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代有各式各样的公立学校供青少年读书学习,而清代并没有这样的条件。清代虽然有自己官方的“官学”系统,但是这个“官学”和我们现在公立学校的定义是截然不同的。
一般来讲,清代“官学”有两个功能,第一个功能是主持考试,第二个功能是为“童生”提供“生员”阶级身份,让他们在获得了初级功名之后进而在“官学”里继续学习深造。这两个功能都不是面向“零功名”群体的。换句话说,清代官方的学校是“初级士人进修学院”兼“考试主管部门”,并不是负责基础教育的。
在清代,进行基础教育的场所,一般称之为“塾”。清代的“塾”主要有三类,即义塾、私塾以及家塾。
与我们现在的公立学校有些许类似的是义塾。清代的义塾,有的是由官方或者地方高官设立专门用于基础教育的,也有一些是整个村落一起出资共请一位老师来教本村愿意出少量学费的孩子的。不过从整体而言,清代义塾的数量在当时的“塾”中所占比例极小。如清末时,河南一省一共有“塾”30000余所,其中义塾只有828所,占比连3%都不到。另外,清代“塾”的水平,是家塾最好,义塾最差。所以去义塾读书的,经常是那种“家境稍欠”,以至于无法去私塾、家塾上学的孩子。
至于私塾和家塾,其实是以承办人的身份进行区分的。一位有功名的读书人,用自宅或者租赁的房屋开设学堂,自己充当老师进行授课,收取学生们的学费,即是私塾。一个家族或家庭,在自己家族或者家庭内设立学房,从外聘请有功名的读书人在自己家内的学房授课,即是家塾。私塾也好,家塾也罢,其教学水平都是直接受教师的功名和文化水平影响的。清代各地的“塾”中有各种各样的老师,一般最差也要有生员的功名。不过,若塾中教师只是一名普通的生员,特别是一些所谓的“老秀才”,他自己都不曾考中更高的功名,如何教导学生考取举人、进士呢?甚至有一些偏远地区的所谓“塾师”,连《论语》都教不明白,只是教教基础的“杂字”而已。至于那些知名的塾师,可能教导出来过数位进士,乃至于状元、榜眼和探花,其开设的“塾”,自然也就成为人人追捧的“名校”了。
一般来讲,有财力建立家塾的都是官宦人家。他们既然有财力建立家塾,自然也不会吝惜钱财聘请优秀的老师。私塾本身是老师开设的,类似于老师自己的“买卖”。因为是公开招生,学生可能会很多。而家塾则以家族或家庭为单位雇佣老师,受教育的子弟,一般是族中或家中的年轻人,学生比私塾要少得多。更有很多官宦世家,尤其是注重教育的世家,则干脆设小家塾,只教育自己的子女,基本上是“一对一”或“一对二”形式的小班授课。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家塾的水平普遍高于私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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