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民申请加入中学同学群时,我脑子里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了,近半个世纪的光阴打磨,让我完全忘却了这个名字。
那天,秦萍问我,有位男生申请加入班级,可否批准。我说,先考察一下,让他说出两个印象深刻的女生名字,别拉进来一个山寨的。我想,当年学习好的男生我都能记住名字,而学习差的男生往往会记住女生的名字。不一会儿秦萍回复,人家一个女生的名字也叫不岀来,但却说出了猫班长的名字。
刘志民进群后,我与他对话好一阵子也没想起来他是谁,后来他说了一句话,当年我们彼此总借书看啊,这个细节让一些往事渐渐回到眼前。
在那个图书匮乏的年代,能找到一本小说读是一件很开心又很奢侈的事情,那时我自己有三本书,一本是金敬迈的《欧阳海之歌》,另一本是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还有一本巴金的长篇《家》,这是我和其他同学交换阅读的资本。
家住司令部的刘志民属于学习中游的学生,班长不太留意他,他也没太去留意女生。但他喜欢读书,而且还有点特别的路子,总能弄到书。放学的路上,经常会从书包里抽出一本书来。由于书的搭桥,我们成了好朋友,从他那借书不用交换,只是时间卡的特别紧,有时两天有时一天有时仅一个晚上。借到书就赶紧回家读,晚上父母强制熄灯后就用手电筒照着读。有一次读了大半夜也没读完,第二天上课几乎睡着了,下课后还追着他问小说的结局。后来遇到时间来不及时全部读完的时候,我就会跳过中间读结尾,再给他人讲这本书的时候,也会据实说开头,据实讲结尾,中间段则凭想像去杜撰,久而久之养成了讲故事爱忽悠的习惯,但故事的时间地点人物绝对是真的。
刘志民高中未毕业就因父母的工作调动而转学了,我的一个图书源就此中断了。我后来下乡、上大学又参加工作,无论在哪一阶段,读书买书是我的一大喜好。现在家中的书架上,摆放着上千册图书,即便夜里读,也不必像当年那样打手电筒了。书多了,条件好了,反而静不下心读书了,心跟着社会一起浮燥起来。
这些年回西安,每次都是一两天时间,来去匆匆,顾不上和刘志民见面。但他的朋友圈我是关注的,他一直在陪孙子刘子豪读书,亲子阅读,共享快乐,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他把当年的习惯传给了孙辈。
刘志民的名字曾经忘却,那读书的经历和乐趣不曾忘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