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师经常会遇到一些关于农村土地的咨询问题,比如“朋友的父母不在了,他能否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中师的回答是“我国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公民物权,是可以继承过户的。但是房屋宅基地权属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承包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如果土地还在承包期内,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土地承包权的变更。”今天中师详细介绍一下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继承”问题!
首先说一下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基于其农村集体成员身份而从村集体无偿获得的用于居住的土地,但农民只是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没有完全产权。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动。无论是继承还是转让,都必须立足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那么子女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继承?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然后再说一下承包地,承包地对个人而言只是拥有承包经营权,且该权利是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的。
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共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个农村集体组织中。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个农村集体组织。
这两项条件的解读,也就是,如果继承者,户籍已迁出老家农村,定居于城市,且长期不生活在农村老家,那么父母的承包责任地,将收归集体所有。
如符合以上两种条件,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土地承包权变更:
1.向所在村集体,提交原有土地权属凭证,并出示原土地承包责任人与自己的户籍关系证明,及土地权属变更申请。
2.村集体初步审核后,递交相应材料至乡镇国土所,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更改。
3.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及当地土地法律法规,回收原有土地权属证明,发放新的土地权属证明。
农村宅基地为什么要实行“三权分置”?如何解读“三权分置”制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