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生到10岁,毛姆一直生活在法国。他曾经对在英国教法语的老师颇有微词:他们只会教书本知识,到了法国恐怕连咖啡都不会点(大致如此,记得在《人生的枷锁》中读到过。)
但是,因为父母接连去世,毛姆不得不去英国在牧师叔叔那里寄养一直到成年。只是,他的英语从来就没有多好过。这曾经一直是他头疼的问题,所以毛姆一直认为英语语法不容易。
请看下文毛姆对语法的看法,或许对我们也有所帮助。
不过最好也不要忘记, 语法只不过是系统化了的普通言谈,用法才是唯一的试金石。相对于一个合乎语法的措辞, 我更喜欢简单、自然的措辞。
我不能按我的愿望来写, 我只能照自己的能力来写。
英语语法非常难, 鲜有作家能避免在这上面犯错。举例来说, 即使像亨利·詹姆斯这样谨小慎微的作家, 有时候也会写出完全不合语法的句子来。一位校长如果在某位男生的文章中发现这样的错误, 他是有充分的理由大发雷霆的。
懂得语法是很有必要的, 而且写得合乎语法总比不合语法要好。不过最好也不要忘记, 语法只不过是系统化了的普通言谈,用法才是唯一的试金石。相对于一个合乎语法的措辞, 我更喜欢简单、自然的措辞。
法语和英语的一个不同之处就在于, 使用法语你可以做到完全自然地合乎语法规则, 但在英语中就并不总能做到这一点。用英语写作时碰到的一个困难是, 活人的声音盖过了印刷文字的外观。
我就文体这个问题做过很多的思考, 而且下过很大的功夫。我写的东西当中很少有哪一页我会感觉可以无须再作改进了, 而在太多的情况下我也只能就此作罢, 因为尽管我并不满意, 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 我还是没办法写得更好。
我没办法拿约翰生说蒲柏的话来说我自己: “他从不会因为漠不关心放过一个错误不加以改正, 也不会因为绝望而将其放弃。”
我不能按我的愿望来写, 我只能照自己的能力来写。
(完)
对于英语语法,我感觉是不难的。或许是国内应试教育留下的弊端,也或许是有其优点,反正英语语法是难不倒我的。
当然,学语言最终是为了实用,所以,正如毛姆所说:“用法才是唯一的试金石。相对于一个合乎语法的措辞, 我更喜欢简单、自然的措辞”,我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当然“合乎语法总比不合语法要好”,懂点语法也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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