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问题:我们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还是以人为中心?
什么是崇拜?圣经中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是人对神,而不是对着我们自己。至于团契、教导、代祷、服事有需要的人,这些都是人对人的事工。传福音和宣教是对世界和对世人的事工。但崇拜是指向神,是关于神,即赞美神是神、祂的作为和祂所说的话语;崇拜也是为了神。我们敬拜和赞美神完全是为了祂的喜悦和祂的荣耀。许多传统的福音派教会常常把崇拜弄得非常之以人为中心,掺杂着事务报告、恭贺、感恩等项目(不是向神,而是信徒之间的),遮盖了神的荣耀与庄严。我们必须对崇拜音乐的风格和会众诗歌的内容,小心审慎地处理:看看我们有没有专注于神?圣诗的歌词是否有指引唱者的心灵朝向神、关于神、为了神?还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我们自己的需要上面:只期望在崇拜中可以得到些什么或在聚会完后有情绪上的满足?我们是不是已经把自己摆在崇拜的中心,而不是把神摆在中心?旧约时代的赞美是溶合在崇拜中的,所谓的「全时间事奉者」不限于祭司,也包括利未人、看管圣殿的工人和歌唱者。由此可见:1.音乐乃是崇拜中重要的一部分;2.音乐事工是由音乐专业人士负责的。新约时代的崇拜沿用旧约时代犹太会堂的崇拜方式,这是在新旧两约之间形成的,其内容包括四个要项:读律法书(神的话语),教导,歌唱和祷告。
崇拜音乐的历史:欣赏音乐大师的作品 每个世代,基督徒都会寻找他们认为最优美的音乐与诗词来颂赞神。在中世纪时,就有人将当时的歌曲汇集成册的「格里高里清唱曲」(取自领导这一工作的教宗Gregorian Chant)。这些清唱圣歌一直流传到现在,并成为音乐历史的一部分,对后来作曲大师有很深远的影响。十六世纪发起了宗教改革。马丁路德写「上主是坚固保障」(A Mighty For tress Is Our God)等圣诗,呼召信徒起来与撒旦打属灵的战争,靠着主,最终必然得胜。当时,有些圣诗的音调是采用酒客在坊间酒舍喝啤酒时唱的歌曲。但是,今天却称之为「古典圣诗」。由此可见,问题不在于一般人所喜爱的音乐是否能用来献给神,作为最好的礼物来赞美主,乃是这些「流行圣曲」是否能引导人们朝向神?最伟大的古典音乐作曲家巴哈(Bach)倍受马丁路德的神学影响。他是一位非常敬虔的基督徒,以音乐事奉多年,靠写合唱曲巴哈(Bach)倍受马丁路德的神学影响。他是一位非常敬虔的基督徒,以音乐事奉多年,靠写合唱曲(Cantatas)、圣乐曲(Oratorios)和颂赞圣诗(Anthems)等为生。其作品是为了荣耀上帝,因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每周,他为教会作曲一首,写上「SDG」三个字母,意思是「唯独荣耀神」。与巴哈同期的人物韩德尔(Handel),独自在房间内与世隔绝了三个星期,写成「弥赛亚神曲」(The Messiah)。写作时,他因感受到神的庄严与荣耀而流泪,由于作品是如此的庄严,使当时席上的贵宾英皇乔治不期然地站起来肃立聆听,从而竟成了传统。直到今天,每当献唱弥赛亚神曲中的「哈利路亚大合唱」时,听众都会站起来。巴哈与韩德尔不但是音乐大师,也以信徒祷告的心窥视到这位无限、全能真神的庄严与荣耀,并以音乐作出回应。他们反映了当时十七世纪的世界观:神是创造者,配得我们的敬拜;神的世界从祂所设计宇宙的规律和结构中表明出来。十七世纪的英国清教徒运动(Puritan movement,1558-1660)谋求彻底改革教会的崇拜和所有圣工,以期能完全合乎圣经原则。他们认为,当时英国教会的崇拜及事工包含太多的传统、仪式和阶级。他们相信只有主耶稣才是王、教会的主,祂已经给予祂的子民一本圣诗,就是圣经中的诗篇。因此,信徒要唱诗篇!以十六世纪日内瓦的加尔文和他的同工们为榜样,清教徒们把诗篇加上韵律、节拍。例如圣诗「日月所照」(JesusShallReignWhere'ertheSun)就是取材诗篇第七十二篇的新约意译。十八世纪的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与其兄弟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在英国与美国的灵性复兴期间,写了许多圣诗,主题集中于个别信徒在灵里对神恩典的体验。众所周知的「神圣纯爱」(Love Divine)就是描述神的慈爱如何突然降临在信徒身上,使信徒灵里充满光明与喜乐。另一首是非常有神学意味的赞美诗「但愿所求」(And Can It Be That IS hould Gain?)。这些伟大的圣诗作家的作品蕴含着以神为中心的崇拜的丰盛与深度。这是值得流传给子孙的珍贵宝藏。我们可为这些歌词谱些新曲。
