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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原本简单

审美--原本简单

作者: 愣蛋儿 | 来源:发表于2019-09-27 22:07 被阅读0次

            “直男审美”曾一度成为广大女性的吐槽对象,很不幸我也包含其中,但一向被口诛笔伐的我也会嘲讽小姐姐们的松糕鞋,大浓妆,而我们又常常一起吐槽老一辈袜子配凉鞋的迷之操作,审美似乎成了代沟,性别差异等鸿沟的罪魁祸首,而原本毫不认识的人也会因为喜欢同一个明星,同一种音乐而迅速拉近距离。而诸如“波西米亚风”,“后现代风格”,“哥特”,“超现实主义”等专业术语又似乎让审美有了高端低端之说,最让人抓狂的是,往往越是“高端”的审美,能理解的人就越少,于是“不懂审美”的名头总会莫名降临在某些人身上,而随着外界观点趋于一致,这些人似乎也就接受了这个头衔。所幸还有追求上进的大好青年,他们不禁疑惑:我真的没有审美么?又该如何学习呢?

     

    我们的天赋

    这个问题当然滑稽得很,哪里会有没有审美的人呢?我们生下来就会通过哭闹表达我们的审美诉求,我们会毫无理由的喜欢或讨厌某些东西,其实长大之后依然如此,但我们逐渐学会为自己的喜欢与厌恶找个理由,有的为了说服别人,有的为了说服自己。每个人对任何事物都会有自己最基本的判断,或好或坏或无感,在我们自己还没说清楚原因的时候大脑已经替我们做出选择,有趣的是,自己觉得很好的东西总会有人不屑一顾,而别人努力追求的东西自己也会嗤之以鼻,就算大家都能保持最起码的尊重,可是各自心里还是明白,那不过是出于礼貌而已。

    当然,会有人觉得上述说法过于浅显,审美似乎不是仅仅是个人喜好而已,似乎应该有一种公开的审美标准以供大家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这样才能厘清纷乱,规范行业。然而让人感到困惑的是,很多符合标准的作品往往仅仅做到无可厚非,而无法让人击节赞叹,而伟大的作品也从未在庙堂出现,都是现迹于江湖之后才被奉之于庙堂。真正优秀的作品往往都能引领思想,刷新认知,而评论家们又会根据这些作品提出新的标准。《文学术语词典》中收录的术语超过1000条,其中涉及的审美观有很多都针锋相对,统一的标准又出在哪里呢?

    与标准化作品不同,当真正优秀作品出现的时候,大众往往能迅速感知到其中的魅力,它虽然可能并不符合创作标准,普通人也很难说出到底好在哪里,但是一句“牛X”往往会脱口而出。因此,我拒绝客观公正的审美,不妨放肆地说,审美本就是一种主观的体验。

    我看不懂红楼梦

    虽然小的时候看过不少书,但上学时语文还是很差,最感头疼的就是诗歌鉴赏和阅读理解,绝大多数时候,我是真的看不出作者的写作用意,也看不出作品到底好在哪里。语文不好,老师建议多读书,父母也觉得多读书一定没有坏处,所幸在那时看了不少名著,四大名著中《三国》,《水浒》读了好多遍,西游记看了一部分,红楼是在高中才看了一点,但是完全不知所云。最爱看的还是《天龙八部》,《射雕》这些武侠小说。常看书籍杂志的我隐约感觉到,在主流观点中,《红楼梦》一骑绝尘,而《天龙》这些则完全是瞎扯的不入流作品,于是便决定虚心学习,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不幸的是读了两次《红楼梦》都宣告失败,最夸张的是《巴黎圣母院》,读了4次,最多一次读到60多页就看不下去了。

    长大之后,渐渐理解了很多小时候背的古诗,体会到了李白的气势,杜甫的悲怆,东坡的困境与突围,而有些文章也渐渐能体会到其中滋味。当年觉得金庸世界中侠客的豪情与侠气远远超过水浒中所谓的一众好汉,现在才明白《水浒》并非武侠,其人物之力度,用笔之凝重,描写之深刻都远非金老所能比拟,当然,金老场面之宏大,铺垫之细腻,戏剧张力之强也不输施耐庵。渐渐地,我开始明白岁月沉淀之下的名著确有其过人之处,也常常在不同作品的比较中明白,即便是优秀作品也难免有所缺陷,所谓完美也不过是美在完善。

    可我依然看不懂《红楼梦》,此时再说这句话,颇有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意味。这里我是为我的自信点赞。虽然后来又看过许多解析,听过朋友介绍,隐约明白其妙处之所在,但是还没有下定重读的决心,或没有等来再次阅读的契机,我觉得自己会有一天能深刻理解其中的精髓,但在我没有领会的时候,我不会不懂装懂,做别人的复读机,我只会负责任的说,对不起,我也不懂。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并不会觉得看不懂红楼有多么丢人,也不会因为领略到水浒的精髓就产生某种优越感,只是会为了读懂了一点水浒而沾沾自喜,为不能体会红楼而略感惋惜。

