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在举世皆为小李终于捧得小金人而欢呼的那天,邂逅了另一部好看的电影——《龙虾》。
喜欢得接连看了好几遍。除了因为电影本身品质上乘,更是因为片中的主人公与个人的处境相似——身处一个“不允许”单身的环境里。
观影者似乎更幸运些,毕竟,还可以置周遭那些苦口婆心的劝说于不顾,毕竟,没有什么法律条文真的不允许单身。
而在影片中,男主人公身处一个有着独特规则的虚构社会:失去婚姻的人将被送往以配对为目的郊野酒店里居住,为时45天。找到伴侣则可以重返城里生活,而若期限内不能找到新的伴侣,就将被变成某种动物。
听起来荒唐?可除了不会被变成动物之外,现实生活中的情节也类似吧。当你结束一段婚姻,立刻会有热心的亲朋围上来,着急着把各种他们认为“合适”的人介绍给你,你甚至来不及反思并自己作出判断。社会默认婚姻为基本构成单位,有家庭才合理、才体面,单身的人岂止可耻,简直是有罪的。
好吧,那我们就和主人公一样接受入住酒店的安排,开始寻找新伴侣的征程。
事实上也没那么简单。明明酒店里有那么多男男女女,你却很难从中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两个人要有共同点”,这是规定,当然更是很多寻求伴侣者的期许。共同点或许可以成为两人发生感情的基石,可一旦作为寻求伴侣的必要条件,就多了刻舟求剑的愚蠢和削足适履的可能。
眼看着身边有人或因为太过坚持寻求伴侣的原则而被变成动物不知会有怎样的命运,还有人因绝望而选择一死了之……问问自己,这些是你想要的结局吗?要么,就妥协?像很多人所做的那样,假装和某人有着奇怪的“命中注定”的共同点,牵手重返城市。
为什么不试一下呢?看很多人不都是一脸幸福的样子么?可是不要忘记,伴侣不是路人甲,是要朝夕相处、携手一生的那个人。喜欢吃甜或吃辣这样的小事情或许还可以将就,三观不同则一定不会有好的结局。
如果在限期内找到伴侣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干嘛不离开这个破地方,尝试一下另外的可能?森林里,不是住着不少的“孤游者”么?
单身,一部分人的主动选择,一部分人的无奈之选。
可天下所有的选择,都不等于你拥有了某样东西或结果,而是放弃了更多可能性。
做一名孤游者,可以享受到单身的最大福利:自由。这是和酒店里的刻板与统一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可自由也意味不受到保护,孤游者们没有温暖的房间可遮风蔽雨,没有固定的餐食,还要提防酒店住客的捕猎。“你要尽快挖好自己的坟墓,到时候没有人会帮你挖的。”孤游者的首领,这样郑重地交待着新加入者。
这里不得不提到电影的一个巧妙设定:有伴侣的人可以回城市生活,单身的人游荡在森林里。钱钟书先生在书里用欧洲民谚阐释了婚姻就像围城,那“城”,竟在此处得到了呼应。城里的人想出来,如酒店里的女服务员;城外的人偶尔也要进进城,哪怕是为了维持生计。
城市里的生活和森林里的生活,哪一个更好?这个问题或许永远无解。
好在,这部电影的主旨并不是要为观影者做情感顾问,求偶还是单身,只是被借来讲故事的一个壳子。
《龙虾》其实是一部充满讽刺意味的电影,中产阶级热衷于维护的有序光鲜的城市生活是讥讽的对象,而森林里的无产者要自由却又屈服于强权也不能逃脱被嘲讽的命运。尽管如此,我还是更愿意从情感选择的层面来理解这部电影,无论单或不单,一切都没那么简单。
而对于一个从失婚到被迫求偶再到主动求偶最后选择单身逃亡的人来说,最糟糕的莫过于,在你进入孤游者的角色后,才遇到和你有着命中注定的共同点的那个人,想要携手,则要付出巨大代价……这么多的选择题,不由得让人感慨,命运还真是喜欢捉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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