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朋友圈被一则看似是笑话又有点严肃的截图刷屏了。
上面写着,今天是12月1号了,新交规全面实施,开车的朋友们注意了!经过斑马线时,千万让行人先走,千万不要鸣笛。他不先走,你就喊他先走。如果他就是不走,你下车把他抱过去再走!还是不走,就给他一百块钱让他走,这样你还能剩一百。否则罚款200,扣3分。切记!
切记的感叹号之后,还加了个黄黄的小笑脸。
作为新司机,其实笔者也是蛮惴惴不安的。因为所在的城市,之前因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交警在其公众号里已曝光了几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再看到这则截图,我还真以为又有新交规要实行,更不敢开车出门了。
然而,早上一搜新交规,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啊,哪有什么新交规?不全都是原来就有的吗?
且看几个标题。
宁波晚报公众号,《12月1号开始,新交规全面实施?真相让人哭笑不得》。
红网官方微博,《12月1日全面实施新交规?长沙交警辟谣“新交规”并不存在》。
相较而言,宁波晚报公众号上的文章更具新媒体时代的传播价值,更让读者有点开的欲望,说白了,更标题党。
作为一个靠自媒体写作为生的人,我充分理解某些公众号为博眼球,拉人气,冲转发量,不得不搞一些耸人听闻之事。否则,哪里来钱给小编发工资?怎样创造就业?
因此,我觉得,之所以礼让行人扣三分又刷了屏,其实不能怪公众号运营者,只能怪读者自己太懒。
如果动手搜一搜,我们就会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附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最新版则更具体,“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而在此之前,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上列出的规定,是记2分。
可见,针对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处罚是越来越严格了。
虽然公众号小编们玩弄标题党,把旧闻当新闻的方式让得知真相的人很不爽,但无疑也让司机们更警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否则,分值会不够用。(屏山石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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