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国明星名人吸毒事件频繁曝光,让人感觉整个娱乐圈乌烟瘴气。尽管目前针对明星吸毒的处罚也越来越严厉,但依然有明星名人不顾后果,再三涉毒被抓 ,例如尹相杰、张默等。
明星名人吸毒在世界各国都有发生,但针对他们的吸毒处罚却是轻重不一,欧美偏向宽松,而亚洲各国偏向严厉,特别是娱乐业相对发达的韩国、日本,从政府到民间都是“零容忍”的态度,针对吸毒明星名人的惩罚,值得我们学习。
韩国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韩国吸毒是犯罪行为,根据《有关毒品类管理的法律》第61条规定,吸食毒品时,将处以5年以下有徒刑或者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刑。当然具体处罚,还是要根据吸食毒品的次数、场所、计量、中毒程度等综合考虑之后,做出决定。
例如现在国内一些脑残粉认为自己的韩国偶像吸大麻不算吸毒,却不知道在韩国这就是犯罪,例如Bigbang成员崔胜铉,就因吸食大麻被判10个月监禁。所以比起我国吸毒只是违法而言,韩国将吸毒定义为犯罪可要严厉的多。
政府的处罚,对于吸毒明星来说,还不是最大的影响,他们最害怕的是来自行业规范和社会公众舆论压力。韩国娱乐圈行业非常成熟,很早就成立了一个“韩国演艺经纪人管理协会”,包含了韩国所有知名大型经纪公司,而韩国知名的明星都来自于这些大型经纪公司,例如裴勇俊、全智贤等,所以该协会在韩国娱乐业内拥有极高威信。
韩国民众对艺人道德要求很高,对艺人吸毒更是零容忍,所以为了传递积极的公众形象,“韩国演艺经纪人管理协会”又专门设立了一个“演艺赏罚调整伦理委员会”,除了对演艺人所属经纪公司与演艺人之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重点还用来处理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导向的明星,惩罚比法律更严格。
由于明星吸毒对社会影响非常不好,因此“演艺赏罚调整伦理委员会”会在吸毒明星接受政府惩罚之后,也会视情况进行制裁,最常见的就是以公文的形式下发到协会各个成员公司,针对吸毒明星下达封杀令,通常5到10年,严重者永久封杀,如果封杀后的明星名人有复出苗头,委员会立刻会发出“禁止”或“克制”的警告。
另外,由于韩国只有三大公共电视台,垄断了所有韩国电视剧的播放和编制权,一旦发现明星吸毒,其拍摄的广告和电视剧,电视台完全有权利要求停播,甚至删除戏份。曾经凭借《宫》走红的韩国艺人朱智勋,因为吸毒丑闻被两大电视台封杀,电视剧戏份被删,电影宣传被取消,演艺生涯从此中止。
对吸毒明星的严厉,韩国政府不仅仅是针对本土明星,就算获取外籍的韩国明星,涉毒同样也会严惩,例如拥有美国国籍女星李允智(Amy)三年内两次吸毒遭逮,首尔出入境管理局对李允智做出强制驱逐出境的惩罚,根据法律,遭强制离境者从离开日算起,最少要经过10年,才可能得到重返韩国的机会。
日本
日本的禁毒工作,在整个亚洲来说,都是表现的不错,因此日本国内吸毒人群相对较少,民众对毒品的容忍度也非常低。与韩国一样,日本吸毒也属犯罪行为,所处的刑罚一般是短期的监禁或一定数量的罚金,但相比行业封杀来说,就是小巫见大巫,毕竟政府的处罚只是一时。
明星吸毒是日本社会很难容忍的事情,因此从民众到行业都会自发的抵制,这种无形的惩罚,比起法律更有作用。一旦出现明星吸毒,特别是屡教不改的,整个娱乐行业都可以无时间限制的封杀,之前所拍摄的广告、电影、电视剧,以及综艺节目都不会播放,彻底让其在娱乐圈“消失”。
这点在著名的日本女星酒井法子身上就得到体现,因为吸毒,连她10年前主演的电视剧都遭各大电视台停播,相关商业代言活动均被取消,被迫下线广告的厂商更是扬言要向酒井法子追讨赔偿。随后日本所有的制片商,电视台等都将酒井法子列入黑名单。
明星名人身为公众人物,如果不能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做出德不配位之事,必然会带来很大社会坏影响。如果针对吸毒明星的惩罚如隔靴搔痒,警示作用变得毫无意义,只有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才能让更多的明星名人洁身自好,拒绝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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