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方书屋,其实就是过客。每天上下班经过。上班的时候它在睡觉,玻璃门紧紧闭着;下班的时候它双目无神,默然地吞吐着进去和出来的人。我后来也走进去了,成为了它的新客人,因为它最近放置了一台自动咖啡售卖机,也不贵。廉价咖啡的香味吸引着每日疲惫的我,我扫了上面的二维码,等着它掉落杯子,滴滴答答。
因为我每天都来,老板在生意不好的时候就会过来同我聊天。因为他的生意总是不好,于是我们聊着聊着成了好朋友。老板名叫小方,年龄大约同我一样大,刚结了婚。有时他的太太也过来,劝我喝点质量好的,于是就拿出珍藏了十多年的老树普洱,泡出来浓烈得跟红酒一般甘醇,我叫她方太太。
他们喜欢说些琐碎的事情,家长里短的。我原本以为开书屋的人都很高雅。没想到这夫妻俩说得比谁都带劲。说到底还是生活太无聊了。有时方太太跟我说店里客人的事情,絮絮叨叨能说一小时,直到我喝完了茶或者咖啡,看看手机,然后要拉开玻璃门赶回家去,她才依依不舍同我道别。她说:“拜拜,下次再告诉你,这人可有意思。”我挥手:“你哪里知道那么多?”她就抿着唇笑笑,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久而久之,我也就知道了他们那为数不多的客人的事情了。
他们知道我是作家(自封的,业余的。我的正职是清洁公司的出纳。),就开玩笑地提议我写一个故事集,关于他们的书屋的。由此可以得知,小方夫妇对生活的追求其实还是清新活泼的。于是我答应了。
我说:“你们得提供给我素材。”
小方笑着说:“我老婆还跟你说得少?”
我摇摇头:“都是些很俗的故事。”
他耸耸肩,转过身去点刚送来的一包书。
书屋的门口挂了一只感应的玩具鹦鹉,就是一有人走过,就会自动发出“欢迎光临”那种声音的玩意儿,市面上早过时了,也不知道小方他俩从哪儿找来一只挂着,红毛绿毛,俗气得要命。
这日下班,我照例过来。站在离门口很近的柜台,接过方太太递来的一杯热茶,有一搭没一搭地唠嗑着。那鹦鹉就叫了:“欢迎光临。”我们都没有抬头,小旮旯店,连服务质量都不讲了。那鹦鹉沉默了一阵,又焦虑地嚷了一声:“欢迎光临。”我们这才抬起头。
门口站了一个青年。
如我这等专写犀利泼辣的杂文(我觉得自己是。)的作家,心中竟冒出了这样一个文绉绉的词:“青年。”着实是惊着了我自己。并且,我还想给他加上好几个定语,诸如“高贵”“优雅”之类。但我觉得最贴切的,还是“好看”这个词。
那种浓眉大眼,略削的脸廓,笔挺的鼻梁,有一些厚度的嘴唇。不管正脸侧脸,全都是一副剪影。
我就想情不自禁地屏住呼吸,然而我还是憋不住气,长长地吐出一口惊叹。
那好看的男青年留了过耳的乌发,四六分界,一转过头来,那颊边的发便温柔地托在腮边。
方太太也觉得他美,但他不是她的菜,所以就怂恿我:“你去瞧瞧他。”
我义正言辞地拒绝:“看看即可。我已是快要为人妻的人。”方太太口齿伶俐地对我嗤了一声。
然而我的眼睛却也止不住瞥向这个青年,像极了一个猥琐的油腻女人。说到油腻,我真真觉得形容此刻的自己十分恰当了。我那样随便把头发绑成一束在脑后,脸上的粉掉了一半,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运动外套,那种宽大的没有腰身的款式,右臂还有一个忘记摘掉的袖套。我并不是讨厌自己,我只是讨厌赋予我此时的生活。
方太太推了推我,转身进里屋:“替我瞧着。”又朝我挤挤眼:“瞧着点那个男的。”
我有些尴尬。
那青年男子在几十平方的小书屋里转了两圈,就转到了我跟前。
我有些猝不及防,也不大敢抬起头。
“你好。”青年开口了,声音清朗,恰似他干净的面容,“我以为这里有卡尔维诺。”这样的开场白让我多少觉得他有些高傲。他竟然不说“请问有没有”,而说“我以为”。
我沉默了一瞬。我不知道卡尔维诺放在哪里。
在我百转千回的当口,门口的鹦鹉又叫了起来“欢迎光临”。他走了。
我的心中暗叹了一声。即使是高傲,仍然莫名其妙地就击中了我心中一个很喜欢的关节。只听见咔嗒一声,就我自己能听见的声音。
方太太拿了一沓收据走出来,迅速扫了四周:“嗯?他走了?”
