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的战火已经蔓延了三年,刀光剑影成了人们的家常便饭,餐后的谈笑便是今天杀了几个敌军,那从容且麻木的脸庞上没有当初刚接触战争的激动,也没有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神情。
世人皆问,记载史册的官员,为何文笔如此清晰露骨,其实这才是生活事实,没有任何的铺盖。
东三天带领部队在西北与南山军战了三年,不温不火,不分高低,但双方都明白,两军对垒,不敢有丝毫懈怠,彼此都是恶狼,只要一方稍有差错,那对方的军队便能直涌边境,杀入国内。
王石,小名二狗,大家都喜欢喊他王二狗,冥国西北黄城人,他二十五岁随东三天的部队进入西北交战,三年的烽火连天早已磨炼成一名具备作战经验的老兵。
如今,王二狗已是二十八岁。
“王哥,今日杀的真爽!”就在王二狗在军帐外准备起火时,一名刚入伍半年的新兵小陈跑过来说道,并且怀里抱了一堆柴火。
见小陈将柴火放在地上,王二狗笑了笑说“今日杀了多少?”
“四个呢!这南山军也不像那些老家的人说的满口獠牙,杀人喝血的样子嘛!”小陈扬起头,说话间腰板不由挺了挺。
“不少了……”王二狗听后,忽然看着被点燃起的柴火,火影哔哩啪啦地响着。
三年前,自己才二十五岁,这迷迷糊糊的三年,仿佛都在昨天一样,历历在目,那时的自己看见血都能吓到一夜吃不下饭。
当真物是人非...
王二狗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篝火,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对小陈说。“那年我二十五岁,拿刀杀人的时候,手都是发颤的,我害怕被杀,害怕这辈子说死就死在这荒无人烟的西北,那时候我都是躲在后面。”
“可躲终究不是办法啊,总会有人找你,你不敢杀人,但他们敢,我这条命,还是东将军救的。”说着,王二狗点起草烟。
“他见我握不动刀,就直接砍断了我的刀,告诉我,如果我赤手空拳跑出去战区安,他就不再管我,也不算逃兵。但如果在逃跑途中拿起刀,就得老老实实当好一个兵。”
小陈认真听着,他自然明白这种级别的战争战区有多大,密密麻麻的人在数十里内砍杀。
“我撒腿就跑,东将军就这样看着我跑,我一直跑,一直跑,我发疯般跑着,可...终究会为求生欲做出选择,为了保命,我拿起了刀,杀了一个、两个、三个...”那烟雾缭绕的时候,没人能看清王二狗此时此刻的表情。
东三天是恶魔吗?是救世主吗?
都不是,当时的东三天只对王二狗说了一句话。
“二十岁的年龄,狗屁不是,还不好好活着,等着别人来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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