华人基督徒文化的根源:19世纪美国农村和福音诗歌 其实,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不是如字面上所谓的「传统」。在技术上,可称之为「福音诗歌」。圣诗在窝特士(Issac Watts)与卫斯理时期达到了顶峰。十九世纪的福音诗歌大师有芬尼克罗斯比(Fannie Crosby)和艾拉桑基(Ira Sankey)。他们的诗歌,重点在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上,包括救恩和成圣。他们的诗歌都是属于灵修、团契交通、鼓励和传福音性质,而不是崇拜的圣诗,适合在布道会时唱。但是,也有几首福音诗歌是呼唤教会崇拜要注目仰望神,最显着的例子就是圣诗「你真伟大」。这是从斯堪迪维亚传来的,但许多福音诗歌则是美国所着的。一些福音诗歌的音调采自民歌,流行于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之前及战争期间。另一些是取材自描写士兵离家参加南北战争的歌曲。十九世纪,美国传教士把福音诗歌带到了中国,使这些诗歌变成了「标准」圣诗。今天,在教会中被广泛使用。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诗歌只是一个特别时期(「浪漫主义」)的音乐风格。这类福音诗歌的歌词多是指向基督徒而不是指向敬拜神的。例如「在花园中」这首诗歌是述说信徒自己与主耶稣交通的宝贵经验,不是敬拜诗歌。我们必须分辨这类「爱主」(灵修)形式的诗歌和以神为中心的崇拜、赞美诗歌是有所不同的。为何华人教会采用福音诗歌的形式并高举为「传统」音乐?部分原因是在1858年天津条约和1860年北京条约之后中国才真正开始建立教会,有上千名基督教传教士从欧洲和北美来到中国。1900年后,从美国到中国的传教士比来自其他国家的还要多。到1926年,中国大概有八千名基督教传教士,大多来自美国中南部的农村乡镇。他们有许多是在小城的基督教大学文学院受过四年的教育和选修几门圣经课程(许多人未经神学院受训)。
这些有传福音负担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在内地的乡下、城镇传福音。他们的信息常常是十九世纪美国农村文化的包装。包括许多福音诗歌被今天的中国信徒所喜爱。虽然诗歌无论曲调或歌词并非出自中国人,但华人教会依然传递下去如「耶稣恩友」、「爱传福音」、「古旧十架」和「事主蒙福」等圣诗。今天,我们都喜欢歌唱耶稣如何爱我,但也要学习敬慕神的属性,祂的话语、祂的国度、祂的教会和祂要在我们生命中作主、作王。
心意更新变化:从耶稣人到现代崇拜 七十年代,美国许多从反文化(嬉皮士)运动成长的年轻人成为基督徒。他们被许多传统的美国教会所排斥,开始使用摇滚乐来写他们的基督教音乐,并成立了自己的教会,如「葡萄园基督教团契」(Vineyard Christian Fellowship)和各各他会堂运动(Calvary Chapel movement)的创办人。八十年代,年轻人追求这类音乐,喜欢聆听,在团契聚会中使用,并在九十年代用作崇拜音乐。这股潮流藉着现代音乐市场销售系统传到世界各地。在八十至九十年代,对香港、台湾和东南亚地区的基督教音乐有莫大的影响。今天,台湾、香港出生的华人作曲家每年谱写许多新的诗歌,常常是强调神对他(她)个人恩慈、爱护的经历与感受。在教会中,能够看到有中国本土的音乐作者与作曲是令人鼓舞的。然而我们必须注意歌词常是肤浅和自我中心,甚至教义有问题。例如一首诗歌唱道,祷告可以摇动神的膀臂(这是向神的主权、目的有所挑战)。粤语现代诗歌还常用一些字眼如「性」来描述神的爱或基督徒对基督的爱,意语含混,太像世俗的爱情流行曲。结果,使得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以为耶稣只是他们的朋友,很少想到耶稣是他们的主、是他们敬拜的对象。于是,主耶稣的庄严、神圣被忽略了。当使用现代敬拜诗歌时,基督徒应具有分辨能力。细察歌词是否以基督徒为中心?或者是以神为中心?是因为这些歌好听而选作崇拜诗歌吗?有没有教导和带领的功能,把我们的心思意念集中在全权、圣洁、永恒和恩慈的神身上?