    审美体验中的对等

    尽管当代中国的思想已经相当的自由奔放,但持有地位等级观念的依然不在少数,对于我来说,红楼梦远高于我,它似乎不会因为错失了我一个读者而造成任何的损失,我却似乎失去了一个获得宝贵精神财富的良好机会。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红楼梦并非学术研究,作者在创作之初也并非想要揭示什么真理,更不会希望这部书变成没有人能读懂的“天书”,因此,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我的这次阅读体验中,红楼梦是失败的。其实可以参考西方的球迷文化,理论上讲,球迷是球星的衣食父母,再大牌的球星,面对球迷时都不会傲慢无礼,因此坎通纳飞踹球迷才被定义为非常严重的恶性事件,而非普通的打架斗殴。话说回来,无论看客和作品都是什么身份,在一次审美体验中,如果看客体会不到其中的妙处,毫无疑问这次审美体验的双方都是失败的,其过程类似恋人间的结合与分裂。很多作品,你体会不了,并非双方哪一个做得不够好,只是缘分没到,换个时间,换个场合,可能一切都不一样了,你所要做得就是一直忠于你自己!

    说了这么久都是在谈“审”,现在稍微谈一点“美”,什么是美?黑格尔和亚里士多德都有过相关阐述,在此不做定义,简单地说“美”就是我们理解的那个东西,但他同时还是我们自身的一种价值判断,成年人做事固然只谈利益,但除此之外,“美不美”也是一个重要准则,很少有人回去做自己觉得“不美”的事情恶心自己吧。也就是说美在每个人心中都是一种标准,每个人都在基于这种标准生活着。

    有美自然有丑,一个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在现有的评价体系下,我们往往假定各个评价标准是彼此独立的,因此才有了完美一说,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可能只有这些标准中的几个标准是独立的,其他标准是可以通过这几个标准进行线性表示的,在这种情况下,追求完美从理论的角度来说也是一个伪命题。简单的举例,我们普遍认为圆是完美的,但是圆没有正方形的棱角,正方形则没有矩形错落有致,因此在我们能意识到作品的某些不足后,不应该以此否定整体,而是体会其是否有过人之处。而优秀作品的评判标准同样在于其在保证其完整度的前提下长处有多么耀眼,而非其缺点有多么微乎其微。

    我们说过心态对等,其实我们对于优秀作品的苛责往往就是由于这种心态鸿沟,笔者在学生时代就特别擅长这种伎俩,用主人公人物品质的好坏否定红楼梦,用烂尾否定水浒传,用脱离现实否定金庸,用以说明文学作品没什么了不起,我与知名作家各有千秋,各擅胜场。后来,自己尝试着写了几个故事才明白,单单要写一个完整的故事就几乎要用尽全力了,这才明白塑造一个生动的形象,讲一段精彩的故事,到底有多难,更别说再反应一些深刻的现实了……当我接受这种对等之后,心态立刻就松弛了下来,不但能体会到不同作品的可贵之处,同时也明白了自己好在哪里,发现身边的朋友有的真诚,有的稳重,有的善思,有的坚韧,有的纯洁,有的天资聪颖,有的天马行空,一时之间竟有了玉宇澄清的错觉。

    看客的自由和自律

    接受了这种对等之后,审美自然变成了一个简单的过程,无论作品出自何人之手,也无论欣赏者的欣赏水平到底如何,欣赏者都有权对该作品做出评价,又因为审美是一件非常主观的事情,因此就单独的审美过程来看,出现任何的赏析和评论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也就是所谓的看客的自由。

    然而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笔者十分赞成“自律使我自由”的观点,所谓自由并非简单地随心所欲,无休止地挥霍,而是去做真正想做的事情,当然这个真正的定义过于模糊,有强词夺理的嫌疑,但很多时候我们会疯狂地想做某一件事,完成之后又觉得不过如此,有些事情只是做起来比较开心,做完后又会感到无尽空虚,甚至有饮鸩止渴之感。去厕所排泄的快感丝毫不弱于看到夕阳的愉悦,但普通人都不会专门去享受这种愉悦。很多时候,所谓的跟随内心感受不过是被牵住了鼻子,正所谓“刚出虎穴,又入狼窝”,何来自由可言呢?

    那么“真正”的想法又如何获得呢?可以说这是个永恒的问题,本人无法给出答案,但在做出判断时,多想一想这个判断是源于自身认知还是受外界影响,总会有助于你更加逼近真理,多数情况下,人们还是分辨得出什么是灵魂的契合,什么又是生理的迎合。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审美过程是会极大地受到外界因素干扰的。鄙人也常常如此,朋友觉得很好听的音乐,原本无感,也会不知不觉受其影响感觉它不错,看比赛时,也会因为解说的误导而对选手产生错误印象,后来我才发现,就算我随着音乐点头,也不会丝毫提升我的节奏感,就算我完全沿着解说的思路,我对比赛的理解还是一塌糊涂,我才知道脑子是自己的,武装自己的头脑才是最佳选择。

