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弟弟和女朋友分手了。我爸妈气得不吃饭,不知道如何是好。
因为我爸妈给弟弟全款买了套200万的婚房,只写了我弟弟的名字。
订婚的时候,弟弟女友的妈妈说,可以不要彩礼,不要三金,也不要车,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在婚房加上女儿的名字。
我弟听女友妈妈说完,当场脸色铁青,毫不客气地说:“这房子是我爸妈给我买的,凭什么加上莎莎的名字?”
说完,我弟转头就走。回到家后,就跟爸妈说,她们家提的这个条件,这个婚是没法订了。
听完弟弟的话,我妈也是气得不轻。说没看出来莎莎有这个心眼啊,怎么相处这么长时间了,闹出这个幺蛾子。
我劝他们消消气。其实从弟弟女友家的角度来看,人家也是求个保障,毕竟比起钱财,还是房子最稳定。
我弟气呼呼地说,这是我的婚前房产,怎么能现在就加上莎莎的名字?万一他们有什么别的心思,那我不是亏了?
我无话可说,就去找莎莎,看能不能缓和缓和,彼此退让一步。
莎莎也感到很委屈,哭着说,难道两人的感情还比不上一套房子吗?结婚以后就是安稳过日子,加上我的名字怎么了?难道我会设计他不成?
莎莎越说越气,最后撂下话说:“姐,我爸妈也说了,不加名字,我们就分手。”
我一看这情况,原本想劝莎莎理解一下我弟和父母的难处,也只好把话咽到肚子里了。
眼看着越闹越僵,我妈一咬牙,说不行就加上名字吧,都是结婚过日子的,只要不是奔着离婚去的,早加晚加都一样。
可是我弟坚决不干了,说莎莎一家不讲理,没安好心。就是找不到媳妇了,也坚决不给加名字。
就这样,我弟和莎莎就分手了,把我爸妈气得不轻,因为他们还是挺喜欢莎莎的。
大家说,我弟的这个决定对不对呢?这个名字该不该给女朋友加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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