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强调“微明”。“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
在《道德经》里推崇天然道德,但并不代表社会道德就不好。人性的道德、社会道德,很多是人施加的,或者说是统治阶级、外在的一些东西所施加的,但并不是说,你就完全不要遵守社会道德,我们只是去打压那些不符合自然之道的社会道德,并不是说人间设立的这些规则都是错的。
我们做一件事情的目的,往往不是它本身,甚至是相反的方面。“鱼不可脱于渊”,是在告诉我们,要找到我们做事的根源和基本出发点。老子在这章讲到“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是指国家的刑法政教,不是为了展示他的威力让人心生恐惧,而是为了提倡人们的尚德敬德之心。法律的建立是为了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想想在没有法律的远古时代,人类生存都靠抢取和屠杀,随时都有可能一命呜呼。后来商业的建立,实现了平等交换,在一定程度上取缔了靠屠杀生存的方式,再到后来国家成立,法律的建立,得以更好的维护社会安全。虽然有的时候的确会出现利用法律去做违背天然道德的事情,但不能因此就否定了法律的存在。
所以我们行走于社会,要学会分辨,追本溯源,什么是违背大道的虚伪德行,还是顺应天道的致良知。
感悟来源 - 彦彦陪你读《道德图》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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