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她是一不懂风情的人。
高二年级,在一个重点高中,即使不是毕业班,学生们几乎所有时间也都被学习占了。班里百分九十的同学,尤其是离家远的,都会在学校吃饭,然后匆匆回到教室,趴在桌上小憩片刻,然后立马埋头在书堆里奋战。而她是那百分之九十之外,她选择中午回家吃饭,因为家离学校只有骑自行车十五分钟的路程。
一天中午,她吃了午饭回到教室。同学们大部分还都趴在课桌上休息。她坐到位上正发呆,背后一个人小声叫她,她扭头看看是斜后方的一个男生,只见他笑眯眯地望着她,手里拿着一个信封,小心翼翼地说:“你不是中午都回家嘛,路过邮局时,能不能你帮我寄封信?”,她爽快地答应了。接过信封,她扫了一眼:“你怎么没写地址?”,因为觉得寄信连地址都不写,她感到不可思议,声音也配合着思想提得老高,这一咋呼,加上教室本就安静,虽然很多同学趴在桌子上休息,其实很少睡着,那一瞬间周围的很多同学齐刷刷抬起头转向她,这其中她看到了一些促狭的眼神,尤其是几个男生。她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并没在意,她非常自然地把信递还回去:“把地址写上,这都能忘?”,一副教训的口吻。那男生似乎有些窘,说:“你帮填一下吧,地址就在信封里。”她当时真想怼他:“你都写了,咋不直接写到信封上?还这么麻烦!”,但良好的教养让她忍住了,她抽出信封里的纸,一张纸条赫然写道:“我很喜欢你……”,她如五雷轰顶般震惊,手里捏着纸条,懵在那里……
呵呵,是不是该来句“哎哟喂,简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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