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我跟彼时的工作搭档夜鬼经常夜出昼伏,玩命地搞设计。那时候的我们是贱人,贱到在网上给人搞设计赚点碎米菜帮钱,我们常常边画图边做五彩缤纷的梦,那些梦不必借助于睡眠。
那时候我们刚挣脱监护人的卵翼,拥有着比现在新鲜得多的体魄。我们不爱睡觉,我是数年如一日的熬夜小能手,夜鬼更了不得,据说他打小起就经常彻夜不眠,故此获得“夜鬼”之雅号。事实上,哪怕我们通宵达旦不眠不休地奋战几天几夜,只须狠狠地睡上一觉便能恢复元气。
有过来人说,你们这样可不行,身体迟早是要垮的。我们不以为然,夜鬼更是猖狂地说,再熬夜我可能真的会早死的——被人嫉妒死。
我们拆伙几年后,夜鬼真的“死”了,葬在婚姻的坟墓里。那段时间,夜鬼宣称不再熬夜唯爱睡觉——原来,女人是催眠药啊。
狗改不了吃屎,夜鬼改不了熬夜,没过多久夜鬼不仅故态复萌,甚至更变本加厉地熬起夜来——原来,女人这种催眠药不但有保质期,还有副作用啊。
我很为弃暗投明的夜鬼感到欣慰,唯一的缺憾就是,这厮熬夜只为玩精神鸦片——网络游戏。
而我也夜以继日地熬着夜。那会儿我逐渐意识到自己知识的匮乏,总想着知耻而后勇。可白天的工作不能耽误,我便选择秉灯夜读,我是个不太懂得劳逸结合的人,常常熬到三四点才掩卷上床。连夜鬼都对我佩服有加,说:“士别三日当戳眼相待!”
夜鬼倒没有真的戳自己的眼睛,比戳眼更糟糕的是他病了,检查出了一堆的小毛病,诸如前列腺炎、内分泌失调、精神衰弱、心律紊乱等。他说,“兄弟,医生嘱咐朕不能再这么不爱惜自己龙体了,从此君王不晚眠,你也好自为之吧。”
夜鬼后来身体如何,不得而知,我跟他已失联好几年了。而我这几年虽然不至于熬到三四点才睡,但是每每凌晨一点睡觉是常态。玩命的是,我每天还得早起搬砖,不敢有半点懈怠。毕竟凡体肉身,这一两年我明显感到身体机能在退化,免疫力也在下降。去体检倒没有发现什么问题。我自诩吃得不太差(虽然偶尔三餐不太正常),不烟不酒不纵欲,运动也从未落下,却偏偏出现未老先衰的征兆。
近来我有意读了一些关于健康方面的书。其中中医提到的“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的箴言令我醍醐灌顶,深以为自己是该悬崖勒马了,否则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可不是闹着玩的。
只是多年形成的习惯,想要一下子扭转乾坤似乎不太现实,况且的确又繁琐事务缠身,未到“皆可抛”的时候。事实上,曾几何时我也尝试早睡,可总坚持不了几天。
前些天反省时想到“洛克定律”(篮球架定律),何不为自己多制定几个“篮球架”呢,一步登天对我而言不太现实,还是考虑一步一步地克服吧。
前天晚上是我许久以来第一次凌晨十二点前上床睡觉。我竟然梦到了十几年不曾再见的初恋女友,她那双二次元的双眸依然炯炯有神。我猜想,那个梦应该是预示我“从良”之明智吧!
咦,月亮又现身了,来,我们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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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若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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