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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过去式(一)

爱的过去式(一)

作者: 不露声摄 | 来源:发表于2017-09-08 15:22 被阅读60次
爱的过去式(一)

之所以那时候开始想写,是想写给一个朋友看,一个怀疑爱情的朋友。想证明这个现实的世界有真爱,不考虑房子,车子,也不考虑有没有将来的真爱。以下这些故事,尽管都以“我”开头,但并不是“我”一个人的故事。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和“我”重复。如果你曾经在多伦路看见一个戴眼镜留长发的男人半跪着面对一个满脸…怒容的女孩,对,他不是在求婚,而是在道歉,那个女孩可能就是我;如果你曾经在巨鹿路看到一个斯文的张江男放下一台机箱,拉住一对正在争吵的男女,那个女孩也许就是我。那个路见不平的过客会不会是你?或是你的男友?如果你曾在襄阳公园边的一个酒吧的屋檐下看到一对情侣紧紧相拥,时间长得足够你读完我将会写下的所有故事,那个被拥抱的女孩就是我;如果…如果你不相信真爱,如果你暂时没有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纠缠,如果你暂时不把爱情和所有可以或者必须拥有的物质条件牵扯在一起,你就会遇到真爱。你也会成为曾经的我,在吴江路一手拿着鸡翅,一手抓着奶茶,而你的他正帮你排着烤生蚝的长队。你也会在深夜的路灯下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而他的出现只为给你一只毛毛熊。你也会坐在热闹的酒吧,得意地上台唱一曲哥哥的守住风口,而你的他只要了一杯茶,正守住一个安静的角落默默听你唱歌,唱完所有他喜欢的张国荣的歌…

爱的过去式(一) 爱的过去式(一)

我的第一个爱情故事是从博物馆开始的。对,就是那个正对着广场,永远像在等待被巨人们围坐在它四周一般的大火锅博物馆。其实那天是去逛地铁下新开的迪美广场的。我买了一件月白色的真丝无袖短旗袍,及膝的裙摆处绣了一支粉色的梅花。请不要笑,那一年,仿古的裙子并不像今天那么铺天盖地上淘宝也能搜出一大堆,那一年连网络都还没有,更不用说网店了。可那时候逛街的乐趣就在于你可能真的需要踏破一双鞋,才能得来一件夺人眼球却不大动荷包的衣服,那种成就感不亚于成功减掉五斤肉肉!

爱的过去式(一)

那天我大概把整条迪美地下商业街来回走了四五遍,因为我属于如果出门逛街目的是很明确地要跟衣橱要过不去的话,逛到精疲力尽也要继续逛下去直到哪怕最后只买了一双袜筒上缀着两只米奇脑袋的袜子。那是我平生第一次买旗袍,之前总觉得它的只是卖弄风情的工具,还毫无遗余地证明了中国人闷骚型的表现性感方式。我更愿意直接穿吊带加牛仔!尽管很多上了年纪的阿姨妈妈同事们每次看到我穿紧身牛仔裤时都要重复一遍:你穿旗袍肯定很好看。同时露出一脸的我到现在都没有穿过实在是有负于旗袍的惋惜表情。 可那件旗袍,至今在我的衣柜记忆中仍旧排名前十,也许它的出现意味着我将从一个不谙世事不解风情的傻姑娘,慢慢变成一个风情万种,风花雪月的多情女孩。反正我当时几乎掏出了身上所有的现金将它买下。迪美尽头那家关东煮的香气弥漫半条街,可那天,我不想吃了,不知道我是想让自己的身体再p小一圈好让它在这件旗袍里多游刃有余一些,还是因为突然想起了张爱玲,我只在关东煮外的吧椅上休息了一会,就突然决定浮出地面,去博物馆。就那么鬼使神差地想去博物馆,天晓得里面有多少物件和旗袍有关!别搞错了,旗袍被我塞进包里的,那天我出门穿的是一套白色棉麻套装,高腰绣花小背心加宽松低腰袋袋裤。任何“轻举妄动”都会露出肚脐眼儿。后来和他聊起第一次见面,审美挑剔的他给了我这套夏装很差的评价,我至今都不服气。哎,我服气过谁呢? 当然,我不得不承认的是,我选择错了,不管是他,还是那天的博物馆。

爱的过去式(一)

走进玉器馆没多久,一阵阵冷气就让我连起几次鸡皮疙瘩。我正犹豫着是不顾别人奇怪的目光去洗手间把刚买的旗袍套在外面,还是见冷就收打道回府?那时候博物馆可还没免费呢,尽管我勉强还能靠毕业时私藏的学生证免费混进来,但刚进来就走心有不甘啊!

