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十五)

作者: 沙漠 | 来源:发表于2023-07-16 22:29 被阅读0次

    想要执政的就执政,想要富贵的就安心追求富贵,想要幸福的就追寻幸福……想要逍遥于无穷宇宙的就效法于自然——自然虽然看上去无所为,但是却无所不为。在那个至徳的时代,人们怎么看也不像有一块地要种,有一件事要做,即便是出现了某个执政者(道德还没有崩塌之前)所有人也都是能够逍遥乎无穷宇宙——想干嘛就干嘛,没有人回去阻止你,而你也没有什么欲望。

    直到某一天,突然间来了一个自以为是圣人的人,以武力来压迫那些还在逍遥于无穷宇宙的人,让他们组成部落,从而演化出国家,人民也因此有了各种各样的贪求之心,疾病、战争也随之而来,后来,由于竞争的压力逐渐变大,婴儿便有了夭折。

    在一个已道德已经崩塌了的时代里,人们总是要守住自己那一点点物质或他/她人,因为有了对昂贵美丽之物的强调与贪求,小盗便兴起了。在这个时代中,杀死盗贼而不算作杀人,最后演变到今天——虽然杀死盗贼算作是杀人,对生命的保护与敬畏加深了一点,但是还是不能算得上是爱生命。大的盗贼,他们占有了本应该属于自然的事物为私有而身居高位,然而却可以获得他人的畏惧和敬仰。这是因为大盗的武力取得了成功,而小盗的武力没有取得成功——但凡是想要占有什么就能表达得出缺少什么,但凡是缺少的都想要拥有,那么还能有什么不是这样的人想要拥有的。小盗来人敢杀,大盗来人敬而远之,这对于发展道德不也是太傻了吗?所以说,盗起源于武力上的“圣人”,盗国者因为成功了,所以也就可以称为“圣人”,然而,因为“圣人”的连续诞生,大盗也也没有停止的一天,故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杀死小的盗贼不能算得上是杀人的话,那么这对于热爱生命也太含糊了。就“大道”的方面来讲,杀死小的盗贼和在战场上拼杀是一样的,都是对生命的践踏,这些都是不符合道德的。且人生于天地之间,就像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杀死他人是对生命的践踏,杀死自己也同样是对生命的践踏,无论怎么说,但凡不爱生命的人都不会发展道德的,taisha说“爱是唯一真实的力量”,既然不爱生命那也就是虚幻的力量,无意于追求爱,因此阻碍了走上爱的道路。

    天地赋予了人以生命和灵性,人却妄图想要占据天地之间的其它物质,这不也太过于愚蠢了。从前有一个养画眉鸟的人,他将两只同性的画眉鸟关在挨得很近的两个鸟笼里,由于两个画眉鸟的体格和年纪差不多,两只画眉了怒目而视,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养鸟的人给它们喂食它们也不吃,没到两天,两只画眉鸟都死了。这是用人类的社会关系强加到画眉鸟的身上,而不是让画眉鸟顺应本性得缘故。要是真的热爱生命,寻求真理,不如将两只画眉鸟都放归山林,鸣唱着那天籁之音的组成部分。想要占有什么东西的人,就像那河水干了,鱼儿们挤在一起相互吐口水在对方彼此身上以获得一点水分,古人们把这种现象叫作相濡以沫,然而,至于那么追求爱的人,他们更多地会选择“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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