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专利已经成为各家企业的杀手锏。在形形色色的专利大战中,我们常常听到“专利无效”这个词。现实中,专利无效往往跟专利侵权纠纷关联在一起。当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被告专利侵权时,被告往往把专利无效当作反击武器。
先来看几个例子:
来电起诉街电侵权,结果来电的7项专利6项被无效,还有一项正在无效程序中。历时一年多的共享充电宝专利之争,将以街电胜诉告终。
一家名为“有格”的公司称其“智能锁”专利被侵权,将ofo小黄车、摩拜、永安行等数十家企业告上法庭,在事关行业大局的情急关头,ofo小黄车代表行业发声,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结果有格公司的这项“使用条码的电子锁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酷派在小米上市前夕提出专利侵权诉讼,对此小米方面表示,酷派主张权利的几项专利的稳定性有待商榷,小米已经针对酷派主张的几项专利提交了无效请求。
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搜狗起诉“百度输入法”侵犯其17项专利权,百度在应诉的同时,也依法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导致这17项专利中有11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其中就包括索赔金额最高的“亿元天价专利”。
以上只是列举了国内几起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其实,专利无效也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常用的法律手段,在国际巨头“互诉案”中并不罕见。2016年三星在中国市场起诉华为专利侵权的16件专利中,10件被宣告全部无效,无效占比高达62.5%。不久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苹果侵犯了至少一件高通专利。随后,苹果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高通4件专利无效。据悉,迄今为止苹果已要求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认定398件专利无效。
看到这里,你不免心生疑问:好好的专利为什么可以被无效?
这是由于技术的复杂性和文献检索的局限性,会使一些不具备专利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我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如果该专利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复审确认后,可被宣告无效,失去专利权享有的所有法律权益。
请求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有哪些?
请求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通常有以下几种: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没有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哪种类型的专利容易被无效?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了解一下专利权的稳定性。专利能被无效和不被无效,实质上涉及到的是专利权的稳定性。专利权的稳定性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但最基本的因素是来自技术方案本身。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国知局的实质审查,符合条件才予以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我国采用的是初步审查制度。除非在申请进入初步审查时审查员已经得知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或者发现有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否则,不进行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相对容易获得专利授权,这就使得这两种专利权的稳定性相对较差。
如何知道专利权稳定性情况?
这就需要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简单说就是官方出具的专利“含金量”证明。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作为法院及有关部门判断是否侵权的依据,以应对专利侵权纠纷。
如何防止专利被无效?
1、专利检索
专利申请同商标注册一样,在申请前最好进行检索查询。特别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没有实质审查的过程,相对容易被授权。
2、提高专利申请文件质量
专利申请文件是申请人向国知局说明专利状况,要求维护专利权的重要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修改权利要求书
专利被无效的一大可能在于权利要求书所要求的保护范围太大,这种情况下可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缩小原有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取得专利权的维持。
如何应对专利无效宣告?
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进入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当专利权遭遇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需进行专利无效答辩,以免专利权丧失或专利保护范围缩小。
为什么要进行专利无效答辩?
答辩是专利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专利复审委对案件往往采用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相结合的审查方式,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的成功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
以上详细介绍了专利无效的有关专业知识,最后附上无效宣告请求办理及审查流程图:
知识点: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来源: Lemontea | 知呱呱研究院
编辑:金石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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