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采”的本义是“华丽的色彩”,现在则是专指语言而言的。文章的文采主要通过其优美的语言表现出来。
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文学语言居于整个文学领域的中心位置。文章新颖的素材,精巧的构思,精确的立意,无不以语言为载体。生动优美的语言,能让人视听为之愉悦,心弦被之拨动,情感与之共鸣。鲜活、灵动的语言,是文学特色的赋予形式,如同从里到外散发的人格魅力和优雅气质一般。怎样才能使文章生动有趣,充满幽默感呢?
孔子云:“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但是语言有了“华丽的色彩”是不是就有了文采呢?朴素的语言就没有文采?
从语言学的角度看,“有文采”就是辞藻华丽;从审美角度考虑,“文采”有“华丽”和“朴素”之分。“有文采”不等于华丽,而朴素不是没文采。 讲究文采是我国文学的优良传统。刘勰说:“古来文章,以雕缛成体。”“雕缛”就是修辞和文采。他又说:“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
“美是多种多样的,雄浑阔大是美,激昂慷慨是美,热情澎湃是美,而含蓄朴素同样是美,而且往往是美的极至。朴素不是没有文采,而是至巧近拙的文采。”——徐迟《说散文)
孔子在《论语·雍也》中提出“文质相合”的理论观:“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他认为“文章的内容胜于词彩,则过于质朴。文章的词彩胜于内容,则过于虚饰,浮夸,而不实在。只有外在与内在相伴,才称的上合适。”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了“文以载道”的观点,用作品表现民生,讽喻社会,来达到对自己理想世界的追求。
汉朝王充在《论衡·超奇》中提出“质”胜“文”的观点,“有根株于树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菜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在表里,自相副称”。他认为起着主导和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质”一内容。其载道的政治教化意义。若不顾及文章的内容而一味追求形式,文艺作品无论其辞藻多么华美都是“有皮壳于外”。
孔子又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可见文采之重要。
汪曾祺说,语言是思想,语言是文化,语言更是一个生命体。沈从文评判优秀文学语言的依据,就是要“浸透了作者的人格和感情”。“有文采”不等于华丽,还需要思想作支撑;“朴素”不是没文采,但“朴素”也不是直白、浅陋。
“有文采”的应具备如下特点:富含哲理,耐人寻味;富于变化,错落有致。节奏感强,朗朗上口。
语言是思想的“外壳”,也就是文章的“外衣”。语言是文学的全部肌体,活的灵魂。语言上“慢工出细活”的雕琢之美,工匠意识和耐心打磨,需用尽心思,长久付出和智慧熔铸。好的文学语言,首先是作家有一颗至臻至美的初心;然后在心智养护下再进行整体行势、局部打磨。忽而妍媚宛转,忽而连绵遒润,细细品读,愈觉其妙。
文学语言表面看是技巧和形式,但又超出了技巧和形式,是巧妙融合到整篇作品骨子里的。文学语言鲜活灵动起来,读者就容易被感染,最终与作家的真情实感发生共鸣。
所以注意内容的同时也不应忽略文章的词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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