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二天把《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读完了。
这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书中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最吸引我的是让故事自己说话,推动人物发展,是我需要学习的。
故事发生在中国的五六十年代,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丝厂送茧工。起初,他不过是觉得自己身强力壮,试着卖了一次血,拿到了种半年地才能获得的收入。尝到了甜头的他难得挥霍了一次,娶到了能干漂亮的老婆许玉兰,他们还有了三个可爱的儿子。许三观看似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祸和意外却接连找上了这个家庭:大儿子闯祸了、闹饥荒了、儿子重病了……接着,许三观一生卖了12次血,一次又一次,靠着卖血,用卖血的钱解决了自己的家人的难题,让一家人得以在苦难中生存下来。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的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的钱,捷足先登,娶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整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是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是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
第五次卖血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正是在这样虚化的时代背景中,他们身上所发生的故事和疾苦显得如此真实、感人。
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血,意味着生命。许三观靠着卖血来抵御生命的苦难,也就是拿着生命来抵御苦难。
当我读到小说最后,“许玉兰,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明明是很荒唐的一幕,却忍不住泪眼婆娑。在潜意识里,卖血已然成了许三观面对困境生存下去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在试图验证卖血这一剂“万灵药”的时候,年轻医生给他吃了“闭门羹”,他的世界观瞬间崩塌,哭得不成样子。自己的血不值钱了,医院里不要了,只能卖给刷漆的了,这种被证实自己没用了自尊心受伤时候,支撑了他后半生的精神支柱崩塌了,因为希望一下子被岁月击碎了。让每一个读者都为之深深的叹息。
但文章总体体现了中国无数个平凡普通,但又顽强、坚韧的老百姓,即使是再平凡的生活,也还有着温暖,还有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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