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的原文是这样的:
《史记·淮阴侯列传》:“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胯下。”于是信孰视之,俯出袴下,匍匐。一市人皆笑信,以为怯。”
百度上翻译是这样:
在淮阴有一群恶少当众羞辱韩信。有一个屠夫对韩信说:“你虽然长得又高又大,喜欢带着剑,其实你胆子小得很!有本事的话,你敢用你的佩剑来刺我吗?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韩信自知形单影只。于是,他便当着许多围观人的面,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在场的人都嘲笑韩信,认为他很胆小。
淮阴恶少是现在古惑仔的雏形,就是地痞,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耕地,也不做工,靠收保护费生活。
而韩信当时也很穷,没有工作,除了身上戴着一把剑,再没有像样的财物。
因为韩信身材魁梧,还佩戴宝剑,少年地痞便心生嫉妒,韩信当时靠着一种近似于要饭的方式生活,靠着一个洗衣服的女工给他送点剩饭。
韩信很感谢女工,承诺在富贵之后,去报答女工,而女工却很不屑,“你连饭都吃不起,指什么报答我,我也不图你报答。”
提问:韩信当时是很贫穷,温饱都成问题,但是他为什么不当掉宝剑,换取生存资料?
我这里给出几个方面的假设:
1.秦社会的治安很差,衙门形同虚设,不自带武器,韩信无法保护自己。
2.韩信的虚荣心很强,很自负,传闻他的宝剑质量很好,如果传言属实,信可以卖掉那把华丽的宝剑去换一件实惠的防身武器。
在2000年前的中国专制社会,治安肯定不好,韩信肯定需要自卫的武器。不过对于传闻的“好宝剑”则有疑点,韩信不傻,人在面临饥饿时,肯定会变卖自己的财产,所以第二条假设不太可能。
可见韩信并不是什么招摇的人,完全是地痞找事,纠结团伙刁难韩信。
韩信为何不跑开,或者撞开地痞逃走?
我之前认为韩信是作秀,故意搞个胯下之辱,显得自己很能忍。不过现在看来,我应该是错了。
韩信钻胯,实属无奈,地痞人多,韩信无法脱身,若是杀死地痞,根据秦国法律,韩信会被处死,最好的办法,就是钻胯,钻胯可以满足地痞的虚荣心,让他们短期内不会再为难韩信。
不过韩信的成功跟“胯下之辱”没有关系,韩信的成功跟他个人的能力,性格息息相关,“胯下之辱”只是个偶然事件,人们把胯下的影响放大,把钻胯和韩信的成功看成了因果关系,《反脆弱》作者纳西姆.塔勒布把这称为“叙事谬误”。这也是科学研究所总结出来的一个“思维偏误”。我们对这件事的认知,一直处在一个愚蠢的“偏误”阶段,真是讽刺。
韩信把地痞封官,纯属个人的炒作,为了宣扬自己很大度,不过韩信的心胸却不大,一名士兵因为拦截韩信被处死,这位士兵不认识韩信,军中规定看门士兵“认证不认人”,而韩信当时没带证件,士兵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只因激怒了韩信,便被处死。
把一个地方的公共事务交给一个地痞去管理,对当地人来说,是很不负责的。不过淮阴人也是活该。
在韩信无端被地痞围住,束手无策的时候,他们却在冷漠的旁观,当围观群众,看热闹,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可见中国人在秦朝时,就缺公德心,这是个老毛病,等鲁迅来观察的时候,则是到了癌症晚期,怪不得迅十分的绝望。
韩信把地痞封官,可能掺杂了报复的心理,让地痞来折腾淮阴人,来教训这些可恶的“吃瓜群众”。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淮阴人真的因此倒霉,那他们也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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