法谚所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