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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圣诞,街角,和一个奇怪的人

去年圣诞,街角,和一个奇怪的人

作者: yujik | 来源:发表于2015-12-25 12:54 被阅读105次

    去年12月25日10点这个点儿,我破天荒出了门——在被窝里苟延残喘了将近1个礼拜。我其实只是去买点伙食的,就在小区拐角那个便利店。我要是跑过去需要7分钟,像瘸腿狗快走需要13分钟,而我这样久未运动四肢将近萎缩的懒癌晚期,需要整整20分钟。在大风呼啸还凄风苦雨下的大自然中行走,已然花光了我前几日积攒起来的所有力气。老头就是在我即将左拐进入便利店的那个当口出现的——穿着一条看不出颜色令人作呕散发出油腻气味的大衣,老头的眼睛死死盯着我,“嘿”,“嘿”,他起初叫我的时候我并未察觉,知道他伸出手拉出我(天知道当时我有多惊慌失措),我本能性的像只蚱蜢倏地弹开。这下意识的动作让老头似乎伤心了,他看着我“你不必如此的”,出于市民性典型的虚伪心里,我抱歉地问他“有什么事儿吗”,他挪了下地方,示意我坐下——地面潮湿还残留着垃圾,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坐在他旁边,当然啦,隔了很大一段距离,屁股也高高地抬起——天知道我有多不想碰到那可能被吐过痰、撒过尿的地面!

    “我以前见过你,或许你不记得了”,老头直勾勾的眼睛转向不知名的地方,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声音其实极有磁力,

    “也在下雨,是夹带着雪的日子,我年轻,喜欢四处走路,也喜欢和遇到的所有人聊天,和你第一次见面,刚好是我的生日”他的眼睛很漂亮,我是说,虽然他看上去像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子,但也许他要年轻的多,假如他能够好好收拾下自己。

    “我头一次一个人了,一开始到这个城市里面来的时候,家里就没人支持我,太远了,从家过来坐火车就要34个小时呢,那可真难捱对吧。可我一定要来,忤逆所有人,因为这里有我爱的姑娘。”这故事和所有的爱情小说一样平淡寻常,没有一点点儿新意,接下来的情节又是老一套吧,我心想。

    “我其实只见过她一面,在火车站,我没有钱,就在候车室连夜等车。她就在我对面。你知道吗?我发誓她有这世上最好闻的味道。她背着一个和她身体极不相称的巨大的书包,她的手是那么纤细,真想抱抱她。她或许太累了,坐了没多久就睡着了,我就看着她。有点吓人是吧?可我只想看看她,她的眼睛、她光滑的肌肤上面有淡淡的几处小雀斑,她真瘦啊,我多想抱抱她”他眼神延伸到很远的地方,那或许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更普通的小镇姑娘,但爱情嘛,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老道理我还是听过的。

    “那是我印象中时间过的最快的一个晚上,后来她醒啦,突然看到我似乎有些惊讶,我急忙转移了视线,天晓得我为什么要这样,我装作打量四周,却下意识把视线瞥向她——照道理我应该和她说说话,去认识她,可我没有。这正是我意识到我喜欢她的瞬间。她惺忪的双眼,头发乱糟糟的样子惹人发笑,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小孩嘛,衣服也皱巴巴的,但她什么也顾不上了——她向后张望了一下,看到候车室里钟的指向,突然“呀”地一声,好像一个做错事儿的小孩子啊,应该车快到了吧,她吃力的背起那个包,急匆匆往月台的方向跑去——我看到她小小的身体可笑地前倾小碎步快跑,渐渐消失在视野中——再也看不见了”什么嘛,我只觉得这男人难以理解,他只是在不断臆想,什么也没做嘛

    “她上的那列车的目的地就是这个城市。后来回家以后我常常想起她,一开始只是空下来的时候,想到她就会忽然笑起来,她多么可爱啊。慢慢地,我想她越来越多,事情朝不可控的方向发展之前,她只是一个消遣。我从未爱过人,你晓得吗?爱情太抽象了,对于爱情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私以为所有的答案都是开放、形而上、众说纷纭、彼此矛盾的。作为一个严肃的不可知论者,关于爱情,我知道的唯一事情就是激素分泌——我并不是说我是个无趣的书呆子,恰恰相反,我生性浪漫,年少时我爱过许多女人,我懂得怎么讨她们开心,不仅仅是在床上,哈,你或许还不懂”他狡黠地看了我一眼,扯出一个笑容,他是在嘲笑我,嘲笑一个没有性生活的人,但我依然羞愧的低下了头,该死的。