我将那凉掉的普洱一饮而尽:“我走了。明天再来。”
她低头忙活开了,也就“嗯”了一声。
走在黄昏里,周围的人行色匆匆,好像电影里头变成光晕的线条。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很失落。我知道那是因为方才错过了一朵氤氲着芬芳的花朵。只那遗憾竟然延续了那么久,一直尾随着我回到家里。
我那一个将要结婚的对象,平日并不同我一起住。过一个月我们便要去拿结婚证了。他是我旧时的邻居,一个青梅竹马的小伙伴。
我们那时互相暗恋对方,颇有些不管不顾。
他在国外回来,别人瞅着是镀了一层金,可是在我俩眼里,就是一个民工。我时常记得他高中时拉着箱子从巷口离开的模样。那时他真青涩,又挺拔,回头看着我,整个人在夕阳中闪闪发光。我很黯然,不能释怀他当时挑选的这里离别的时间。他却安慰我:“红眼航班便宜。”
后来他回来,到我的公司对着我单膝下跪,同我求婚。我真的觉得酥到骨头缝里了。
他说:“打小时候你就是我的理想。”
那我怎么能不答应他呢。
而故事的矛盾往往在于,你有一份优秀的感情了,还要去面对这种刹那的失神。
我并不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我只是深刻地了解到,我们之间应当是有了什么裂痕,才让这种失落晃晃荡荡晕开去。
我打开门,见到他坐在沙发上玩手机。
我说:“嘿,Matt。”这个洋名字我从前都不叫,他叫阿全,我从前跟着大人喊他全全哥哥。
他抬头,又赶紧低头,玩游戏呢,十万火急的事儿。
我换了衣服,打散了头发。我其实还是不怎么猥琐的。他从后头环上来。这天晚上,我们吃上饭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筋疲力尽。
第二天清晨,Matt做了两杯咖啡,坐在饭桌前看我。
他说:“等我们结了婚,你就不要做这个工作了。”
我说:“好,那我做什么?”
“做我的太太。”他笑着说。
“好。”我也笑着说,“那你今晚过来吗?”
他摇摇头:“不过,我要加班。”我打开手账本,画了一只乌龟在上面。因为他加班应酬出差什么的,我在上面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小动物。
下班后,我照例去了小方书屋。小方正在张罗一个火锅,见我来了,忙招呼我:“来来来,一起吃。”
我说:“你在书屋里头打火锅,说不过去哈。”
小方说:“你管我,我消防工作做到位了。一看你就是那种性生活缺乏的妇女,不来吃火锅你怎么打发漫漫长夜。”
我哼了一声,身不由己地坐了下来。
书屋的门开了几次,鹦鹉却没有叫。我指指门口:“这个东西坏了?”
“小英短路了。”小方说。
我怔了半秒。方太太解释道:“他给起的,那只玩具鹦鹉叫小英。”哭笑不得。然而好有情趣。
“你什么时候结婚?”方太太咬着一颗牛丸问我。
“下月吧。”我不确定地回答。
“这位太太你好,你们有博尔赫斯吗?”
我抬头,昨日那位英俊的男青年赫然在眼前。他今日换了件白色衬衫,料子有些厚重,却将那衣骨熨出笔直的线条来。最可气的还是他嘴角的笑容,淡薄得很。
“有啊。”方太太把筷子放下,把手在围裙上蹭了蹭,走到角落的一个书架里,找了一本递给他。
“谢谢。”他淡淡地说。
我从书包里掏出一本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走到他身边:“我这里是有的。”
他诧异地抬头看我。
我有些紧张,结结巴巴:“你……你昨天说想看……”
“哦,”他笑了,春风拂面。“谢谢。”接过,却继续翻看先头那本博尔赫斯。
我回到座位上,有些坐如针毡。
小方说:“我也是有点追求的人好不好。”他掏出手机,在搜索引擎上打了“小方书屋”几个字,下头出现的文章竟都是夸这里有文艺气息。
我抬头四望,又嗅了嗅这火锅浓郁的香气,再看看有些啤酒肚的小方老板。我低声说:“你都买的通稿吧?”
“你好,我买这两本。”男青年走过来,“我是慕名而来的。”
方太太起身,笑脸相迎:“谢谢!这本书不是我们店的,但是你可以接受这位小姐的馈赠。”
男青年不以为意,仍只是笑笑。
“先生,办会员卡不?”
我心里呸了一声,俗到底了,还文艺呢。
男青年点点头,在资料卡上填写了电话和英文名“Jatt”。然后他转向我:“谢谢你的书,我借去看完再还你可以吗?”
