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店里来了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狗,估计有一两个月左右大小。刚开始它跑进来跟在几个顾客的身后不停地摇着小尾巴,我以为是顾客的。但过了好一阵子了,顾客都换了两拨了,这狗还在进进出出的,像是留下给我打工了。直到傍晚都没人过来认领,我估计它是被主人家遗弃了的,好长一阵子店里一个人都没有进来了,它端端正正地蹲在玻璃门旁,头朝着店外,随时准备欢迎下一位客人,即便是蹲坐着,它的小尾巴仍旧在身后不停地摇摆,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好像这就是自己家一样。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但之前有过失败的经历,以至于我不想轻易接受它,怕养不好。但看着它幼小且楚楚可怜的样子,我终于按捺不住朝它走了过去。它看到我朝它走去之后,尾巴摇的更欢了,样子非常的欢乐。我蹲下身子伸过手摸了摸它的头,它抬起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丝毫没有胆怯的样子。于是我去隔壁小超市看了一下,没找到狗粮只好买了一包香肠,把它切的很小粒和饭拌了拌,小狗嗅了嗅,马上埋头痛吃,吃相很可爱,像头猪,吃得那个香啊,简直是狼吞虎咽。最后把盘子舔的干干净净,像个懂事的孩子尽量不给我添麻烦似的。
除了身上是黑白相间外,四条腿和尾巴均是白色的,眼睛很大很圆,耳朵比一般的小狗大,所以总是垂着的,跑起路来两只耳朵前后摆动,于是便更像只大耳朵的小猪了。我说给它起个名吧。老公说就叫八戒好了。我白他一眼,人家是女孩子,不要面子的吗?于是我给它取了一个好听又简单的名字叫小宝。
自从我给它第一份食物后,它就认准了我,不管我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有时还会轻轻啃我的鞋子。对于它过度的热情,一开始我很不习惯,我常常跺着脚吓唬它,让它不要再这样了,可是看到它那可爱又受伤的的模样又忍不住喜欢。
有一次,我出去拿快递,小宝找不到我就守着我的一双鞋子,哪里也不去,直到看到本尊,才又欢乐起来,高兴地摇着尾巴围着我转来转去。现在越来越黏我了,偶尔出个门买个菜,分开不到1小时,可小宝看见我那高兴的劲儿……人们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但是对它来说一小时不见也像是隔了三秋。抱腿、哈腰、摆尾、转圈圈真是使出浑身解数欢迎你、讨好你。
但小宝也有犯错的时候,由于生性顽劣,喜欢啃咬东西,咬断我好几根数据线,还咬破老公一双鞋子,后来给了一个小球,它玩的甚欢,样子尤如一个足球运动员,满房间的跑,有时踢到角落里勾不到了,它就不高兴的发出嗷嗷声,当我把球再次捡到它面前时,它就又愉快地玩耍了。玩累了就躺在你脚下呼呼大睡甚至睡到四脚朝天,真的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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