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次重新编排座位之后,我坐在林雪儿身后。
当时林雪儿已经是班里的风云人物,几次测验成绩都名列前茅,再加上老师们总是有意无意提起她,种种迹象都指向一个简单的事实——林雪儿就是我们班的尖子生。尽管林雪儿平常表现得低调随和,旁人崇拜的眼神依然会点亮她的光芒。
一开始我其实很反感坐在林雪儿身后,感觉像是在炎炎夏日坐在一个火炉旁边。林雪儿的优秀一再把我灼伤,在无情的对比中不断提醒我是差生的事实。尤其是她的文科成绩,甩我九条街不止。每一次“无意中”得知她的测验成绩,我的自卑都会加重几分。
我想,我和她之间的结局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当年的自卑早已深入骨髓,我习惯以仰望的姿态看待她。我们之间的距离无法拉近——不是远近的问题,而是高度的问题。不同的高度让我们看见不一样的风景,也带给我们不同的信念。有些事情她轻而易举就做成,而我拼尽全力也达不到她预期的底线,于是我让她感到失望。
其实在当时我就知道我跟林雪儿是学生中的两个不同物种,我们之间本来没有任何交集,是一支宝珠笔刺穿了我们世界的隔膜。
有一天晚自修,我像往常一样在笔记本上写随笔。某个时候我感觉气氛有异,下意识地抬头张望,发现林雪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转过头来,她静静地盯着我的笔记本,若有所思。
“怎么……有事?”我小声问了一句。
林雪儿回过神来,把一支宝珠笔递到我面前:“我在地上捡到的,是你的吧?”
那是老爸奖励我考上一中的奖品,我平时把它放在笔盒里舍不得用,不知道为什么会掉到地上。我从林雪儿手中接过,轻声道谢,又继续埋头写文。
“你也喜欢写东西?”林雪儿饶有兴致地问我,她的眼睛带着笑意,看起来很有神采。
我点点头,嘴笨地问了句:“你也是?”
“我初三的时候特别喜欢写,也像你这样,几乎每个晚上都会写上一篇。不过写了一个多月之后,期中考试我丢了第一名,然后就没有再写了。”说到这里,她似乎意识到自己说了不应该说的话,她情不自禁地吐了一下小舌头,歉意一笑。“你要是不嫌弃,我们可以点评对方的文章,这样可以互相学习。”
我发现林雪儿笑起来特别好看,嘴角还出现两个小酒窝。大概是这个笑容给了我勇气,我同意了林雪儿的提议。
我并没有料到,林雪儿的笑容竟化作闪电,一瞬间撕开了我精神世界中的满天乌云,并在那里留下了一道光的轨迹。从此,她的笑脸烙在我的记忆中,多年来一直忘不掉。
我以为经历过小学的那一场刻骨铭心的暗恋之后,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心动。当那一道光在我世界里打开一个缺口,经过一整天的灵魂战栗,我终于相信我又跟爱情相遇。我甚至神经质地回头望了一眼,看看我的背上有没有插着爱神之箭。
后来的日子里,我常常盯着林雪儿的背影出神。为了吸引她的注意,我假装幽默风趣,经常跟她说一些冷笑话。她是一个智商高笑点低的人,有些笑话刚说了个开头,她就知道结尾,乐得哈哈大笑。她的笑声就是我的快乐来源。
我发现林雪儿的文章写得极好,据说在小学阶段她的作文就常常获奖。她说我写的东西很有灵气,但还是欠一些技巧,风格尚未成熟。她鼓励我坚持练习,以后一定能写好。
在我爱上写作之后,我的人生蓝图里多了一项计划,在三十五岁之前出一本书。如果时机成熟,到时候就尝试当一个作家。
我问林雪儿以后有没有想过要当一个作家,她用斩钉截铁的语气回答我:“绝对没有!”在她看来,依靠笔杆子吃饭是一件非常凄凉的事,她对此完全不感兴趣。
当她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的脑袋里自然浮现出旧社会穷苦作家熬夜写作的画面:桌子上点着一盏昏黄的油灯,有微风吹进,烛影飘摇。作家皱着眉头裹紧身上的衣服,冷得簌簌发抖。突然间他难以自控地大声咳嗽,用手帕紧紧捂着嘴巴。剧烈的咳嗽过后,他脸色苍白,一脸冷汗。摊开手帕一看,一片血红……
后来林雪儿果然没有当作家,而是当了编辑。她常常向作者们追稿,逼得他们在深夜里赶稿,发抖,吐血。
林雪儿是我在班上唯一能说话的朋友,她是我精神世界里唯一的明光。我们相识之后我的成绩依然没有起色,我的心情依然常常压抑。而每一次跟她交谈,我都觉得自己身处于一方晴空之下,暂时远离窒息的感觉,让自己对生存还生出一丝依恋。
高二上学期文理科分班,我选了理科,林雪儿选了文科。我们的教室在不同的楼层,平时很难有机会碰面。那时候学生普遍还没有手机——就算有也不允许带到教室。至于今天常见的社交软件在当时也是稀罕之物。分班之后,我跟林雪儿的联系基本上断了。我时常惦记着她,总担心有一天她会忘了我。
分班后不久,我的某一次测验没有及格,那是一个我完全没有办法接受的数字。那天中午我没有回教室自修,一个人来到学校附近的小公园发呆。
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个事实,感觉自己被困在一个噩梦中,没有办法清醒过来。测验不及格只是噩梦的开始,接下来还有更残酷的事情在等着我。
某个时候我看见林雪儿跟一个陌生的男生牵着手在不远处走过。他们一路笑谈,神情甜蜜,完全没有留意到我的存在。就在这一刻,没有任何过渡,我突然流下眼泪。苦楚与悲凉在身体中炸开,我完全没有力气去压制。我坐在石凳上,把头埋在双膝中,发出沉闷而压抑的哭声。
我听见旁边响起一个女生的声音:“咦,你怎么哭了?”