我说,我可以送你的。他说不需要,过两天便能还了。
Jatt先生把装书的纸袋拿在手里,竟让人有些羡慕那被他摩挲着的物件。他说:“我的电话在资料卡上,两天后我拿回来这儿,你看方便来取吗?”我怎么不方便。他笑笑,走了。
方太太邀功:“你看看,全靠我告诉他你还是个未婚的小姐。”又打量了我一下:“啧啧啧,换了你的工作服吧,通体猥琐。”然他们夫妻帮我到这里,在一个拥挤的大都市里,已然是朋友的标准了。
两日后,我拿了Jatt的电话,加了他的微信,又如约来到小方书屋。
我特地换了一条连衣裙,弄得公司里的同事都问我是不是晚上要喝喜酒去。我说不是,我去看画展去。
Jatt稍晚一些才来到的。我在外头买了几杯咖啡,见他进来,又递给他一杯。他接过,又放在桌子上,随后从随身包里拿出书本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是微信那个名字——阿部吗?”
我说是的。
“真名吗?”
“嗯。”我点头。“书好看吗?”
“这样的书,也不能用好看来形容。”Jatt回答。“你还有吗?”
我说,我有的,我还带了来。我从书包里拿出另一本《为什么读经典》。Jatt接过,点点头。
“你今天换了条裙子。”Jatt说,“挺好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好像老人家被夸了年轻。
他补充道:“穿着运动服也不会难看,就是苍白了一些。”他低头翻书页的时候,碎发在耳边垂落,我差一点就要伸手过去拾起来。忍住,原地爆炸的感觉。
两日后来取,又来借,又过两日。重重复复。
“我们其实可以不到小方书屋去交换书。”Jatt说。
方太太就站在一旁听着,忍不住搭话:“你们可以去开个房间交换一下。”这个提议太直接了,我们都装作没有听到。仅仅是作为书友而已,能交换什么?
“届时我们再联络。”Jatt接过我手里的书的时候,修长的手指拂过了我的手心,那分明是,无意的。
“我读了这一句话,你听听好吗,阿部?”Jatt发了一个语音过来,“‘爱人阅读彼此的身体不同于阅读写下来的书页,它可以从任何一点出发,跳略,重复,持久。从身体的阅读中可以辨认出一个方向,一条通向终端的路径。’”
“嗯?”我一下子没回过神来。
“你觉得怎么样?”他坚持问我意见。
我没有把这本书好好地看下去。我不喜欢卡尔维诺的一些书,跳跳脱脱。其实我都没有告诉他,后面几本是我为了借给他才买的。
“嗯。”我打了一个字发过去。
“你没有看过这本书吧?”Jatt低低地叹了一口气。
我也不明白他今日为何总发语音过来。他的声音低沉充满磁性,与他的外貌相搭。他平日就是给我文字信息,清晰明了,不带感情。可是今天他这样坚持,于我看来,总带有些挑逗的意味。
不等我说什么。
他又发来一段:“我再读一次给你听。”
“从身体的阅读中可以辨认出一个方向,一条通向终端的路径。”
“好的。”我打了两个字和一个句号。
他沉默了好久,甚至都没有“正在输入”或者“正在说话”的字样。
我在郑重地考虑,这本书拿回来之后要好好读一读,抑或,从此之后相忘于江湖。
“见一面。”起码在一个小时后,他忽然说。
我原本以为我们会在一家很富情调的餐厅碰面,毕竟是交换灵魂的事情。可是他约在了小方书屋附近的菜市场门口。
我早到了,看见Jatt穿着一件合身的v领T恤,腿和腰身都修长。他走向我,手里什么都没拿。
“你过来。”他脚步没有停留,直接抓着我的手腕,颇有些生拉硬拽。
但我没有生气。
我甚至有个错觉,我遇到了王尔德。
菜市场已经收市了,他的休闲鞋踏在略潮湿的地上竟也一尘不染,还不是从过去穿越时空过来的美少年?
弯弯道道,拐角后有一间玻璃房,可是玻璃后面下着厚重的窗帘。他暴戾地开了锁,将我推推搡搡进去,可是还不忘回头仔细地把门锁上。
“真是受不了,”他走过来,“我就是一个流氓,我觉得自己变成一个流氓了,好可怕!”
灯都没开,我也不理解他到底在感叹什么。然而我就被推倒在一个柔软的榻上,接着,通体舒适,鼻尖缭绕一阵沉实的木香味道。
我触到的嘴唇很温柔柔软,胸膛结实,手掌暖和,声音低沉。
“唉……”他叹了口气,“你一点都不爱阅读。”
“我爱的。”我分辨道。他便没有让我再说话。
整整一夜。
我们颇有些建树,在理解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方面。因为思维断断续续,时而阅读彼此,时而相互厌弃。
他知道了我有对象的事情,我也知道了他有爱慕的女同事的轶事。
我们都沉默了好一阵,然后给对方整理好衣领,准备一同去旁边的麦当劳吃早餐。
Jatt开了灯,我才发现,这里头有一张宽大的丝绒沙发,我们昨晚就在这里交流了一夜。难怪好几次我差点掉下来,复又被他捞起来,揽在怀里。
“这是哪里?”我问。
“我的工作室。”他说。
“为什么在市场里。”
“买菜方便。”他回答,我恍然大悟。
我们去麦当劳吃包子,我的男朋友Matt给我打电话:“昨晚去哪儿了?”
