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之外的理所当然

作者: 浅思浅语 | 来源:发表于2019-02-06 22:42 被阅读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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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认为对的事情,都是自己能够看得到的,能够认识的到的,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在这世上却有些不在情理之中的事情依然存在着,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生着。

    据《纪文达公笔记摘要》记载:乾隆年间,有个乞丐叫王希圣,他双脚萎缩蜷曲,要用屁股代替双脚,用两臂支撑着走路。一天,他在路上拾得二百两银子,他便把这装钱的口袋藏在草丛中,自己坐在一旁看守着,等待失主来认领。一位商家主人张际飞仓皇的跑来寻找。王希圣问明情况,核对了失物的样式及钱数也都完全相符,便把钱袋子归还给他。

    张际飞对王希圣感激不尽。他千恩万谢,并拿出一部分银子酬谢他,王希圣坚决不收。张际飞又表示,愿意将他接回家,赡养他一辈子。王希圣辞谢说:“我身体残疾是我前生造的业,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如果背天意去坐享现成的,将来必遭更大的祸患。”说罢,毅然离去。

    后来,王希圣困卧在裴圣公的神祠里,忽然有个醉汉用力拽他的两腿,使他痛不可忍。醉汉走后,他那两个蜷曲的脚竟能伸直,可以站起来走路,尤其是他还能够自某生计。

    王希圣做了好事,即使收下些报酬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他安身知命,不图回报。所以,神明就改变他的命运来作为他的善报。这不就是情理之中的理所当然吗?

    现在有些人是不相信神的存在的,情理之外的事情也不会承认的。看见的就承认,看不见就不相信,可是,不相信的东西并不代表不存在。

    历代的贪官污吏、恶霸奸商之所以敢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是因为这些人被眼前利益所迷,看到的只是金钱和利益这些身外之物。孰不知得到的不义之财就要损德,甚至是要拿命来交换的。

    三尺头上有神明,人心向善做好事,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善报。情理之外的事情就会是理所当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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