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4
那个时候林果虽然没有男朋友却有一个非常暧昧的对象。是他们系一位大三学长,此人身高1米8,相貌堂堂,在系学生会担任副主席,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在校刊上发表一些肉麻小诗。
有一次上完选修课,我和王旭走到篮球场附近,正好看见他和林果在一块,绕着篮球场一圈圈地散步,也不知道在聊些什么,林果笑的花枝乱颤,我看的妒火中烧。
当时已经晚上9点,我想他们再走下去就是往旁边小树林去的节奏了。
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问王旭,大剑还刷不刷了。王旭大喜,说,刷,回去就刷。我说,行,帮哥们个小忙,以后每周帮你刷一次。
然后我拉着王旭以5米的距离跟在他们身后,为了让他们注意到有人,我还故意咳嗽了几声。
如此几圈下来,他们终于感觉到了不自在,各自回了宿舍。
当天晚上,林果破天荒地在Q号上跟我说话了。之前我给她发的消息她一个字都没回过。我喜出望外,忘掉了帮王旭刷祖阿曼的事。
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什么意思?
我思忖良久,决定装一个并不成熟的糊涂:?
她说,大晚上的你跟踪我?
我打出一串省略号,然后跟她讲了讲道理,发生在受害者不知道的情况下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的,叫跟踪。我这么明显地提示你后边有人又没有怀有不良目的,应该叫跟随保护。月黑风高,人心险恶啊,美女。
她回的挺快,说,谁让你保护了?你这叫侵犯隐私,是犯罪行为!
我说,如果保护你算是犯罪,我愿意把牢底坐穿。
隔了很久,她回复了我四个字,臭不要脸。
5
我21岁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却无端地觉得自己一定可以拥有一切。
现在想起来,可能正是这种盲目的自信支撑着我对林果不懈的追求。
我不屑于大学时很多男生在女生宿舍楼底下的表白行为,什么点一圈心形蜡烛站中间,拿把吉他唱情歌,在我看来都是扯淡。
所以我从来不表白,我对林果的喜欢也不用表白,从见到她的第一面起我就已经把她当成我未来的女朋友了,这是宿命,她不愿意接我的电话,赴我的约会,只不过是因为她还没有看清自己的宿命,我需要的只是时间。
那时候我们很年轻,有的是时间,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等一辈子。
我对林果说,从今天起,每个周末我都会买两张电影票,如果你不愿意去,我就自己把电影票留下来,然后买一小盒巧克力让丸子带给你,这样以后我就能数清你拒绝过我多少次,而你每次吃巧克力的时候就会想起曾经拒绝过我。
后来我总共收藏了48张电影票,让丸子带走了24盒巧克力。
终于在另一个夏天即将到来的时候,我带着林果走进了电影院,当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自己没有买到那个电影的票。
那天在百货大楼的奥斯卡影院,电影是《驯龙高手》。名字我记得非常清楚,但是内容我全然不记得。
因为我压根就没有戴3D眼镜,整场一直在黑暗中看着林果。
我曾经那么爱她,她的每一次浅笑,她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她随着剧情偶尔颤抖的身体,都让我忍不住想把她拥在怀里。
我还记得那天自己是那么的神采飞扬。早上6点多就爬了起来,室友们都觉得见鬼了。我哼着小曲把头发吹的一丝不苟,鞋子刷的一尘不染,连白衬衣都没有了污垢。
为了足够装逼,我甚至还去借了辆车。是隔壁宿舍富二代大龙的伊兰特,刚开始他并不想借,但是当我对他许诺带他打三个进度的太阳井,他很干脆地把钥匙扔给了我,说,使劲怼。
看完电影后,我坦诚地对坐在副驾驶的林果说,车是借的,以前包括现在买电影票的钱也有一部分是借的。我很穷也很挫,但是我很爱你。
林果笑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对我笑,感觉很奇妙,就像是小时候有一次在老家村口看见一颗柳树上长出了嫩芽,又梦幻又欣喜。
然后她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我,说,下次再来不要再开车了,你开车挺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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