我想了想:“去邻市同学聚会了。”
这典型的出轨对话。
他听了一阵,看我挂了电话,就说:“不要跟他聊电话。”
我说:“怎么可能?”又问:“你不高兴吗?”
他“嗯”了一声。
“那你也不要再爱慕女同事了。”我笑着说。
“嗯,我想想。”他很认真地说。
他一想便想了差不多一个星期。
我这日加了会儿班,把这个月的账做好了,然后又去了小方书屋。天气愈发潮热,小方也不打火锅了。
我并没有把我和Jatt交流的故事告诉他们。方太太给我端了杯茶:“昨天那个好看的男青年来了,嗯……J字开头的。”
我不动声色地点头。
“他还带了个女的来。”方太太打量了我一下,“那女的比你好看。”
我仍然毫不在乎,将那喝干的杯子又举起,啜了啜。
“哎,人家年轻。”方太太拍拍我。
我的心其实有些裂痕的,响声本来不大,刺啦刺啦,后来就像一块石板,断裂开来到了最后就轰然倒下。
黄昏过后,我摇摇晃晃地回家。
Matt在家里等我。他说:“我预约了这个星期六去登记。”
我一边脱鞋子一边点头:“婚姻登记处周六也开门啊!”
“是啊,不然请不到假不结婚了?”
我们都笑了。
晚上吃了个饭,做了家务,再过了夫妻应有的夫妻生活。我们的生活日趋正常,等拿了结婚证,就可以开始讨论孩子的学区房的问题了。
一切简单又美好,多少人能从青梅竹马的爱情走向婚姻和衰老?
早晨起来,我心里空洞洞的。
出门时,我踢了一双去年穿得垮了的皮凉鞋,也没管上身还穿着长袖衣裤。
Jatt发了个语音来:“我就在市场门口。”真是个高傲的人,我又不一定会去。想起方太太说的话,膈应得难受。
然而中年妇女就是有些不自信,觉得应该以礼待人。于是我还是给领导请了假,说晚半天过去。因着我昨天加了班,领导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下没有不去的理由了,不然多没礼貌。
我如约而至,看见他穿着短西装。这么热的天,他穿得如此儒雅却不流热汗也是本事。
“来,我们抓紧点时间。”他伸过手来。
真是自大过头了。可是,这种年轻的肉体,真是叫人无法拒绝。越陷越深可不行,我有些开小差了。
“专心点。”他命令道。
中午,我们到麦当劳吃汉堡。
“你走吧。不要再找我。”我别过头。
“为什么?”他问,“你刚才表现得不是这么回事的。”
“方太太说的,你和你的女神在一起了,还去了书屋。”醋意满满,原本不是我的爱情标准。
他笑起来,嘴角拽拽,头发拂过了脸颊。笑够了,他正色:“不。那个不是我之前喜欢的女同事。那个是我堂妹,她想要找你借卡尔维诺。”
“你骗我吧。”我说,我年长他好几岁。“我周六去结婚。”
“不。”他认真地看着我,“你不要和他结婚,和我结婚。”
真是任性得可以。
“我第一眼就愿意看着你了。”他此时就是比我小了,“我相信生活给我的指示。”
我那日邋里邋遢,谁相信一见钟情。
“跟他分开吧。”他高傲地同我哀求。
周五的晚上,我心神不宁。Matt说他打电话给两家的父母,让他们明天早上十点到婚姻登记处。“那里的留影处很漂亮,他们先去排个队。”
我说:“全全哥哥。”
Matt看着我。他注视了我好一阵,我的心里发虚。
“阿部,你是不是不想和我结婚?”他问。
我沒作声。
“我骗你的,我没给父母打电话。”他转过身去,整理今天刚收下来的衣服。回南天,衣服晾了几天都不干爽,比人的心还潮湿。
“我没有说不跟你结婚。”我开始动脑子,想想要怎么说。
“我明天下午要出差。”他说,“我们可以想想,明天早上去登记,还是去附近的公园逛一逛。”
此时,我相信他一直是爱我的。只是,我们两个人内心都有些发霉了。
周六的早上,我趁着他没起床就换衣服出门了。
我约了Jatt。
“你同我一起吧。”他坚定地说。
我说:“我不能肯定。但是,我今天不结婚了。”
Jatt低下头来吻我。我全然忘记了,原本我同Matt在网上预约了注册登记的事。幸好的是,不去婚姻登记处登记不会上黑名单。
否则,我只能终生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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