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个月就写了这篇文,但是一直不敢发出来,害怕别人认为是在写我自己的故事。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发出来,不为别的,只是想说,你一定要快乐,比所有人都快乐,祝你幸福,这句话是真心的。
——写在前面
1
前任3看哭了很多人,不是难忘是释怀。
前几天我去看了《前任3》,网上订票的时候座位爆满,差点订不到票。在电影散场灯光亮起的时候,我看见很多和现任一起来看前任的,也看到很多形单影只的背影,他们都是一个人来看电影的。开头是一场嘻嘻哈哈的爱情喜剧,但结尾却把我看哭了,电影结束时有个姑娘下台阶的时候用手背轻轻擦了一下眼角,然后融入人群里。那是普通平凡的我们,心里的前任别人不知道,只有自己慢慢忘掉。
电影里王梓对孟云说:“我好像捡了个大便宜,是林佳把你变的那么好的,我多想晚一点遇见你,在你完全忘记林佳的时候。”
王梓还说:“孟云,我再让你浪漫一次,我一直走,走到那个拐角的地方,如果你对我说’我爱你’,那我就会奋不顾身跑向你。”
孟云没有说,王梓站在拐角的地方等了那么几秒钟,然后躲进墙角大哭了起来,王梓蹲在在孟云看不见的地方,但影子却停在大路上。
后来我也明白:没有和前任断的干净,我们是爱不了别人的。
2
总有那么一瞬间,我心死了,但脑海里还是你。
看完电影我和朋友打趣,不知道有多少看了电影的情侣会想起前任,和现任分手?玩笑过后我就在想为什么最后孟云要站在人来人往的广场扮成至尊宝的样子一遍一遍喊,林佳,我爱你。为什么林佳要不停地吃会让她过敏的芒果。既然彼此已经回不到过去,何苦这样自我折磨一遍?
电影里,林佳门口的那双男鞋让孟云彻底死心了,以前的分手是彼此端着,彼此试探,可那一刻是真的要走了,所以他们是在找分手的仪式,和过去告别,就像在自己心里烙一个烙印,让自己猛烈地疼痛那么一刹,然后让自己以后永远记得,彼此再也不可能了。
真正爱过,要忘记一个人很难很难,世间的一切都会帮你记得曾经的温暖,走过熟悉的街,看见熟悉的电影,闻到熟悉的香水,你都会想回头,所以我们要用分别的仪式覆盖相爱的痕迹,哪怕是自欺欺人也要一遍遍告诉自己,别回头,向前跑。
3
知道这样做很傻,但那就是青春。
那些失恋的人抱着一颗被车轮碾碎的心,在辗转难眠的午夜,在酩酊大醉后的街头,对着城市的夜晚叹息,思考“我们的感情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少不更事时,我曾把世间所有的分手原因都简单归结于“不够爱了”。什么性格不合、家人的反对统统都是借口。只要彼此相爱,这些都不是问题。
可是光有爱就能保证两个永不分开吗?并非如此吧。
事实证明,很多人分开后还没法儿放下彼此,相互惦念着。这大概是最令人遗憾的事情——你我本不该如此,却无缘在一起了。
在分手这件事情上,我们是要骗自己的,骗着骗着就成了真的,有个朋友和我说分手很久很久再也没有爱一个人的能力,每一次遇见喜欢的姑娘总是会想起她,可是人总要重新开始的,我们总要学会和过去告别,就像吃了生日蛋糕以后我们就长了一岁,过完成人礼之后我们就成年了,除夕一家人聚过之后就是新年了,分手也需要一场仪式,经过了就是该忘了。
4
我想留点回忆,用力爱过的证据。
“我们会像紫霞仙子和至尊宝那样分开吗?”
“当然不会啊!”
“可是如果你不要我了呢?”
“那我就扮作至尊宝去最繁华的街道说一万遍我爱你。”
“那如果你不要我了呢?”
“那我就狂吃芒果,过敏而死。”
六年前他们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六年后为了好好告别,他们选择完成最后的承诺,这是最疼痛的分手仪式,曾经的盟誓,竟然以这样的方式实现,孟云在繁华的街道带上金箍学着至尊宝的样子一遍一遍喊,林佳,我爱你。林佳在房间里大口大口吃着芒果,最后孟云被保安强行架走,林佳被送进医院。
那是一个句号,曾经是再也回不去了,东西还得了,但是回忆还不了,留下的只是一句再见,和往昔告别,至尊宝要变成孙悟空了,而失去的那个人,即使有了七彩祥云也再也追不回来。
前任3:再见,不负遇见。
再见 不负遇见
祝你幸福 这句话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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