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乡土文学总有着那爱恨交织地复杂情感。爱是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深深爱着广袤无垠的中华大地,又因为生活在大都市之中,对乡村有狂热的恋慕,准确地说,在莫言声名鹤起之后,我也是一个进行乡土文学创作的中国人。恨是因为我不是在土壤温暖的怀抱里长大的中国人,我花了很长时间理解久别故土的游子吃下一抔黄土的行为,我总是活在现代大都市五光十色的面具之中,而不愿看到裸露的丑恶。《红高粱家族》于我也没什么不同,甚至在我读过的有限的乡土文学作品中排在下游的位置。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檀香刑》,喜欢《蛙》,最喜欢平凹。而这部不令我喜欢的《红高粱家族》,是一个生活在红高粱之中的家族的家族史,是又一部可歌可泣的抗日英雄剧,是充满丑恶的老混混与小混混的故事,更是一个女人的悲剧。
文中的奶奶,戴凤莲,在很多人看来已经足够幸运。她自己足够美丽,男人是条汉子,有一个乖儿子,甚至事业有成。可是,不知怎地,我却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深邃的悲哀。书中第一次提及她的时候把她称作抗日的先锋、民族的英雄是极其讽刺的,她是一个死在日本鬼子手上,正想去给男人和儿子送饭的女人啊!
从古至今,女子从来难以掌握自己的命运,绝对力量上的差异使得女子有时不得不依靠男子,不得不顺从男子。文中的奶奶便不得不顺从自己的父亲,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即使现代麻风病已经不那么令人畏惧,那些主动下乡为麻风病人治疗的医护人员令人敬佩并得到嘉奖,但身为一个父亲,把女儿嫁给一个麻风病人显然是一种不甚负责任、没有爱、自私的选择。外曾祖父或许可以欺骗自己说自己很负责为女儿找了当地大户,一辈子不愁吃穿,在那个年代算是很幸福的了。那怕确实如此,父亲也应该可怜女儿,多多安慰。文中却只有这样一句话:“我奶奶嫁给单扁郎,是我外祖父的荣耀。”姑且算是一种“荣耀”,那荣耀也是十余年来,历经艰辛,把脚趾头折断,痛苦不已裹就的一双小脚带来的。裹脚算是封建社会末期对女性最大的折磨,为了男性的一点欲望,违背上天的规律,毅然决然地给女性裹脚,三寸金莲是数十年的折磨,血与泪的凝聚,却无人顾忌。反而,他们甚至是她们都赞同了这种畸形的审美,给自己的女儿裹上一双小脚,以求好的姻缘。可惜最终好不好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自己插足的余地。
在嫁给单扁郎的路上,奶奶遇见了余占鳌,他当时是轿夫,后来却成了爷爷。余占鳌显然不是什么好人,至少不是奶奶期待的“识文解字、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夫婿。他也从未真正成为奶奶的夫婿,没有过过嫁娶的程序,即使大家都心知肚明。余占鳌说白了就是个混混,认识奶奶之前他是个普通混混,认识奶奶之后,很大程度上因为奶奶,他成了一个混得还不错的混混。即使座下并无数万大军,他还是被称作余司令。和奶奶一样这个男人的一生也堪称跌宕起伏。开始的他一无所有,即使奶奶已经有了两人共同的儿子,最初他也还只是单家的长工。两人的身份差距是存在的,即便如此余占鳌还是没能对奶奶从一而终。他找了一个各方面都不如奶奶,只是年轻些的二奶奶。虽然这种事在民国时期是正常的,奶奶的心中还是因此对余占鳌减了几分感情吧。或许也因此,她和曹县长合作,干掉了余占鳌八百个弟兄。
幸好,戴凤莲,按现在的话说,是个女汉子,她不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而是自己干出了一番事业。单家父子死后,或许是因为肚子里的孩子,还是别的什么,奶奶撑起了一片天。单家父子在时,单家的烧酒锅已具有了相当的规模,但真正的兴旺仍是有奶奶带来的。偶然之间,他们发现尿液可以使高粱酒香气馥郁。经过改进,他们将老尿罐上沉积的尿碱加入高粱酒中,造就了风格鲜明的高粱酒,它压倒群芳,在高密东北乡垄断了市场。高粱酒对于奶奶可能是超越所有人的存在,它拯救了奶奶的命运,浸入了奶奶的骨血,支撑起奶奶其他全部的一切。而奶奶似也和高粱酒一样由于独特的命运,成为了高密东北乡女性的标杆。
可惜,奶奶的结局仍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余司令不是一个好男人,上战场时,竟让自己的女人为自己送拤饼,完全不顾惜她的安危。虽然,在奶奶死后,余司令用敛来的财给了奶奶盛大的葬仪。逝者已矣,如此何用?
我想,奶奶既是英魂也是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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