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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出台城区大气扬尘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达州市出台城区大气扬尘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作者: 舞动达州 | 来源:发表于2017-03-07 13:22 被阅读0次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有效控制市中心城区扬尘污染,全面防治大气污染,我市出台了《达州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规定,精准监控工地扬尘,差异化管控建设工地。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建设工地实施精准监控,2017年12月底前,中心城区施工现场实现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推行扬尘在线监测;要加强施工现场管控,全面减少施工扬尘。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和使用袋装水泥,加强散装水泥执法监督检查。

    全力规范渣土运输,减少抛洒引起道路污染。基坑土石方开挖外运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办理《入城证》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驶入中心城区限行区域的工程运输车辆,申请单位须经发改、扬尘办、住建等部门同意后,送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审查,并报市政府审批后免费办理“重点工程车辆通行证”。

    严控门市装修,减少装修扬尘污染。门市装修要采取室内喷水、门口设置挡尘遮蔽物等防尘降尘措施,防止大量灰尘从门市内飘向人行道,严禁占道加工装修板材。

    规范堆码场设置,减少装卸运输扬尘污染。2017年12月底,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沙石堆场全部撤出中心城区建成区。

    治理城乡结合部道路,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对中心城区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两边的排水沟进行治理,没有排水沟的进行规划设置,有排水沟的进行疏通。

    加大洗车场建设,减少脏车入城污染城市道路。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要加大对免费洗车场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在城市主出入口科学设置免费洗车场,督促入城脏车自动冲洗。

    大力发展成品住宅,避免二次装修污染。从2017年起,将成品住宅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建设条件,大力发展成品住宅,大幅度减少装修粉尘、噪音以及建筑垃圾。力争到2020年底,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中成品住宅比例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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