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许三观卖血记》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单是书名中的“卖血”二字就刺痛着我敏感的神经。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对于听起来就很残忍,缺乏些许人道的故事,我不忍心看。最终对于余华的好奇战胜了心里的逃避,带着试看的心态,却一气呵成看完整本。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之前,我想,许三观之所以卖血,大概是因为那个年代,他家太穷了,靠卖血来维持生计而已吧。然而,当我认真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被许三观的坚强与责任心惊讶了。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诚然活着必须要有责任心,可许三观的责任心,已经超出了常人的想象,超越了血缘关系。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诚然在遇到困境的时候应该坚强,可许三观的坚强让我震惊不已。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期望。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最让我感动的是,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然而他是在尽一种责任,一个父亲的责任,一种男人活着的责任。
卖血,是几乎贯穿许三观整个人生的主题,他或者他老婆许玉兰都在无可逃脱的悲苦生活中把卖血当成了唯一他们可以去和生活抗争的手段,毕竟,他卖的只是自己的“力气”,这也是唯一的属于自己的、可以由自己操控的命运,许三观的人生恰好经历了中国最风云变幻的数十年时光,几十年里经历了相同而又不同的一次次卖血,这些相同或相似卖血的重复,把许三观们的底层生活清晰地镂刻出来,其生命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一次一次的震撼着我的的心灵。
故事里的事,虽然久远,但是总能从中找到我们自己的影子。比如说许三观,他曾一遍遍地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自己做了很多年的乌龟,但是当一乐闯祸之后最终还是他卖血解救;他也曾一遍遍地说他唯一的仇人是何小勇,但是当何小勇遇上车祸,他还是同意让一乐去喊魂救人;我们何尝不是如此自我矛盾的“许三观”呢?小事上斤斤计较,大事上理智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
饥荒年代,许三观给孩子和妻子以口述的形式做菜,凭着对美味菜肴的回忆以及做法的描述,为残酷的生活添加一丝欢乐,是一种生活智慧。对世界、对生命、对家人的爱所产生的强大的牺牲精神是支撑他忍耐一切的动力。去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是一种正视生命和苦难的勇气。人要想活下去,暂时的忍耐乃至一生的忍耐都可以承受。用幽默消解苦难是独特的中国式生存哲学。这是因为内心深处存在的乐观和期待救赎。将希望寄托在无穷无尽的苦难中。他们就是自己的上帝,他们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第二十二章,全篇都是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今年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许三观对许玉兰说……通过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的口吻诉说着国家的兴衰。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千千万万的人中的一员,但他们和时代的命运息息相关,和社会的动荡变革息息相关。许三观一生命运多舛,没有大风大浪,却也绝不风平浪静。他无奈心酸的命运,正是那个特殊时代千千万万普通人物命运的缩影,他身上矛盾的品质,有私欲、会幸灾乐祸、会抵不住诱惑、会耍小心思、会心胸狭隘,但会爱人、会心软、会以最大的善意对待他人、会在别人走投无路时伸出援手。透过他的命运,可以窥见时代的轨迹,透过他的命运,也可以看见人性的复杂与光辉。
作者书写的是故事,不是在大书特书历史,是以一个个小人物的故事透视出特殊的历史背景,每一个故事都让人充满深深的悲伤,可我又一次次分明看到他们不屈服于命运,积极向上的挣扎和努力,拼命向上,这大概就是余华每一本书的主题吧,喜欢读他的书,让我们对那一段历史有了新的认识,生命真的好强大,无论多么恶劣的环境,依然可以不屈不挠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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