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在蜗牛看到了一本书,书叫《大秦帝国》,看到关于秦的东西,我就来了兴致,于是点进去,漫无目的瞄了一眼,然后就果然跳坑去,开始吃迷读了起来,哦,对了,差点说那时我在上班。(别学我上班摸鱼啊)
对这本书来兴趣,不是因为看着它的介绍或者页面霸气侧漏,而是因为之前看的一套书《哑舍》这套书是一部关于古董,关于超越,关于故事的小说集。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老板的衣服破了,进入古凌寻找另一件衣服的剧情,为什么要去找一件衣服呢?因为老板正是因为这衣服,才从秦活到现代,那件衣服,可保性命。
他迷恋地看着玉棺中的扶苏,心情复杂的褪去扶苏的衣服,衣服离体那霎,扶苏的身体化成尘土……
从那时起,我的心中就有一个疑问,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才能让一个经历两千年,看透人间的人,恋恋不忘。
也许对于秦史,我了解得太少,我只记得暴政,我只记得暴君,但是我所知道的这些,是真的吗?我越发觉得自己无知,越愈发明白,只有无知的人,才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勇气,去断定一些事情,断定一些人,甚至断定这个世界。
也许我很幸运,能看到自己的无知。所以当今天看到这本《大秦帝国》时,我才有勇气点进去。我是一个很讨厌枯燥无味书籍的人,况且这本书有16969页,我看着都怕,但是我还是想慢慢看,慢慢去了解那段我所断定的历史,我所不知的历史。
或许,看完后,我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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