    ”你可能不知道,在此之前我从未真正懂得爱。她占据了我所有的一切,充盈着我所有细胞角落。我开始日思夜想着,甚至把幻想她当做一种使命,周围人渐渐觉得我不对劲了,他们当我是个疯子,哈哈哈,谁说不是呢?我就是个疯子,在爱情里,谁不是白痴呢?多少人谈着自以为是的恋爱,把自己作为货柜上的商品,加上各式各样的标签,在市场上进行最好是等价的交换。心理学上有一种叫做”确认偏差“的认知偏见——人们总是倾向于寻求与自己确信的事物相符合的信息而尽量避开可能与之抵触的信息。这或许就是两个人可以天长地久的原因。我完全不了解她,我是说,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比之于我爱的是她,其实我是在爱我创造出来的那个形象,可我不介意。有什么比一场自以为是的恋爱更幸福的事儿呢?”他一定是个疯子,我敢打包票。

    “我来到这个城市,下车那一刹那,我感觉到突然有一种热流在全身上下流动,我情不自禁地勃起,这前所未有的打开所有细胞呼吸的愉悦感瞬间淹没了我,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太神奇了,我感觉我一直以来都属于这里。我也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你以为我是来找她吗?哦,我没有找过她。就好像她只是一个线索,一切开始的起因,并不存在意义。我在这个城市的一个角落里租了一个房间,什么都没有,除了那张发黄的床垫外。我什么也没有。大家都一样。除了必要的睡眠,我就在外面闲逛,我走遍了这个城市,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情侣们在电影院吵架、父母送孩子上学、老人在菜市场匍匐买菜、、、我也很天真地为这些瞬间由衷感到快乐,那时候我以为我找到了生活的真谛。后来呢,后来——哈,你看,我就成了这样”他用手揉了揉额头,其实他或许是个好人,发现自己对他有好感这事儿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我花光了所有的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我不愿工作,为什么把时间浪费在你不愿意做的事情上呢,时间本来就是你的一部分,我决定就这样让它废弃。我依然闲逛,坐在一个角落里,看所有来来往往的人,我对此乐此不疲。凌驾于所有的世俗偏见,不被人理解,始终一个人,不就很快乐吗?我寂寞吗?当然了,但是习惯了以后也就那样,在我不做这件事儿的时候,我依然幻想她。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可能这个城市只是她的一个途经点吧,谁知道呢?”我以为她早已经在前面一段的故事里终结了。

    “我以前在家的时候,年轻那阵,爱所有的事物。我想作为一个整体被人爱,但恰恰对于我真正在意的那些人,我始终隐藏着我极端的自我仇视和内心,哪有这样的道理?就好像明天你会死但今天你就跟刚出生一样?我看书、听歌、跳狐步舞,抱着爱慕我的姑娘们柔软的身体,我不断地进入一个又一个女人的身体。纸书太重,唱片机太大,海报容易有折痕,瓷器包不好会碎。最好一切都不拥有,把生活随时打包进一只皮箱,以便在自杀的时候避免给周围人造成麻烦。你看,我这么早,就已经计划好了所有的一切。在我还对着世界充满希望的当儿。这并不是说我是一个自杀者,恰恰相反,亲爱的,我太爱这个世界了,它带给我太多东西。”我听得入了迷,已经忘了刚出门时我只是想去买个面包而已

    “或许我该走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又开始感到悲伤。我对这一切都无能为力。此刻更甚。你已经都不认识我了对吧,那是因为我们从未见过。我只是想说说话,刚好,你来了。我感到难过,亲爱的,所有的一切。大多数情况下动物是悲伤的,如果一个人很悲伤,不是因为牙痛或丢了钱,而是因为他有一小时感受到了一切,感到这整个的生活是怎么回事儿,于是他真的很悲伤。我真的该走了。”他极不容易的站起来,他比我想象中要高,他的脸扭曲在一起,因痛苦而显得狰狞,但我却觉得这一刻他比任何我遇见的人都要有趣得多。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圣诞快乐,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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