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侠客行》是一首写侠客的诗歌,诗中侠客意气风发,神采飞扬。金庸的《侠客行》是一部写侠客成长的小说,脱胎于诗,引于诗,结于诗,他讲了一段不怎么有意思的故事,表达的意味却很深长。
这部小说讲的是心地淳朴,为人老实的狗杂种在尔虞我诈,居心叵测的江湖纷争中靠着主角光环,阴差阳错地学到了一身绝顶的武功,邂逅了三个女子,解开了侠客行这一谜底的故事。就是这样,没有国恨家仇,没有凄美的爱情绝唱,没有门派纷争,只有一个傻小子的成长中所经历的事。
狗杂种自始至终没有一个真正的名字,从狗杂种,到石破天,到大粽子,到石中玉,最后又到狗杂种。这些变化看似让人哭笑不得,实则让人深思狗杂种的命运,无人关心,他只是被一个接一个的利用,去当长乐帮挡箭牌,去帮丁当找回石中玉,去作了史小翠的徒弟只为打败白万剑给她出口气。在这种人人为己的险恶的江湖里,要名字做甚?都是虚名而已,什么外号,什么名誉,都是放他妈的狗臭屁。狗杂种从头至尾都是一水的纯真自然,善良简朴,丝毫不为江湖所沾染,是本书中唯一的好人,其他所有,都算不得好人,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一种恶意,这一种恶意让我在阅读过程中感到压抑,感到沉重。
难道现实也是这样吗?虽然一切文学作品均是源于生活,是生活的影射,但我还是相信现实中阳光更多一点的,善良更多的。
书中穿插着几段孽缘,感觉都是那种三角恋的关系。老一辈的白自在,史小翠与丁不四,中间一辈的石清,闵柔与梅芳姑,小一辈的石中玉,丁当与狗杂种,可以说,整本书中这三段孽缘占了一大半情节了。比对而言,我倒是觉得石清与闵柔之间的爱情是最合理的,是比较圆满的,他们心意相通,相敬如宾,没有互相欺骗,也没有彼此制气,没有要求过高,互相喜欢,这就是最好的爱情。对老一辈的来说,得到的不珍惜反而骚动不安,得不到的自然追求不舍。史小翠对丁不四是“隔岸的景色,看起来总比眼前的为美”,而丁不四为史小翠一生不婚,也是够痴情的了。孽缘,孽缘!小一辈的叮叮当当是一个可爱活泼的小妖女形象,在忠厚仁义的狗杂种与轻浮多情的石中玉中,偏偏选择了石中玉,就相当于黄蓉选了杨康,她没有黄蓉的机智识大体,自然只为一心所想而去了,孽缘,都是孽缘。
“人家心中想给你,你不用求,人家自然会给你;人家不肯的,你便苦苦哀求也是无用,反而惹得人家讨厌。”这句话让梅芳姑来说,读来很是心酸了,望而不得,因爱生恨,爱情使人疯狂啊!爱情使人头秃!(所以,一入爱情深似海,要谨慎,别动不动说爱的不爱的,不然做出啥疯狂事来你都不知道。)
其中的白自在发人深思,身居深山,自以为武功了的,便狂妄自大,渐渐地滥杀无辜,活脱脱一个井底之蛙的模样。
金庸是个起名字的高手,其中,我最欣赏的一个人名是谢烟客,诗意,飘渺,自由,潇洒。谢烟客是和黄老邪一般的人物,本领高强,性格古怪,我行我素,亦正亦邪,但信守诺言。另外还有丁家不三不四兄弟,一样的武功高强的怪人。有趣。
最后侠客岛上那套侠客行神功,许多名门泰斗为之疯狂迷恋,乃至被困在岛上都不自知。多少年人们为求破解的神功居然被目不识丁的狗杂种给学到了,这个结局不得不说是很出人意料了。故事虽然荒诞,但是意味发人深省。《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即是此理。有时候,我们被很多繁杂琐事迷住了双眼,乃至忘却了我们自己的初心,以至于我们做出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我们渐渐迷失了自己,陷在桎梏中无法自拔,很多情况不正是如此吗?如果保持初心,怎么能看不透?
最后的最后,附上诗仙李白大人的《侠客行》吧。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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