“很奇怪,对吧?当时还没有金属冶炼技术,也找不到比玉石更坚硬的器物,他们是怎样在最坚硬的玉石上刻画出这些细如发丝甚至比头发丝还细密的纹路,良渚玉器,至今都是个谜。” 我回过头去,一个留着披肩长发的…他!从八十年代的电影里我看到过不少为了证明自己与改革开放俱进留的长发,没有一个不让我倒胃口的,于是我初中就暗暗决定,将来我如果生儿子,绝对不让他留长发,这点专制制度一定要保留!可是他,我面前正微笑着等待我反应过来的他,那一头因为稀疏不需要刻意打理的长发,就那么浑然天成地散落在他的肩膀上,配上那副严重褪色的金属大边框眼镜,他说自己是馆长我都相信,因为比那头长发更浑然天成的一种自信毫无保留地从他那白晰的皮肤底下透出来。让我有点生气的是,就在我转头和他目光对视的那一刻,他脸上还多了一种自信,自信我会被他吸引,无论是他的玉器独白还是他的长发。

“这个字读什么?”我指着一个外方内圆、上大下小的玉器问道。

“从。玉琮”他笑答。

“中国人不是说外圆内方么?它为什么是外方内圆?”

“哦…嗯,是的…不过…呵呵…因为它有别的含义。”

他的支支吾吾并没有引起我的任何诧异,因为直到很久以后,久到我已经可以很自然地听他谈关于性的话题时,他告诉我,琮象征着权利,男性的权利。

其实他并不是那种羞于谈性的人,绝对不是。更不内向。因为他不仅那么直接地就在博物馆和一个陌生的女孩搭讪,而且在支支吾吾后没几分钟,没等我问完所有玉的名字,就很突然却又很自然地抓住我的手。

“你的手好冷!”他又松开手,把一直搭在臂上的灰白色牛仔布长袖衬衣披在我的肩上。真的,这不是演文艺片,他真的就准备了这么一件衬衣,很及时很贴心地披在我身上。我没有考虑把它穿上会不会让他很得意地觉得我认可了这个陌生的男人,因为这突如其来的艳遇让我暂时忘记了之前是套上旗袍还是离开博物馆的纠结,更忘记要一直保持让装旗袍的挎包一直和我的身体保持几厘米的距离,为了让它在里面宽松到可以不被我挤压出需要重新熨烫的痕迹。而此刻,挎包被我狠狠地夹在腋下,是因为这样能让身体的一部分“保暖”,还是我身体的所有部分都已经紧张得忘记了寒冷?

直到他抓住我的手,说我的手冷,我才想起来冷这件事。就像那个冷库的故事:一个冷库管理员被不小心反锁在冷库里。一开始他并不觉得冷,直到他走到冷库另一边,赫然看到墙壁上好大一个“冻”字,突然就倒了下去。第二天人们打开冷库的门,发现他被冻死了。可是,那天冷库的电闸是关闭的。我可不想被冻死!我不仅没有拒绝衬衣,还很迅速地从肩上扯下来,直接穿在身上,扣好所有的扣子。

“夏天到博物馆来一定要记得带件外套,”他又笑了,这次笑得更复杂,不仅有持续已久的自信,自信外又有些得意,不知道是为他自己的先见之明还是为成功地“抓”住了我。可我还看到一种温柔,一种心疼我的温柔。

“现在好点了吧。”他重又抓住了我的手。至此几乎就没有放开过。记得老友记里菲比和麦克坐在centro park里那一段,两个人不肯放手到很夸张的那一段,连撕咖啡的糖包都不肯放开,恩,麦克也是个很man又很温柔的男人!他也是么?

爱的过去式(一)

不再觉得冷了,可再也没有心思看玉了。穿过青铜器馆,走近瓷器馆,他的眼睛突然光亮起来,一种痴迷的眼神穿过镜片,直指馆中央那只福寿粉彩橄榄瓶。

“算了,下次来慢慢和你讲吧。”看着我迷惑又迷茫的眼神,他牵着我的手就往外走。

下次?他怎么确定有下次?他的自信是不是有点过了头?

反正今天也逛够了。出来就出来吧。我正想着回去找哪家干洗店帮我熨那可怜的旗袍,他的独白又开始了:我叫云起,就是那个行到水穷出,坐看云起时的云起。以后我如果自己开一个古玩店,名字就叫云起堂。我是南京大学毕业的。后来因为认识了南京博物馆的一位大师,开始喜欢考古,现在在一家古玩店帮忙。你呢?

我?我该告诉他什么吗?

“算了,慢慢再告诉我吧。你喜欢看足球吗?”

不喜欢。确切地说是不喜欢看中国足球。为了欧洲的那些帅哥的脸,我看过无数场英超、欧锦赛。那可真比看美剧还过瘾!我还没开口说不,他扬起另一只手,拦下一部出租车。

“今天有一场申花的球,我们一起去看吧!”

一路上,他又很兴奋地说起足球,都是些陌生的国内球员的名字,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看到他掏出烟,我不由得说了句:“我讨厌香烟的味道。”知道他做了什么?他掏出打火机,连同整包烟,刷一下扔出窗外!车子突然微微刹了一下。大概司机也被他的动作吓一跳吧?或者司机有一刹那的犹豫要不要停车让他或者他自己去把烟捡回来?我却相当地镇定。我就是这么一个挺逆反的人。你想用这么极端的方式打动我么?我真没有被打动。我也对他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我只是随便说说的。

“我从今天开始戒烟!”他又一次自信地笑着并看着我。

我的心一动。

这一动,并不是感动。是因为烟,让我想起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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