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海诚导演的日本动画片《你的名字》热映,朋友圈也都被这部电影刷屏,首日票房 7448 万人民币,在票房成绩上碾压了当日中国大陆院线所有上映影片的票房成绩。这部动画电影 2016年08月26日就已在日本上映,而后由于片源泄露,在国内互联网大面积得到传播,许多人在电影正式上映之前就已经观看了此影片,因此网络上有传言称或将取消引进,闹得沸沸扬扬,最后终于得到官方的回答,确认于12月2日在中国大陆上映。在票房狂欢和口碑狂欢的背后,值得我们思考的还有太多太多。
不可避免地,我们又要老生常谈,关于版权的保护问题。 虽然从目前来说,我们还未遭到国外文化市场明显的大力抵制,但是在国际反盗版核心小组的盗版观察名单中,中国总是赫然在列,我国多家网站多次被美国电影协会点名。显然,这并不利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及地区间的文化交流,从长远来看也自然会妨碍我国文化的持续发展。 当然,盗版之风盛行的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的重视程度低,打击力度不够。再次,具体监管规定不甚明晰,那些想遵纪守法的也无所适从。此外,对相关内容产品需求的与日俱增以及互联网的天然媒体属性也使得盗版屡禁不止。为了保护版权,现今大多文化产品服务提供平台都逐渐取消了免费提供有关产品的服务,推出购买高级会员等服务,大众当然不乐意花这个钱,但是如果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盗版资源付出的代价比购置成本要高的话,大多数人自然会选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版的。
鲁迅先生曾于1927 年在《无声的中国》一文中写道:“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这种先提出很大的要求来,接着提出较小、较少的要求,在心理学上被称为“ 拆屋效应”。利用这个心理效应,提高违法成本,对人们进行价值宣示从而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抑制效果,即降低潜在的侵权犯罪概率。 大多数人作为市场上各类文化产品的消费者,能做的其实还有很多,比如说:坚持买正版的东西。这一点说来容易,我们口口声声都在宣称支持正版,只是一到掏腰包的时候,便败在了孔方兄的“威严”之下了,这时,金钱啊金钱就是自如自在的风,它往哪儿刮,人们就跟向哪儿。诚然,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只是在省钱之外,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轻易得来的东西积攒了多少人的心血呢?那些精致优良的文化产品在创作者心里就是他们的孩子,我们得了他们的孩子却还理直气壮地这样认为:这都是因为国家没有好好管制,我用或不用,资源就摆在那里,那些孩子就在那儿,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拐走他们呢?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文化娱乐观:愿意支持正版,却不愿花钱。这也正是盗版之风盛行的一个文化土壤。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越便宜,越容易获得的东西越能让人没有盗窃的罪恶感,且大多网络文化资源以非实体形式表现出来,更加让人产生一种这不是盗窃的错觉。
这时又有人站出来说话了:“说得好像没有泄露,那些人就会去影院看一样。”当真如此吗?我们中国人骨子里就是抠门的吗?还是有人愿意付费的,只是习惯问题。受历史和文化因素的影响,我们国人将习以为常的事物视为理所当然。一方面我们希望享受他人创造的成果,但另一方面却不愿付出相应的代价。我们习惯了的就是合理的吗?显然并不是这样。拿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文化产品——音乐,作为例子。我们希望未来在中国唯一能提供免费音乐作品的将是合法获得版权的平台,这些平台将试图争取让更多用户花钱购买高级会员服务。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几家公司成功让中国消费者为音乐作品付费,因为大部分网络用户都已经习惯了免费在线听歌。随着音乐人自身及其背后的团队公司对音乐版权的重视,当下各类版权人也都开始了自己的维权斗争。我们消费者也应该从一个被动者的姿态转变,从前我们是偷盗者,无处躲藏;现今我们是享受者,主动配合。版权所有者希望得到的结果是知识变现,而我们想要得到的是一场场文化盛宴,本就是公平而平等的交换。
虽然不会容易,但也让我们慢慢做出改变,在保护版权的这条路上,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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