我抬起头,看见一双清澈的眼睛。
那是我第一次看清牧小晴的眼睛。
牧小晴是我分班后的同班同学。理科班的女生很少,全班六十人,女生只有五个。当时班里的男生把牧小晴唤作晴哥。一个女生到底多缺女人味,才会被人以哥相称?那个时候的牧小晴只要穿着一套男生的衣服,就能在男生堆里消失。不管在外表或性格上,她都不像一个女生。
我没有想到,因为那一次情绪失控,我跟牧小晴有了交集。
“这里没别人在,偷偷告诉我为什么哭得这么凄凉,失恋了?”
那一天牧小晴穿着女生校服裙坐在我身边,她双目含笑,盯着我慌乱的脸容。
“不想说也没有关系。”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笔记本递给我,“听说你写文章不错,你把它写下来吧,要不然你会把自己憋坏。”
我不记得当时是基于什么理由接过牧小晴的本子。也许因为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本子,它对我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也许就像牧小晴说的那样,当时我太难受,必须把这种情绪发泄出来。
于是午后的小公园里发生了诡异的一幕,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写日记,牧小晴一边望着我一边笑。大概她已经偷偷看到我写的是什么事情。写完之后,我把本子合起来,长长舒出一口气。
牧小晴把手往前一伸:“好了,把本子还给我吧。”
我感到困惑:“这本子你不是打算送给我?”
“当然不是,这么漂亮的本子我自己都舍不得用,更不可能把它送给别人。”
我想了一下,觉得牧小晴说的也有道理:“那好吧,我把刚刚写的那一页撕下来。”
牧小晴眼睛圆睁瞪着我:“不行,这是我的本子,你凭什么要把它撕掉?”
我无言以对,我发现她说的并没有错,本子是她的,我凭什么弄坏?但是我也感到愤怒,我分明被牧小晴戏弄了一番。
牧小晴看出我的不满,眨眨眼睛又说:“要不这样吧,我也把自己秘密写下来分享给你,这样你就不亏了。”
不知怎的,我竟然又觉得合理,对她点了点头。事后回想,我那一天肯定中邪了。
从那天之后,我跟牧小晴共享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就是林雪儿。我也没有想到,这世上除了林雪儿之外,还有一个人可以拯救我。相比林雪儿给我飘忽不定的感觉,牧小晴让我更有安全感。这种安全感在于,我不必担心她跟别的男生在一起。我们之间的相处轻松自如,就像跟面对另一个自己。
被男生称为晴哥的牧小晴就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性格,她能开玩笑,尺度还可以很大,但她很少主动跟别人说笑。她跟我一样,在班里不怎么说话,存在感极低。甚至在多年后的同学会上,有很多人都不记得牧小晴这一号人物。
而私下里跟我相处,她又变成了另一个人,常常大吵大闹,大叫大笑,语言粗俗,说着让人哭笑不得的傻话。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身上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可以很轻易消除别人身上的烦恼。牧小晴跟我一样,成绩并不好,而她却毫不在意,没心没肺地过日子。
“李维,快看,这一次我考了59分,我请你吃雪糕庆祝!”牧小晴拿着试卷,笑得一脸灿烂。
“才59分,有什么值得庆祝的?”
“你别忘了我上次才考了55分,这一次我可是进步了4分!”
“……”
如果林雪儿是五月的艳阳,那么牧小晴就是六月的晴风,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很羡慕牧小晴,我觉得这世上没有任何悲伤可以影响她,她会永远这样潇洒地活着。
跟她呆久了,我的性格也慢慢发生变化,会像她一样为一些不值一笑的事情笑得五官错乱,形似癫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觉得成绩差不是一件多大的事——也许到最后我终于为此感到麻木了吧。
相识两年多以来,那厚厚的笔记本就是我跟牧小晴友情的证明。我在里面写了很多关于林雪儿的事,而牧小晴在里面记录的事情常常显得琐碎而微不足道,如看见路过的一朵野花,一次下雨天的描写,某时某刻想到新奇的点子……但是寻常的东西在她的笔下也显得有趣,她看东西的视角跟我不同,她总是很容易看出我没有留意到的细节。
我一直觉得自己在考试方面的运气还不错,中考超常发挥考上重点高中,高考也超常发挥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牧小晴也沾了我的考试运气,竟然跟我考上同一所大学,我们在大学里又厮混了四年。
这四年来,我跟她不时吃个饭,见个面。因为身处不同的专业,大家有各自的圈子,我们并不是经常粘在一起。说实在的,我觉得按照正常的剧本,大学四年来我们本有很多次在一起的机会,但直到大学毕业,我们完全没有发生过那方面的故事。牧小晴倒还谈过两个男朋友,不过相处下来的时间都不久。
大学毕业之后,我到深圳找了一份程序员的工作,而牧小晴则无声无息地出国了,整整五年时间我们没有再相见。
《穿过沙漠便是天堂》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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