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榆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产科住院部,一名二十多岁的足月待产孕妇坠楼身亡。
消息传出之后,网友们的愤怒快要把医院的大楼和那丈夫的脑袋顶破了。
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但由于第一时间的报道称,孕妇是不堪忍受顺产的疼痛,而家属不同意剖腹产,情绪激动之下,从五楼跳下去的。
然后,医生,医院,孕妇的丈夫和家人,在所难免地,成了众矢之的。
死人了,死了两个。
一个是女人,一个是孩子,这事儿当然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什么不让孕妇剖宫产?为什么一而再才二三地让她忍受疼痛?为什么她的男人会这么没人性?
这是网友最迫切的表达。
为什么那么多医生和护士在旁边,却能眼睁睁让一个剧痛难忍的孕妇爬上一米多高的窗台跳下去?为什么在产房待产的孕妇跳下去之后,身上连一件衣服都没有?
是的,所有人都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说好的医者仁心呢?说好的济世救人呢?
说好的白头到老呢?说好的一生一世呢?
在生死面前,不,在涉及生死之前,所有的誓言,都显得那么苍白,那么可笑。
是的,责任可以推卸,但良心能一辈子安定吗?
今天,不谈法律,只谈自己的感受。
这女人年轻的生命,和肚里孩子全新的生命,结束了。
一方面是丈夫的漠不关心,另一方面是医院的疏于职守。
还有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她自己的责任——她对生命不够珍视。
正常情况下,一个怀着孩子的母亲,心里装的最多的,应该是对生命的爱,和感动。尤其是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作为母亲,难道不会有所期待吗?
难道疼痛会疼到让一个妈妈完全丧失理智,忘乎所以,放弃一切吗?
不可能的事情。
我问过身边所有生过孩子的女朋友,当她们怀孕的时候,所有人心里几乎都充满着对生命的感动和感恩。
即便她们中,有人和丈夫感情不和,或者对婚姻失望至极,但是,孩子,对女人来说,是这世界对她最珍贵的馈赠。
尤其是已经怀胎十月了,那个肚里的宝宝,马上都要睁开那双稚嫩的纯洁的眼睛观赏这个世界了呀。
怎么忍心!
何以至此!
由于忍受不了生孩子的剧痛,一个母亲干脆杀了自己 ,也杀了孩子。
太荒唐了吧?
即便是一个动物,一只小猫,小狗,也不可能因为分娩的疼痛而跑出去撞墙而死。
如果那个孕妇精神没有毛病,那么,让她冲下去赴死的,根本就不是疼痛的问题,对吗?
也许那一天,丈夫对她的疼惜不够,家人对她的态度不好,医生没有耐心体谅她的心情,一切糟糕的事情都撞在一起。
也许她认为那孩子的出现就是个错误,也许她受够了九个多月的烦恼和辛苦。
也许她和老公感情不和,闭着眼睛熬了几年,那种婚姻依旧不是她想要的样子。
是的,是长年累月的愤怒,委屈,绝望,积攒到了一定的程度,才在那一刻,情绪喷涌而出,让她克制不了去死的念头。
她身心俱疲,她受够了。
她于是不顾一切跳下楼去,一了百了,要还自己一个清静。
是的,婚姻破败。
是的,世情残酷。
是的,她深受其苦。
可她依然没有权利让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死在她单方面的情绪激动之下吧?
她依然没有权利,不理会生命的可贵,不在乎父母的感受吧?
我突然想起那年四川地震的时候,网上爆出许多临盆的孕妇,在震区险恶的地理环境下,在简陋的医疗环境下,在痛失亲人的悲伤之下,在为肚子里那个新鲜的生命而努力着,坚挺着。
那个画面,每每想起都令人动容。
生活不易,对于每一个人皆是如此。
如果一个母亲受不了,她就去死,去求解脱。
那么,因为她的懦弱,她的糊涂,从此,生活的艰辛在她的亲人身上,就会又加多一重。
因为她的举动,让其他相关的人们,原本就艰难的人生,变得更加沉重。
如果跳楼那个不是孕妇,而是一个十岁以内的孩子,做出这种事情,那完全是监护人和家属的责任,完全是医院和医生的责任。
可她是二十多岁的已婚成年人,肚子怀着马上出生的鲜活生命。她选择以这样残忍的方式呈现情绪,难道她自己就没有责任吗?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受害者,每个人同时也是生活的创造者。
绝不能因为她死了,就理所当然得到所有人的理解和共鸣。
如果这样惨烈极端的方式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同和理解,那就是对社会树立了一个非常负面的典型。
一个不肯承担的人,没有韧性的人,根本上,就不值得被人同情。
别忘了,她结束的,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的生命,还有那无辜的孩子。
无论事实如何,决定跳楼的那一刻,她的心里,一定住着一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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