    刚刚说的是认知上的自律,更为浅显易懂,也更容易实现的是表达上的自律,“脑残粉”和“喷子”是两股势均力敌的网络力量,他们必然势均力敌因为这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而已,这个硬币的本体就是鉴赏者超低的自我认同感,脑残粉把吹捧的对象看得高高在上,觉得自己做不到的就是好的,“你行你上”的言论便是这一心态的典型体现,而“喷子”则走向另一个极端,抓住评论对象某些存在或不存在的缺点否定全部以使自己心里获得某种平衡,“XXX不过如此”。这一切都源于审美者自己觉得自己“人微言轻”,从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没指望要和审美对象产生任何的交互。但其实,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其独特的天赋与个人际遇会使他们在面对相同问题时产生各不相同的观点,这也是每个人最为珍贵最无可替代的东西,但很多人都在选择挥霍,可以说是辜负了上天的恩赐。

    在天桥听艺人说书,我可以喊好,可以喝倒彩,也可以抹头就走,但只为了不给钱在快听完时说昧心话溜掉,那可就不局气了。

    判断,反馈和修正

    自从大哲学家王境泽发现了“真香”定律,很多困扰多年的社会现象都得到了解释。其实“真香”不外乎源于我们对自身的认知不足,以至于对事情产生了错误的判断,还是那句话,人呐,认识你自己。当然,认识自己是一个连续漫长而又没有终点的过程,谁也不能先认识自己再去做事,相反,我们都是在一件又一件事中认识自己。

    而判断又是审美过程最基本的环节,可以说审美注定逃不过“真香”,小时候觉得李白能吹,杜甫卖惨,水浒传糟粕过多,长大之后却不免反复咂摸,爱不释手,而向之所欣者,却又不知从何时起便被尘封在了某个角落,不曾光顾,也不再想起。虽然,相同的作品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会焕发出不同的生命力,但对于那些隽永的作品来说,我们生命跨度里的这点时间简直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变了。

    人们总爱说成长,其实在我看来,成长也就是一个改变认知的过程,所谓情随事迁,感慨系之,人生漫长,可以说每个人的认知都会改变,只不过有些改变难以察觉,有些改变相对剧烈。而“真香”或者更准确地说“打脸”则是这些改变的源动力,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打脸是如何产生的。

    尽管很少有人真的教条地按照书上的标准审美,但我们总会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某些或模糊,或明确的审美标准,如“有XXX的一定是烂片”,“XXX的东西都不错”,“XX主义,XX题材的一定要看”,尽管可能拿不出手,也无法获得他人的认同,但是在自己这里,则仿佛金科玉律一般,当我们还没有真正地欣赏某件作品的时候,我们只能根据推广,评论或是其他周边的某些碎片化信息是否符合自己的这些标准作出判断,可当我们真的看到某些作品后,又会往往产生完全不同于预期的体验。这里抛开市场的不够规范,文字语义的部分偏差,信息传递过程的失真现象不谈,单说作品自身与看客的标准。

    我们说过,好坏是大脑判断的直观感受,但我们往往会出现喜欢一件作品又说不出好在哪里的窘境,这时,我们便利用我们的思维抽丝剥茧,试图找出好作品的共性,整理出可以解释作品的标准,可以说这个标准的整理过程已经在使我们的认知发生变化,大脑会下意识把“符合标准”和“好”放在一起,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总觉得某些作品差点儿意思,却又说不出哪里有问题,那是因为从根本上讲,这并不是你喜欢的作品,只是迎合了你的大脑标准而已。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个标准的整理过程就是麻痹大脑的过程,就像我们天天对着镜子说自己了不起,时间一久就会觉得自己真的了不起……

    所幸我们的思维还没有强大到可以掌控大脑的地步,当我们遇到某些作品的时候,会有强烈的直觉告诉自己,这就是好作品,比如《野子》只有在苏运莹杀猪般的天籁之下才真的让人体会到骄傲放纵,教科书上对猴哥的评价从来都是英勇和富有反抗精神,只有戴荃会告诉你那是“放肆桀骜”,《沧海一声笑》中黄霑,徐克,罗大佑三个破锣嗓子交相辉映才真正把金老笔下的笑傲江湖诠释得淋漓尽致,而这些作品,是没有办法用标准去塑造的。

    那么标准的意义又在哪里呢?笔者看来,美定义了标准,而标准塑造了审美。我们用标准指导审美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这个标准一定不是颠扑不破的,一定是破而后立,再破再立的过程。在审美受到挑战的时候,一定不要先考虑是不是判断出了问题,而是要在排除了生理迎合的情况之后,修正自己的审美标准,这样你会发现,自己往往前后不一,屡遭打脸,但你完全可以底气十足地说,这些都是我内心最真实的判断。而追溯自己的审美轨迹,又会逐渐领会他人的审美标准,明白有些作品并非不美,只是你还无缘欣赏,有些人并非没有审美,不过是你得到的美还不属于他而已。

    最后,简单地总结一下,美无处不在,审美是我们都被赋予的天分,听从内心的召唤,让思维作出判断,忠于自己,摆脱外界干扰,自信地说出自己的审美观点,虽然你的观点我可能无法同意,但我会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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