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时,我对于冉冉的光阴常起一种留连眷恋的感觉,结果常令我自觉的和故意的一心想念着那些特别甜美的时光,直迄今日,那些甜美的时光还是活现脑中,依稀如旧。
当我祈祷时,我常常想象上帝必在我的顶上逼进头发,犹如其远在天上,人常说上帝无所不在。
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段时光,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生活,不是如何操劳奋斗,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拥有的那宝贵的刹那;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找到自己心中向往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的,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矜持而历久。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和蔼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直到生命的极限而感到满足。因为知道生命的极限,在丰富的经验之下,才有色调的调谐,其丰富永不可及,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月光照上秋日的林木,其容貌枯白而沉思;落日的余晖照上秋日的林木,还开怀而欢笑。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是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地飘落于大地,无人确知落叶之歌,究竟是欢笑的歌声,还是离别的眼泪。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所以有宁静,有智慧,有成熟的精神,向忧愁微笑,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
宗教本身是个人自始至终面对的那个令人惊喜的题,纯属自身与上帝之间的事,它自个人内心生出,不能由他人“赐予”,宗教最好像田野间生长的花朵,盆栽和花房培育出来的容易失色或枯萎。
我不为取悦人而写,相反,还可能是有些人不高兴,因为我所说的都是我个人直接的观点。
这些高山早就成为我及我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使我感到富足,心理产生力量与独立感,没有人可以从我身上带走它们。
我的心就好比一只猴子,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哪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领它走向那些好果子。
一个兵把他的血贡献给国家,但永不放弃他的荣誉,一个真正成功的官吏,为他的国家放弃他的荣誉,但永不奉献他的血,一个兵的责任是只去做及去死;一个好政治家的责任是只去做而永不谈及它,他所做的只是爱他的国家。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