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神学对创造的讨论,应当属于把创造看成是三一神的作为。如伯克富所主张的那样,这就毫不令人感到惊奇了。“虽然在创造的工作中父最为突出(林前八章六节),但创造也明显是子和圣灵的工作。约1:3,林前8:6,歌罗西书一章15-17节表明子参与创造。而在创世纪1:2,约伯记26:13,33:4。诗篇104:30,以赛亚书40章12-13,表达了圣灵的活动。”
伯克富补充说:“神的第二和第三位格,并非依附的能力或只是中介,而是与父一道的独立的创始者,这项工作没有分割给三个位格,而是整体的工作,虽然从不同角度归因于三个位格的每一位。万有都同时出于父,借着子,并在圣灵里受造。大致来说,我们可以说存有是出于父,思想和观念是源于子,生命则源自圣灵。由于父在创造世界时采取主动,从经世的角度来看,我们常常把创造归因于祂”。
摘自《天路客的系统神学》342-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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