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如果感觉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我们应该如何争取利益最大化呢?
协商交涉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您一定要有坚决的维权信念。在协商与交涉过程中,对自身维权行动徘徊不前、踟蹰难进,没有做好搏斗信念的人,很难在最后的博弈当中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因此,被拆迁人的维权信念很重要,不被拆迁方的软硬兼施等攻势影响。
再有,多听律师的意见莫要轻易报价。房屋拆迁的补偿报出心目中的数额把握好时机,在一个适当的时候报出此价位,莫要让拆迁方提早知道自己的底线。
和气才能生财,即使拆迁方违法通过律师起诉,拆迁方感到莫大压力,有谈判的意向,也莫要有高高再上心态,因为打官司不是目的,目的在于用其手段争取合理补偿而已。所以说话要和气,切勿激化矛盾。
切勿耽搁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征收拆迁是有一定的强直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国法律的制定一直修改尽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法律不会去保护在法律权利上睡眠的人。法律是有诉讼失效期的,2015年《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在此期限内需要依法维权,如果过期视为您放弃此权利,默认默许拆迁方的行政行为。
大多数老百姓感觉不签协议、不接收其相关文件、不让其测量房屋、等房屋被强拆了在让拆迁律师介入的想法,其实这是错误的概念,房子在筹码就在,房屋灭失了,筹码变小,维权趁早不趁晚。《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户,协商期间是最好的维权时间点。莫要拖延,拖延到丧失契机、拖延到被合法拆除,到时只有同情,没有办法解决。希望每位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真正实现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长远生计。
网友评论
当代:阿超
此地是我开,此树是我摘。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是以前的土匪行为。
早在两年前,政府主导,规划要在北雷村建一个世界级科研研发与高技术产品投资中心。而那些在政府部门有关系的北雷村民,便纷纷修建厂房、扩大民屋,像风一样习卷了整个村。
不久得到拆迁补偿
普通的家庭最低都是100万元以上,村长或者有关系的最少500万甚至上千万。
这其中直接或间接骗取的国家财富就是上亿啊。
而中国又有多多少少个这样的官商勾结官民勾结的拆迁地呢???
这又是什么行为呢???
骗取国家上几百万的官民户能否像贩毒抢劫的人一样判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