文化中的教会,反文化的教会 从历史来探索,我们看见基督耶稣的教会常是按照环绕他们的文化意识来敬拜神和宣扬福音的。香港教会在六十年代嬉皮运动和1967年的暴动后,更证实了这一点。现在的华人教会已不自觉地被当前出现的全球文化风暴所卷入,对我们的生命有非常重大的影响。由此,我们才明白为什么有些牧师和教会领袖会抗拒现代音乐。当香港和北美城市以及1980年后的台北和新加坡变成真正的城市中心,许多亚洲人移民到美国。整个年轻一代就在一个工业或后工业的社会中成长,他们自然接受现代化的产品即摇滚乐和所谓的现代音乐。不幸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敬拜音乐形式取代了其他形式的事件,又重覆发生了。而如今,人们不过是以肤浅的现代音乐歌曲去替代一些更肤浅、质量更差的福音诗歌而已。
现代音乐:我们如何看待摇滚乐? 首先,我们要明白摇滚乐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里欠缺个性与单调的特性。在工厂里,你只能听到机器的声音;人的价值已经贬低到成为一个数字或机器中的一个齿轮。摇滚乐正反映出这非人性的演变过程。 摇滚乐也是对传统犹太/基督教文化,这传统文化包括对基督教家庭观的反叛和抗拒。近几十年来,西方社会中的传统家庭观已经瓦解。许多年轻人的心是空虚的,他们从未尝过父母对他们的爱。结果,他们尝试建立另一种文化,其间包含了一个新的人际关系。今天,一些非常受欢迎的基督教音乐也就是所谓的当代赞美诗,与一些不幸常在教会使用最差的福音诗歌比较,有些当代崇拜音乐直接引用圣经章节,特别是旧约,还是非常符合圣经真理的。我们常唱的歌词是诗篇或先知书中的经文,因而是真正地在崇拜。然而,许多现代崇拜诗歌只是重覆简单的几个字或短句,以制造一种情绪上的振奋、狂热或一种所谓「灵里的高潮」,常把「我」,「自己」,「我的」崇拜视为中心。在现代崇拜中,非常不幸地失去了一些客观的特性。崇拜,在某些观点上是述说神,而不是与祂谈话。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要牢记神在真理中启示祂自己。所以,在歌唱神的时候,以神为第三人称(祂是……)或第二人称(你是……)都是正确的。
进入心灵深处:医治与崇拜 至此,我必须提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在崇拜中,现代赞美诗对医治破碎心灵非常有效,这也是另一个现代赞美诗与福音诗不同之处。当然,福音诗歌还是非常美的音乐。今天,我们居住在西方第三代破碎家庭的社会里。美国城市许多公立学校的大部份儿童都来自离婚父母或离婚祖父母的家庭。我们与他们带着两代人的创伤,我们则是双重破碎的人。而现代赞美诗却不自觉地扮演了医治破碎生命的角色,其使用的媒体是今天人们所熟悉的──在电梯里、上班的路上、无线电台等听到的都是同样的音乐。所以,他们无须超越一个文化的障碍才达到敬拜而得医治的境界。而所谓「传统」福音诗歌,在九十年代就已经落伍了。支持传统圣诗的人(包括本人在内)必须注意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必须满足破碎心灵的需要,从而与天父建立一个活的关系。关键不在于取用现代崇拜音乐而放弃传统圣诗或福音诗歌。所有的基督徒,不应该只寻求个人对音乐的口味与爱恶,而必须明白崇拜的目的是为了敬拜神。同时对来参加主日崇拜、心灵有需要的人,抱有怜悯的心,但千万不可为他们而崇拜。我们不要为了经验而制造情绪的高潮,也不要把情绪放在真理之上。必须宣扬神、祂的真理、祂的圣洁。同时,歌唱和经历祂无比的爱,经由耶稣基督而临到我们身上。
也要进入思想中 崇拜音乐仅仅打动情绪(心灵)还是不够的。传统华人教会非常缺乏知识的领袖──思想的领导。而我所倡导的不只是一种诉诸和医治心灵的崇拜。必须了解,我们正处在经历「美国(或世界)思想封闭」的世代,需要加倍努力使圣经的客观真理,通过讲道、教导和查经,进入和引导人们的思想。我曾参加过一些崇拜聚会,其中前半段时间只有赞美──领诗的人也没有说什么,下半段时间是纯解经。对我来说,这乃是一个有创造性的心灵与意志一同敬拜、大有能力的模式。
结论 让我们用全部的思维来敬拜神──思祂所思、想祂所想;跟随祂,默想祂的荣耀、圣洁、公义和慈爱。让我们用全部的意志来敬拜祂──围绕主前,尽力讨祂的喜悦,为自己的过犯向神忏悔,信靠基督的宝血。让我们用全部的心灵来敬拜祂──寻求认识祂的心意,求圣灵使我们成圣,在荣美的救主内有喜乐的团契交通。总之一句话,我们的心透过圣灵光照我们的思想,要跟随真理;我们的心在完全降服后由圣灵掌管我们的意志,要跟随意志,这一切都是以神为重点与中心。但愿华人教会保持以神为中心的传统敬拜。保留旧的好诗,特别是那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圣诗,并加上新歌,把新旧诗歌适当地溶合在一起。对年长者来说,不要害怕新诗;对所有的信徒而言,要能分辨哪些是肤浅、哪些是美好的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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