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银行门上,银行又要开始一天忙碌的业务活动,可是今天银行边上却挺满了警车,自动取款机边上也被警察围着,李行长作为这台自动取款机机房的管理人员,赶忙冲上前去向警察同志询问这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原来昨夜这里死了一名流浪汉,这名流浪汉李行长倒是有印象,因为无处落脚他常来银行的自助取款机机房过夜,李行长知晓这存款机到了晚上也甚少有人使用,出于好心,也从未驱赶过这名流浪汉,这见得到多了,便也就有了印象。
李行长明白死人是一件大事,积极配合刑警同志进行调查,将相关监控第一时间就予以上交。警察同志在进行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结合周围环境和法医的尸检结果最终排除了他杀可能,这名流浪汉是被冻死的。李行长对没想到他好心没有驱赶最终却导致了这场意外,谁能想到在那种温度下竟会因为身体原因冻死人,李行子对他的死表示惋惜和痛心。
出乎意料的是,李行长这时候却收到自称是这名流浪汉妻子和女儿的起诉状,原来她们起诉银行,要求银行对流浪汉的死负责,要求银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0万。李行长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有点不知所措,他一直以为这名流浪汉肯定是无家可归所以才会留宿银行自助取款机机房,没想到他有妻有女却是有家不能回,而在他死亡后的第一时间李行长并未见到他的家属,却是在这起案件结束后收到了她们的起诉状。
李行长认为他们的请求是荒谬的,对流浪汉的留宿行为,银行未进行驱赶是属于好意行为,且银行已经对自助取款机机房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流浪汉的冻死是由于其自身身体原因,银行的好意行为不应当承担这无端的指责,银行对这场意外不应付任何责任。
李行长作为银行的负责人出庭,在庭审中他与对方唇枪舌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向法官陈述自己的主张。法官最终还是认可了李行长的观点,他认为在本案中,24小时自动取款机并不属于可供过夜的场所,银行已经尽到管理义务,而流浪汉的妻子与女儿并不能证明银行违法相关法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驳回了这母女的请求。
李行长拿到判决书十分高兴,法律没有让这对母女拿到他们从未好好照顾而死亡的丈夫和父亲的死亡赔偿金,也没有让无辜的人承受这无妄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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